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切实提升人民调解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近日,乾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召开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立案庭法官助理邱丹阳结合诉调对接工作实践,聚焦民间借贷、买卖合同两类重点纠纷,围绕调解要点、担保审查、协议制作规范等内容作专题分享,着力统一调解标准、防范文书风险,推动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培训指出,民间借贷和买卖合同纠纷是分流至各调解组织案件中占比最高、覆盖面最广的类型。两类纠纷看似案情简单、标的明确,但往往存在证据零散、口头约定多、情理交织、对立情绪强等问题,若调解方式不当、协议书写不规范,极易出现“调而不解、二次诉讼”的情况。
围绕民间借贷纠纷调解,邱丹阳从五个方面进行讲解:核查基础事实、甄别债务真伪,严格区分现金交付与转账交付,坚决甄别虚假借贷、赌债、套路贷等非法债务;严格把控利息法定底线,约定利息超出法定标准的超出部分无效;厘清借款主体与还款责任,区分个人借款、夫妻共同借款和担保借款;查清已还款项,杜绝重复追责;兼顾情理,灵活处置还款方案,合理协商延期还款、分期还款。
针对买卖合同纠纷,培训强调要固定交易事实、弥补口头合同漏洞,通过送货单、对账记录等还原事实,明确货物规格、数量、单价等基本要素。同时明确违约责任,严格把控违约金尺度。
培训重点强调了调解协议制作规范,要求基础信息完整准确,案件事实简洁清晰,协议条款具体明确可执行,必备要素齐全。严禁确认非法债务和高额利息,严禁条款模糊不清,严禁手写涂改。调解员既要当好“情理调解员”,更要当好“法律把关人”,确保调解协议可落地、可执行、可追责。
参训调解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务实、操作性强,将把所学运用到实际调解工作中,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下一步,乾安法院将持续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集中培训、业务指导等多种形式,筑牢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为辖区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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