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平地与山尖,无限风光尽被占。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晚唐诗人罗隐用二十八个字,替千年以降的劳动者问出了一个近乎残忍的问题。这首诗表面写蜂,实则写人;表面写采蜜,实则写劳动与占有之间的巨大断裂。蜜蜂飞遍平地山尖,占尽无限风光,可它酿成的蜜,最终却未必有一滴落进自己口中。罗隐没有给出答案,因为答案早已被现实写定:辛苦的是你,甜的是别人。这种委屈并非某一代人的专利,它像一根暗线,从唐代的田垄一直延伸到今天的写字楼、配送站和算法系统之中。而罗隐写这首诗的真正锋芒,指向的正是那套让劳动者“采蜜而不得甜”的封建制度——以及这套制度虽然早已被历史埋葬,却并未彻底死灭,而是以改头换面的方式,在当代社会的肌理中继续潜伏、继续作祟。
罗隐本名横,字昭谏,浙江新登人,生于晚唐乱世。他自二十八岁起参加科举,一直考到五十五岁,十次赴考全部落第,史称“十上不第”。一个才华横溢的诗人,被科举制度反复拒绝二十余年,这种切肤之痛让他对晚唐社会的黑暗有了超越常人的体认。他出身寒儒之家,却偏偏心气极高;他满腹经纶,却始终找不到进入权力体系的入口。于是,他只能把目光投向那些同样被排斥在“甜”之外的劳动者——农夫、蚕妇、卖炭翁、捕蛇者。宋人永亨在《搜采异闻录》中记载,罗隐的诗“上人于棋酒间好称引戏语以助谈笑”,可见其诗在当时已广为流传;近代学者刘永济在《唐人绝句精华》中则一语道破:“诗意似有所悟,实乃叹世人之劳心于利禄者。”罗隐写蜂,写的正是那些劳心劳力却不得其果的人,写的也是他自己。但更重要的是,他写的不是某个人的不幸,而是一套制度的罪——那套以等级压迫为基础、以人身依附为纽带、以无偿占有劳动者成果为本质的封建制度。
这首诗的高明之处,在于它并不一上来就诉苦。前两句“不论平地与山尖,无限风光尽被占”,以“不论”“无限”“尽”三个词,极言蜜蜂飞得远、占得广、看得多,仿佛它是天地间最自由的生灵。可就在读者以为这是一首赞美勤劳与风光的诗时,后两句陡然一转:“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这一问,像一把刀,把前两句营造的幻象齐齐切开。原来“占尽风光”只是假象,真正的果实早已被他人攫取。这种“欲夺故予”的手法,使全诗在极短的篇幅内形成了巨大的情感落差,也让“为谁辛苦为谁甜”成为千百年来最锋利的质问之一。
要理解这声质问的分量,必须回到罗隐所处的时代。中唐以降,两税法推行,表面上是简化税制、减轻负担,实际上却深刻改变了底层劳动者的命运。唐代前期实行租庸调制,其精神在于“为民制产”——政府设法授予每个穷人田地,使其享受水准以上的生活。然而,随着均田制遭到破坏,土地兼并日益严重,租庸调制难以为继。德宗建中元年,杨炎推行两税法,规定不收米谷而改收货币,农民必须将粮食卖出换钱来纳税。钱穆在《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中精辟地指出,这一制度变更的后果极为深远:“政府便一任民间农田之自由转移,失却为民制产的精神。结果自然会引起土地兼并,贫富不平等,耕者不能有其田,而奖励了地主的剥削。”更值得关注的是,两税法带来的赋税负担实际上大幅加重。据陆贽记载,“往者纳绢一匹,当钱三千二三百文,今者纳绢一匹,当钱一千五百文。往输其一,今过于二”。四十年后李翱更指出,税户纳绢数量已从建中元年的二匹半增至十二匹,“比建中之初,为加三倍”。农民辛苦种出的粮食,在市场的“上下其手”中被层层盘剥,最终落到自己口中的,少得可怜。这正是罗隐笔下蜜蜂的处境:采得百花,却不知为谁而甜。
与罗隐几乎同时代的柳宗元,在《捕蛇者说》中描绘了另一幅更为惨烈的图景。捕蛇者蒋氏一家三代冒死捕蛇抵租,祖父死于此,父亲死于此,他自己也数次险些丧命。可当柳宗元提出要帮他更换差事时,蒋氏却“大戚,汪然出涕”,宁可死于毒蛇之口,也不愿承担苛重的赋税。柳宗元由此得出“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的结论。捕蛇者用生命换来的,不过是免于赋税的一线生机;蜜蜂用辛劳酿成的,却是别人杯中的甘甜。两者看似不同,实则同源:在封建剥削制度下,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与劳动者实际所得之间,横亘着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唐代诗人张俞在《蚕妇》中写道:“昨日入城市,归来泪满巾。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白居易在《卖炭翁》中写道:“一车炭,千余斤,宫使驱将惜不得。半匹红绡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杜甫更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十字,写尽了分配制度的极端不公。这些诗句与罗隐的“为谁辛苦为谁甜”放在一起,构成了一组跨越时代的合奏:劳动者创造了全部财富,却无权享有劳动成果。而这一切的根源,正是封建制度本身——那套以皇权为顶端、以地主阶级为骨干、以人身依附和超经济强制为手段的剥削体系。
