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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李世强因在相关货物运输及装卸、过驳作业环节未按规范落实防护要求,被贵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公示信息明确,李世强涉及的违法情形为在运输及装卸、过驳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等货物时,涉事船舶未采取封闭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装卸和过驳作业双方也未采取对应措施回收有毒有害气体,违反了相关生态环境及行政处罚领域的法律法规要求,最终被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本次处罚将被记入其海事领域行政违法信用记录,对其后续参与相关水上作业活动的资质核验将产生相应影响。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李世强 违法案由运输及装卸、过驳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等货物,船舶未采取封闭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装卸和过驳作业双方未采取措施回收有毒有害气体(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10082000325-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4508*******7853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9-29 作出处罚机关贵港海事局

本次贵港海事局公示的这起行政处罚案件中,被处罚人为李世强,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运输及装卸、过驳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等货物时,船舶未采取封闭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装卸和过驳作业双方未采取措施回收有毒有害气体(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82000325-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08*******7853,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29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贵港海事局。此次公示也体现了海事管理部门对水上作业环节生态防护合规性的常态化监管,督促相关作业主体严格落实有毒有害类货物操作的防护要求,防范水上作业环节的生态环境污染风险。

天眼查数据显示,李世强成立日期2020年7月1日,法定代表人李世强,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梅村菜市场。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贵港海事局公示的该起个人海事行政处罚,涉案金额仅1300元,针对的是自然人李世强的作业违规行为,未涉及相关企业主体,对关联经营主体的日常生产经营、业务开展及合规资质均无直接影响,也未触发相关行业层面的重大合规约束,属于常规海事监管下的小额个案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