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铁瓜
文章开始前,我胡铁瓜先给大家出个题,各位可以把自己带入进去想一下。
说人生在古代,官儿当得不小,哪句话没整对,把皇上给惹毛了。皇上还算念旧情,没让上刑场游街,派人捎来句话,说给留个体面,自己了断吧,东西随便挑。太监端个托盘往跟前一杵,上头摆三样:一条雪白的绫子,一壶温热的酒,还有一把磨得锃亮的刀。
我问你,该伸手拿哪个?
我估摸着十个人里头有八个,得先把那壶酒攥手里。为啥?电视剧看多了呗。屏幕里头那些个大臣妃子,多果决啊,端起来一仰脖,杯子一撒手,人往后一倒,齐活,前后不到三秒钟,看着比打个盹儿还安生。再讲究点的,还留两句遗言,什么“谢主隆恩”,什么“来生再报”,说完眼皮一耷拉,完事。旁边人还得感叹一句,到底是御赐的东西,就是利索,就是体面。
剩下那俩呢,白绫上吊,吐着舌头蹬腿,难看,拿刀抹脖子,血哧呼啦的,瘆人。这么一比划,毒酒简直是头一份的好选择,属于“豪华套餐”。
我原先也这么想。后来把这三样东西到底是啥、进了身子都咋折腾人,一样一样查了个底儿掉,查得我胡铁瓜后脖颈子直冒凉气。话撂这儿,等谁跟我一样把里头门道看明白了,都会直接把那把刀拎起来。
别不信,咱慢慢唠。
先唠那壶酒。
小说里、戏文里,皇上要谁的命,最常搁嘴里的三样宝贝,鹤顶红、断肠草、牵机药,听着一个比一个玄乎。传得最神的说法是啥?无色无味,一杯下肚,见血封喉,人当场就过去,连眉头都不带皱的。我小时候听评书,听到这儿就觉得这玩意儿也太神了,跟现在打针的麻药似的,一针下去啥知觉都没了。
可只要稍微较个真,去查查这些东西到底是啥,就知道啥叫让人唬得一愣一愣的。
名头最响的是鹤顶红。不少人一听这名儿,脑瓜里立马浮现出丹顶鹤,寻思这毒是不是从丹顶鹤头顶那坨红冠子上弄下来的,还有人说丹顶鹤的红顶子有剧毒,叫“鹤顶血”,一滴要命。纯纯是扯犊子。丹顶鹤头顶那片红压根儿不是毛,是一块儿裸露的皮肤,上头鼓着一个个富含毛细血管的小肉瘤,看着红扑扑、疙疙瘩瘩,跟公鸡的鸡冠子一个路数,本身一点毒没有,那颜色还随激素、随季节变,春天求偶的时候最红。真有本事凑到丹顶鹤跟前去舔一口,除了一嘴鸟味儿,啥事儿没有。
鹤顶红说出来一点不神秘,就是砒霜,高纯度的三氧化二砷。
管砒霜叫这么个文雅名儿,说的是古代的化工水平。砒霜打含砷矿物里头炼出来,什么砒石(也叫信石)、毒砂、雄黄、雌黄这一类,搁炉子里烧,雄黄一烧、在空气里一氧化,气态的三氧化二砷顺着烟道走,冷凝了就结出砒霜。明朝《天工开物》记烧砒记到啥份儿上?下风方向靠近的草木全得死,干这活儿的人最多两年就得改行,再干下去头发胡子一把把掉,就琢磨这玩意儿多烈。按说提纯了的砒霜该是白色粉末,也没啥味儿,这倒是真的,可古代那技术它不行啊,炼来炼去除不干净,里头老掺着点儿硫化砷杂质,就这点儿杂质把成品染得通红通红,红艳艳、粉嘟嘟。古人一看这颜色,哎,这不跟丹顶鹤头顶那坨红肉冠子一个色儿吗?得了,起个雅号吧,就叫“鹤顶红”。
可以说绕这么一大圈,丹顶鹤全程就是个被蹭了热度的,半毛钱关系没有。顺带说破另一桩玄乎事儿,电视剧里老演“银针试毒”,银簪子往酒里一插,发黑就有毒。其实银针试出来的压根儿不是砒霜,是古代砒霜里那堆硫化物杂质,硫跟银一搭,生成黑糊糊的硫化银;真要是提纯了的砒霜,银针插进去纹丝不动,试个寂寞。
