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山西省关于探索实施中小学春秋假的部署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按照《山西省教育厅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晋城市教育教学实际,现就晋城市中小学春秋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实施范围及时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春假3天

原则上与清明节假期衔接连休

秋假3天

原则上为

11月第一周的周三至周五

与周末衔接连休

2026年秋假具体放假时间为

11月4日、5日、6日

与11月7日、8日周末衔接连休

形成5天小长假

九年级

原则上只安排秋假、不安排春假

以保障学生

学业水平考试复习的连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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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及中职学校

可参照本通知探索试行

特殊教育学校

可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实际需要

灵活安排

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