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房新政落地整整一个月后,上海的细则终于来了。

9 月28日晚间,上海四部门联合发布828新政地方实施意见,即日起施行。

距离北京9月24日落地只隔了4 天,中秋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就跟上,节奏不慢。

最值得说的,不是细则里写了什么,而是没写什么。

网传的保函置换、分幢竣备、按比例办证,一个都没出现。

大方向和北京基本一致,上海比北京稍微温和一点,最核心的那条却一字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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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细则到底说了什么?

上海按828作为分界线,区分“新土地”和“在途土地”,预售条件分四类:

1)828后发布出让公告的新项目,全部按新规走,封顶才能预售,预售资金全额全过程监管,综合竣工验收后解除。

2)828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走老规。

3)828前已拿地但未取得工规证的,原则上新规,报市房管部门备案后,2027年底前仍可按老预售条件申请预售。

4)828前已发布出让公告但828后才拿地的,2027年底前预售条件可按老政策执行,资金监管按新规。

第3和第4类,比北京划得更细,直接影响了一批正在路上的项目。

真如地块、八埭头地块都是828前公示的,之前市场普遍担心要等封顶才能卖,现在明确出正负零就能卖。

9月29日马上土拍的第十批次,因为8月26日就公示了,也落在第四类特例里,对土拍是一剂明确的强心针。

其余几条快速过:

新公告土地项目优先现房销售,取得施工证后可收不超过3%的定金;

一个项目绑定一家主办银行,资金全封闭管理;

828后取得预售证的项目,竣工备案后才发放按揭贷款;

828后新公告地块土地款首付50%,余款可分1至2年缴清,不计利息。

框架和北京几乎一样,真正的差异只有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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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和北京的三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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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现房定金。

北京1%,上海3%。

1000万的房子,北京10万锁房,上海30万。

从施工证到房屋首次登记正式网签中间还有一两年,3%的定金对客户约束力有限,对开发商现金流帮助也有限。

更多是给客户一个提前锁定房源的通道,意义大于实际。

第二,土地款分期。

北京直接写“余款两年内缴清”,干脆利落;上海是“先延一年,按规定程序决策后可再延一年”。

1+1的结构意味着不是所有项目都能自动拿到两年,第二年要审批,一事一议。

这中间的弹性,就是上海留的阀门。

这里必须纠正一个普遍误读。

很多人以为土地款分期就是“先交一半,剩下的等房子卖完回款了再慢慢还”,错了。

上海明确规定:分期缴款项目可凭出让合同办理两证、先开工,出让价款缴清后,方可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核发第一批次预售许可。

余款没缴清,不能办土地证,不能拿预售证,不能卖房就没有销售回款。

所以剩余土地款的资金来源只能是自有资金或开发贷款,绝不是“卖完房再还”。

土地款分期的真正意义是降低初始资金占用、用免息减少资金成本,而不是把土地款转嫁给购房客户。

第三,在途项目过渡期。

上海比北京多分出第四类,828前公示但828后拿地的项目2027年底前预售条件可按老政策,给市场吃了定心丸。

这三处差异,说好听点是精细化、因城施策。

说直白点,就是在北京定的大框架里给自己多留了点操作空间。

都没有触及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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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核心的一条没有变

最核心的一条:2026年8月28 日起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竣工备案后,银行才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这一条,上海和北京一字不差。

虽然没有强制现房销售,虽然封顶就能预售,虽然定金还能提前收,大方向上和北京没区别。

客户首付款进监管账户,按揭贷款竣备后才发放,发放了也是直接进监管账户,全部按工程节点拨付。

从卖房到开发商能自由支配资金,中间隔着从封顶到竣备的整个周期,全装修项目可能还要一年以上。

没有到现房,开发商拿不到1分钱。

你可以封顶就卖,可以收首付,可以签贷款合同,钱进了监管账户就动不了。

以前预售的逻辑是早卖房、早回款、用客户的钱盖房子、滚动下一个项目,整个行业过去二十年靠的就是这个循环。

现在这个循环被彻底打破,房子卖完了,账上却没多少钱能动。

这里也要澄清另一个说法。

之前流传上海会允许“银行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很多人解读“交了保函,监管账户里的钱就能提前拿出来用,资金瞬间盘活”。