那吃下去真像电视剧演的那样一仰脖就“嘎嘣”一下过去?要这么想,可就把人坑苦了。砒霜进了肚子,头一个不干的就是那副肠胃。砒霜是实打实的腐蚀毒,嘴里头、嗓子眼、食道、胃里,跟吞了一整把烧红的铁砂子似的,从舌头根一路烧到肚脐眼,那叫一个火烧火燎。紧跟着是绞着劲儿的肚子疼,疼得直不起腰、喘不上气,然后就吐,翻江倒海地吐,吐完了拉,拉得整个人都脱了相。
我先把一个流传最广的瞎话戳破。老有人说砒霜中毒“七窍流血”,眼睛、耳朵、鼻子、嘴全往外冒血,死得那叫一个吓人。这个说法现代法医不认,研究光绪死因的那帮专家考证时专门提过,砒霜中毒压根儿没有“七窍流血”这档子事儿。真实的死法,是毒素把细胞里管呼吸的酶给废了——线粒体那套发电的玩意儿一停,细胞喘不上气,一个个憋死,接着是脱水、休克,一个脏器接一个脏器罢工,人在反反复复的吐泻和剧痛里头一点点耗干。
这就算“快”的。急性砒霜中毒,赶上量足、身子骨又弱的,几个小时能死人,可要是没那么“顺当”,折腾上几天的有的是。近代法医资料写得明明白白,砒霜口服致死量小得可怜,六十到二百毫克就要一条人命,六十毫克也就一小撮盐的量,搁酒杯底儿上都铺不满一层。可就这么点儿东西,它不让谁痛痛快快走,得让把人间的罪受够了再说。
要觉得这都是干巴巴的书本知识、没画面,那说个真真切切、板上钉钉的大案。死者身份大到没边儿——大清朝的光绪皇帝。破案的也不是古代的清官,是二十一世纪的法医和核物理学家,用的是中子活化、核分析这种听着都觉得科幻的手段。
光绪这个人,说起来也是真憋屈。四岁让人抱进宫里当皇帝,一辈子是个提线木偶,好不容易想硬气一把,搞了个戊戌变法,想变法图强,结果一百零三天就让慈禧给摁灭了,从此圈在瀛台那个小岛上,跟坐牢一模一样,一关就是十年。他最宠爱的珍妃,还让慈禧下令塞井里头淹死了。事业、爱情、自由,三样一样没捞着。到了一九〇八年十一月十四日,光绪突然就死了,才三十八岁。更邪乎的是,他死了第二天,慈禧也死了。
前后脚不到二十个小时,大清国两个最有权的人一块儿没了,蹊跷不蹊跷?于是光绪的死因,一百多年来争论不休。有说病死的,说他从小身子骨弱,一堆慢性病,有说让人毒死的,传得有鼻子有眼,可谁也拿不出实锤。直到二〇〇八年,也就是光绪死后整整一百年,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召集一帮专家,用了五年,把光绪遗留的头发、衣物翻出来一寸一寸测,最后开报告会正式宣布:光绪皇帝,系急性砒霜中毒死亡。
这可不是嘴上说说,手里攥着一串儿硬得不能再硬的数据。
专家手里有光绪的两缕头发,是早年保存下来的,洗干净、晾干,剪成一厘米长的小段,一段一段测砷含量。这一测,测出个惊天数字。有一缕头发在第十段上,砷含量冲到了每克二千四百零四微克。对这数儿没概念的,给个参照:当代健康人头发里的砷,正常也就每克零点一四到零点二五微克,差多少倍自个儿算。为了怕冤枉,专家又特意找了陪葬在一块儿的隆裕皇后的头发,找了个清代草料官的头发,还测了崇陵地宫的土壤、棺椁木料,结果周围这些人和东西砷含量都低得很,正常得不能再正常。也就是说,光绪头发上那堆砒霜,既不是从坟里的土渗进去的,也不是那个时代人人都有的,就他一个人身上有,高得离谱。