然而,说古不是为了发思古之幽情,论今也不是为了做简单的类比。我们之所以要重读罗隐,是因为封建制度虽然早已被历史埋葬,但封建社会的某些残余——那些看不见的等级观念、那些改头换面的依附关系、那些披着现代外衣的剥削逻辑——并没有随着帝制的终结而彻底消亡,而是以新的形态潜伏在当代社会的肌理之中,继续制造着“采蜜者不得甜”的悲剧。当代企业普遍推行的“低底薪、高绩效”模式,与两税法“不收米谷改收货币”的手法如出一辙——通过制度设计,将劳动者的收入与其创造的全部价值切割开来,使劳动者只能获得勉强维持再生产的最低部分。平台经济中的“独立承包商”制度,则以“合作关系”之名规避劳动法规定的社保、最低工资、加班费等义务,使劳动者在“自由接单”的幻象中被牢牢捆绑。罗隐笔下的蜜蜂,于是换了一副数字化的面孔,重新飞回了现代都市的写字楼与配送站。这不是简单的历史重复,而是封建残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借尸还魂——等级压迫变成了算法控制,人身依附变成了数据依附,超经济强制变成了绩效强制。
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陈龙曾在北京中关村“卧底”当了近半年外卖骑手。他发现,平台基于数据、算法和模型等“数字控制”手段,对外卖骑手的劳动过程实现了高度控制和精准预测与管理。“限时—计件制”的工资结算方式、平台的奖惩规则与顾客的“监督”,以及平台构筑的梯度晋升体系与荣誉激励体系,多种因素或推或拉,让骑手们不得不一直在极速奔跑、“超长待机”。这种“数字控制”的精妙之处在于,它比传统工厂的监工更为隐蔽,也更为高效。传统工厂中,资本家依靠工头监督工人劳动;而在平台经济中,算法取代了工头,顾客的评价成为考核依据,骑手在“自主接单”的自由幻象中被牢牢捆绑。当骑手为避免“超时扣款”而冒险逆行、闯红灯时,他是在用自己的生命安全为算法的效率买单。当算法将工作时间“精准切割”,“点击上线即计时”,骑手的休息权便被系统地剥夺了。有外卖骑手因顾客填错地址导致订单超时,一单的罚款可能抵消数单的收入;有骑手为给患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儿筹集手术费,每日在算法驱使下奔波十余小时。这些劳动者正如罗隐笔下的蜜蜂:飞翔的轨迹被算法规划,采蜜的速度被算法催促,而酿成的“蜜”——那些准时送达的订单、那些令顾客满意的服务——所产生的利润,绝大部分流向了平台和资本的持有者。法庭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发现,系统通过强制派单、惩罚性扣费、等级淘汰等算法规则,对骑手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控制,最终认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法律的这一认定,恰恰从侧面印证了算法控制的本质:它不过是披着技术外衣的雇佣劳动。
如果说外卖骑手是算法时代“蜜蜂”的典型形象,那么互联网公司中那些被“低底薪、高绩效”困住的程序员,则是另一群在写字楼里酿蜜的人。32岁的高广辉,月薪中底薪仅3000元,绩效占比超过80%,身兼代码开发、客户售后、销售陪访、团队管理等多职,被迫承接原需6至7人的任务量。他在周六加班时猝死,事发当日至少5次登录公司OA系统,部门共享文档显示4项任务截止日为当天,抢救期间被拉入工作群,去世8小时后仍收到任务。一个劳动者的生命被彻底工具化——他的时间不再属于自己,甚至死亡也无法中断资本对他的“使用”。公司以“家文化”的名义,利用网络软件进行“无边界协作”,员工不得不“自愿”内卷,以长期超负荷工作换取靠前的排名。这种“自愿”不过是资本制造的幻觉:当“末位淘汰”与生存保障挂钩,劳动者除了“自愿”接受超负荷工作,别无选择。高广辉创造的价值远超所得,正如蜜蜂酿成的蜂蜜被养蜂人尽数取走。他的死亡不是意外,而是制度性剥削的极端显现。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一针见血地指出:“作为资本家,他只是人格化的资本。他的灵魂就是资本的灵魂。而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获取剩余价值,用自己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这段论述精准地概括了从封建地租到现代利润的共通逻辑: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时间所创造的价值,被生产资料的占有者无偿攫取。