9月28日,顺鑫农业发布关于分公司涉税事项的公告。当中披露,税务机关对鹏程食品下发《税务事项通知书》,在对鹏程食品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及有关涉税事项进行风控核查后,要求鹏程食品对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5年12月31日期间涉税事项进行自查。

经自查,公司需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3010.81万元,由于公司账面存在留抵税额可用于全额抵扣本次调整金额,故公司不涉及补缴税款,本次调整计入 2026 年度损益。本次涉税事项不涉及滞纳金及行政处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调整事项不构成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本次调整将影响公司 2026 年度损益,预计将减少公司 202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影响以公司 2026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企业公告)

(编辑:林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