那会不会是常年吃药吃出来的?古代皇帝都爱服丹药、喝中药,那玩意儿不少含砷,慢慢攒着慢性中毒,也说得过去。专家早想到这一层,又从头发的生长规律上找证据。头发从发根往出长,人要是慢性中毒、天天往里吃,毒素该从发根开始一截截均匀带着,越靠近新长的发根越能对上。可光绪的头发是个啥特征?发根的毒素反而低,发尖子上高,高峰出现在离发根十来厘米的地方,分布得乱七八糟,跟“天天吃、慢慢攒”的路数完全对不上,这就把慢性砷中毒彻底排除。
最关键的证据在衣服上。光绪下葬穿的衣裳有里有面好几层,专家一层一层测,发现贴身内衣的胃腹部那一块儿砷含量最高,连龙袍的系带上、沾着的胃肠内容物残渣里全是高浓度的砷,然后从里往外一层比一层低,规规矩矩递减。这个分布说明,毒打嘴里进去、先进了胃,是他死了以后尸体慢慢腐败,胃里的东西溢流出来,才洇到衣领、系带和头发上,方向由内向外,而不是从外头环境渗进去的。案子到此铁证如山。
专家还算了一笔账:就凭光绪留下的那点儿头发、三块贴身衣物残片和上头的残渣,提取出来的砒霜就已经高达二百零一点五毫克。别忘了,六十到二百毫克就够毒死一个大活人,而这二百零一点五毫克,还仅仅是尸体烂了以后沾在头发和破衣裳片儿上的那点儿残羹,当初真正灌进他肚子里的只多不少。
那他死得安生吗?给看一个当时在场的人的亲笔记录。
给光绪看过病的御医叫屈桂庭,写过一本《诊治光绪帝秘记》,把最后几天的事儿记了下来。他说光绪死前三天,也就是十月十八那天,在瀛台当值,皇帝突然就喊肚子疼,疼得在床上“乱滚”,对着他大叫“肚子痛得了不得”。他看见的是“面黑,舌焦黄”,脸是黑的,舌头又干又黄又焦。老御医心里头明镜儿似的,特意加了一句,说这病“与前病绝少关系”——跟皇帝原先那些老毛病半毛钱关系没有,是凭空冒出来的急症。可他也就只能写到这儿,用他自己的话说“格于形势”,看出来不对劲又能咋的?不敢深查,不敢多嘴。
把这些症状跟砒霜一对就全明白。砒霜腐蚀了胃肠黏膜,所以肚子痛得跟刀绞一样,接着是急性胃肠炎,上吐下泻;吐泻得狠了人就极度脱水,所以渴得要命,从里到外烧得慌,血液循环和毛细血管也跟着坏,所以脸是黑的,舌头是焦的。据清宫档案《大行皇帝升遐档》记载,光绪最后是二十一日酉正二刻三分,也就是傍晚六点三十三分,“六脉已绝”咽的气。早在二十一日凌晨一点来钟,太医院脉案就记录下他“脉息如丝欲绝,二目上翻,神识已迷,牙关紧闭”,已经彻底进入弥留状态。专家据此推算,仅仅从进入这种危重状态算起,一直到咽气,光绪最少煎熬了十七个半小时。
就说这十七个半小时,脑子一直没彻底糊涂,就那么在剧痛、干渴、翻江倒海的吐泻里头一分钟一分钟熬,把自个儿活活熬干、疼死。这哪是什么御赐的体面,这是让活着受一遍剐刑。
至于谁下的手,这是这桩百年奇案最有意思、也最容易被人忽略的地方。科学只回答了一个问题:光绪怎么死的——砒霜中毒,它没回答另一个:谁下的毒。现在民间几乎一口咬定是慈禧,理由也足:她跟光绪是死对头,又正好死在光绪第二天,像是知道自己要不行了,怕一死光绪重新掌权、翻她的案,所以抢先下手。这个推测在情理上非常顺,也是史学界的主流怀疑方向,可要较真,从投毒到定罪中间还隔着一条没合上的证据链:没有口供,没有当场拿获,砒霜哪儿来的、谁经手的、怎么进的嘴,全是空白。除了慈禧,李莲英、袁世凯在各种传闻里也挂过号。所以严谨的说法是,慈禧是最大嫌疑人,但这案子严格说到今天也没“破案”,真凶仍是悬案。
连堂堂皇帝让一碗“毒酒”打发都是这么个惨烈收场,何况普通人。