正式文件压根没提,即便未来有类似政策,也不是这个用法。

保函置换的本质,是用银行保函替代部分监管资金,调整的是本项目内资金支取的节点和节奏,置换出来的钱仍然封闭在本项目内使用,只能用于本项目工程建设,不能拿去拿地,不能调到别的项目,不能归还股东借款。

以为交了保函就能把监管资金变成自由现金流,是对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的根本误解。

那开发商何必要提前预售呢?

搭售楼处、建样板房、养一大群营销人员,这些都是真金白银的成本。

以前预售能快速回笼资金覆盖开发成本,现在钱拿不到了,预售的意义就只剩下“提前锁客”。

为了锁客投入这么多营销成本,这笔账还划算吗?

以前的地产开发之所以对开发商包容,就在于房企还没交房,资金闭环已经完成,钱全都收到了。

现在这个循环被彻底打破,现金流回笼模式被根本性重构,以前靠高周转滚资金的玩法彻底失效。

很多底子差的开发商,无异于灭顶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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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政策,会重构整个行业

如果说竣备后放款是对现金流模式的颠覆,更深远的影响在营销端。

未来国内的新房营销,大概率会学习香港模式:营销人员极度精简,更多负责对接工作,策划推广、销售服务全部外包。

为什么?

因为反正都是现房销售,看到啥就是啥。

园林、楼间距、采光、精装、会所,全部看现场,再也不需要销售员来给客户洗脑,不需要他来帮你描绘未来的生活场景,不需要售楼处里巨大的沙盘和华丽的样板间来制造想象空间。

房子就摆在那里,客户自己看、自己判断、自己做决定。

那养那么多营销策划、销售顾问、渠道专员干什么?

这些人的工资、奖金、渠道费加起来可能占到项目货值的2%到3%,在利润空间本就薄如刀片的上海市场,这不是小数目。

臃肿的营销团队,可能真的要解散了。

未来开发商的营销部门会缩到很小,案场销售可能由第三方公司统一派驻,按成交结算,不再是开发商自己养着。

营销成本的节省,远不足以抵消现金流模式变化带来的压力。

真正的考验在产品端:如果产品交付差,那就不是少卖几套的事,而是根本卖不掉的事。

产品力不过关的项目连降价的机会都没有,你降了价客户来看了还是不买,因为房子本身就不行。

这会倒逼开发商把精力从营销端转移到产品端。

以前最重要的能力是拿地能力、融资能力、周转能力,未来还要加上产品力、建造力和交付力。

过去开发商最厉害的本事是把钱滚起来,未来最重要的本事是把一个项目从拿地到交付完整跑通,而且交付的东西客户愿意买单。

这个优胜劣汰的过程对开发商是残酷的,对购房者来说却是好事。

未来将还给客户一个更透明、更规范的购房环境,不用再赌开发商能不能把故事讲完,只需要看它能不能把房子真正交到你手里。

0 5

接下来真正该盯什么?

上海这份细则,本质上是在北京定的框架里做了些微调,温和但不激进。

网传的保函置换、分幢竣备、按比例办证这些更有想象力的操作,正式文件里一个都没提,说明上海选择了最稳妥的路径。

稳妥不代表影响小。

竣备后放款这条核心政策不动,整个行业的游戏规则就已经变了。

现金流模式重构、营销体系瘦身、产品力决定生死,这些变化不会因为上海比北京多了2%的定金、多了一年的土地分期缓冲而改变方向。

接下来真正值得盯的,是后续会不会有配套操作细则。

保函置换会不会放开?分幢竣备会不会以验收规程的形式落地?这些如果出来才是真正的变量。

即便都不出来,大方向也已经定了。

地产行业的旧模式,正在一点点被拆掉。

能适应的活下来,不能适应的出局。

这个过程不会因为某一份细则的温和而停止,只会因为细则的落地而加速。

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附文件原文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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