罗隐诗中蜜蜂的“辛苦”与“甜”之间的断裂,本质上就是剩余价值被剥夺的过程。在封建时代,这种剥夺采取的是地租的形式;在工业资本主义时代,采取的是利润和利息的形式;而在平台经济时代,则采取了一种更为精巧的形态——算法租金。平台并不直接雇佣骑手,而是以“合作关系”的名义将劳动者定义为“独立承包商”,从而规避劳动法规定的社保、最低工资、加班费等义务。然而,算法对骑手劳动过程的控制强度,丝毫不亚于传统工厂对工人的管理。马克思所说的“在雇佣劳动下,货币关系掩盖了雇佣工人的无代价劳动”,在平台经济中得到了最为赤裸的验证。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的异化劳动理论,为我们理解当代劳动者的处境提供了深刻的框架。异化劳动的四个维度——劳动者与劳动产品相异化、与劳动过程相异化、与自身类本质相异化、与人相异化——在高广辉和外卖骑手身上得到了完整的呈现:他们生产的产品不属于自己,劳动过程被算法或绩效考核所控制,劳动不再是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活动而沦为谋生手段,甚至连与家人相处的时间都被工作群消息无情侵占。当高广辉在抢救期间被拉入工作群时,劳动异化已经发展到了荒诞的程度——连死亡都无法将劳动者从异化中解放出来。马克思在中学时期就写道:“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而工作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作出的牺牲。”然而,在现实的经济关系中,“为大家工作”的劳动者却被剥夺了享有劳动成果的权利。问题不在于劳动本身,而在于劳动的社会组织形式——在于谁占有生产资料,谁控制劳动过程,谁攫取劳动成果。罗隐的“为谁辛苦为谁甜”之所以能够穿越千年,正是因为它触及了这个超越时代的根本问题。而我们要说的是,这个“根本问题”在当代的种种表现,恰恰是封建残余与资本逻辑合谋的产物——等级意识让人甘于被支配,依附关系让人无力反抗,而剥削逻辑则让“采蜜者不得甜”成为天经地义的“规矩”。
面对算法剥削的加剧,近年来一系列制度性改革为劳动者权益保障带来了新的希望。2025年,全国总工会推动15家头部平台企业完成算法和劳动规则协商,覆盖超2000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美团在30多个城市试行超时免罚机制,京东外卖在全国25个城市试点取消骑手订单超时罚款,饿了么则宣布推动从负向处罚向正向激励的转变。更具标志性意义的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平台劳动规则和算法协商指引(试行)》明确规定:“劳动者一方和平台企业及其用工合作企业一方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劳动规则和算法协商。”这一条款让算法不再是平台单方面制定的隐形“紧箍咒”,而成为双方共同商议、动态调整的“合作公约”。2026年,中办、国办出台《关于加强新就业群体服务管理的意见》,明确要求严管平台算法规则,“给算法立规矩”。这些改革表明,劳动者并非只能被动接受算法的摆布,而是可以通过集体协商来改变算法的运行规则。
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算法协商解决的是“如何分配”的问题,而非“为什么劳动者只能拿到这么少”的问题。罗隐的追问——“为谁辛苦为谁甜”——指向的是生产关系中最根本的分配正义问题。只要封建残余——那些看不见的等级观念、那些改头换面的依附关系、那些披着现代外衣的剥削逻辑——仍然潜伏在社会的肌理之中,只要生产资料——在数字时代即平台、数据和算法——仍然集中在少数资本持有者手中,劳动者就只能通过协商来争取更多的“甜”,而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采得百花成蜜后”却无法自享其成果的命运。从“协商算法”到“改造算法”,从“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到“劳动者的价值回归”,从“封建残余的清理”到“新型劳动关系的构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鲁迅先生曾问:“从来如此,便对么?”罗隐没有给出答案,因为答案需要每一个劳动者自己去寻找、去争取。当每一个劳动者都能挺直腰杆回答“这蜜是甜的,而且甜也该属于我”的时候,罗隐千年的叹息才可能化为一声欣慰的微笑。马克思说:“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改变世界,不是让蜜蜂继续采蜜而不得甜,而是让采蜜者成为蜜的主人——而这,正是我们重读罗隐、说古论今的真正意义所在。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