再给说个听着就邪乎的——牵机药。
牵机药打一种叫马钱子的剧毒中药里头提,马钱子又叫番木鳖,是一种植物的种子,里头要人命的成分叫番木鳖碱,洋名叫士的宁。它的致死路数跟砒霜完全两个路子,邪性得多。
先讲讲人这套神经系统是咋回事,就明白它有多损。人身上有无数块肌肉,想抬手就抬手,想迈步就迈步,可能让肌肉“收着点儿”、能停下来,靠的是一类叫“甘氨酸”的东西,它是神经系统里的一个信号,干的是“刹车”的活儿。肌肉兴奋过了头,甘氨酸就出来摁一下:行了,放松,别绷着。正因为有这个刹车,肌肉才能一张一弛、有板有眼,人才能做出顺顺当当的动作。
番木鳖碱干的就是这个“破坏”:它专门跑到脊髓和脑干里头,把甘氨酸的受体给堵死,说白了,就是把神经系统的刹车给拔了。
那是个啥光景?刹车一没,管运动的神经全疯了,陷入完全不受控的兴奋,谁也摁不住谁。结果就是全身肌肉,不分前胸后背、胳膊大腿,在同一时间一块儿死命收缩,一阵又一阵强直性惊厥、痉挛,人整个儿绷成一张拉满的弓,头往后仰,脚往后翘,医学上有个词叫“角弓反张”,脑补那画面就行。最要命的是,管呼吸的膈肌、肋间肌也是肌肉,跟着一块儿锁死、僵直,再也松不开,肺还想喘气,可这台“风箱”让焊死了,一丁点儿气都倒腾不进来。
这个过程里,中毒的人从头到尾脑子清醒,分明感觉着每一块肌肉在怎么绞、怎么抽,感觉着那口气上不来,被活活憋死。这东西剂量小得吓人,成人一次吃下五到十毫克就中毒,十五到三十毫克上下能要了命;潜伏期还长,吃下去半个钟头到三个钟头才发作,没处反应去。更折磨人的是,发作以后人变得极敏感,一点点声响、一丝亮光、轻轻碰一下,都能勾出新一轮抽搐,所以真碰上这号病人,急救头一条就是搁安静的黑屋里,少刺激。
历史上传说死在这东西上头的皇帝,最有名的就是南唐后主李煜。
李煜这个人,当皇帝是个窝囊废,写词却是千古一绝,“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这句就是没读过书也耳熟。亡国以后让宋朝掳到汴京,封了个臊得慌的“违命侯”,跟软禁差不多。宋太宗赵光义本来就防着他,后来听说他七夕过生日,在府里让旧日歌妓弹唱新词,那首《虞美人》里又是“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又是“雕栏玉砌应犹在”,满脑子都是亡了的南唐,声音大得外头都听见。宋太宗勃然大怒,据说就在七夕这天派人送去一壶御酒祝寿,酒里下的就是牵机药。
李煜喝下之后的模样,南宋王铚的笔记《默记》里记了八个字,“头足相就,如牵机状”。牵机就是织布机,人抽抽得头和脚往一块儿凑、往后折叠,身子一弓一弓折腾,跟织布机上紧绷绷、来回牵动的机件一个样,“牵机药”就这么得名。一代词帝就在这样的抽搐和窒息里没了,死那天还是他四十二岁生日。
不过这事儿得交代明白,正史上压根儿没写李煜是被毒死的,《宋史》里就干巴巴几个字,说他“薨”了。下毒说法最早见于王铚这本《默记》,属于宋人笔记、野史传闻,王铚本人也是事后上百年的人,里头真真假假,史学界一直存疑。这事儿原原本本撂这儿,信几分自个儿掂量。但牵机药那套毒理实打实,不管李煜是不是真这么死的,真有人中了番木鳖碱,遭的就是这个罪。
接下来该轮到断肠草了。
这名字肯定熟,武侠小说里头一号常客,一闻就倒、一吃就断肠。可真去较真“断肠草到底是哪种草”,能把人问懵,因为它压根儿不是一种草的正经名字,是民间的统称、外号。古时候老百姓也没学过植物分类,凡是吃下去能引起剧烈肠胃反应、能把人活活折腾死的毒草,都可能被扣上“断肠草”这顶帽子,乌头被叫过,马钱子被叫过,大戟、雷公藤也都被叫过,一笔糊涂账。
按现代植物学的说法,如今被认为“最正宗”的断肠草,通常指马钱科钩吻属的一种植物,学名就叫钩吻,南方民间叫它大茶药、野葛、胡蔓藤、毒根,还有叫烂肠草、山砒霜的,光听这一串外号就知道不是善茬。这是一种常绿木质藤本,南方山里常见,里头的毒统称钩吻碱,是一类很猛的神经毒素,吃下去专门作用于中枢神经,对管呼吸的中枢有明显抑制,还会搅乱外周神经和肌肉之间的信号传递,中得深了呼吸肌不会干活,人就死于呼吸衰竭。
钩吻最坑人的地方,是长得太像好东西。钩吻的叶子、花跟人见人爱的金银花,也就是忍冬花,有几分像,不认识的人上山一瞅,哎,金银花,采回去泡茶、煲汤清火解毒,结果把断肠草薅回家了。
说到这儿估计大家也咂摸出味儿了,中国这些所谓“奇毒”没一个是“安乐死”的路数,全是让人在清醒里受罪。那西洋毒药是不是就神?我告诉你,西洋人在毒杀这门“手艺”上玩得比咱这儿还成规模、还产业化,可核心那点儿东西照样不体面。
欧洲历史上宫廷毒杀成风,尤其十七世纪的法国和意大利,干脆发展成庞大的地下行当,而挑大梁的主角说出来都不意外——还是砒霜。砒霜在欧洲有一堆威风外号,叫“毒药之王”,叫“国王的毒药”,还有个特别直白的叫“遗产粉”。叫这个名,是因为欧洲人老拿它对付自个儿家里人,把碍眼的亲戚、长辈送走,好顺顺当当继承遗产,从罗马时代一直到十九世纪,用得那叫一个广泛。
欧洲宫廷尤其偏爱一种“高级玩法”,不追求一下放倒,而是让人慢慢“病死”,病得天经地义、谁也挑不出毛病。文艺复兴时意大利最出名的波吉亚家族,出过教皇,也以玩毒闻名,手里有一种传说中的毒药叫“坎特雷拉”。坎特雷拉配方今天已经没人说得清,可据后世考证和传闻,做法又恶心又“讲究”:先拿砒霜把一头猪毒死,内脏搁着让它腐败,再把猪腹腔里渗出的液体收集起来烘干,最后得到一种白粉。学者推测这是砒霜加上尸体腐败产生的一堆生物碱配出来的复合毒。剂量大、一口闷,那就是光绪那副惨状;剂量拿捏得好,今天一点儿、明天一点儿,掺酒里、汤里,能让人过几个礼拜甚至几个月才死。中毒的人一天比一天瘦,皮肤溃烂,头发一把把掉,肚子老疼,搁当时跟肺痨、胃溃疡一个模样,医生瞧来瞧去压根儿想不到是中毒。当然也有现代史家提过,波吉亚这“毒名”不少是政敌添油加醋渲染出来的,真真假假也得打个折扣。
到了十七世纪,意大利还出了个把“卖毒药”做成大买卖的女人,叫朱莉娅·托法娜,搞出一种风靡意大利和法国宫廷的“超级毒药”,叫“托法娜之水”。据说主要成分是砒霜、铅和颠茄,既有重金属慢慢毁内脏,又有颠茄生物碱抑制神经。这东西无色无味,装在化妆品小瓶里,明面上是梳妆台上的瓶瓶罐罐,谁也想不到是索命的玩意儿。坊间传得神乎其神,说第一滴下去人浑身发软、没力气,第二滴胃痛、发烧,第三滴第四滴脏器衰竭,人就没了。最阴的是那味颠茄,能让死人脸色红润、瞳孔放大,看着跟睡着了、小病初愈似的,死时也不怎么挣扎,医生根本开不出“毒杀”结论,多半按“受了风寒”“器官衰败”结案。买这东西的主要是贵妇,拿去对付丈夫好继承家产。据说托法娜前前后后帮人毒杀了六百多个男人,数字大得吓人——但记住这也是“据说”,是她案发后供出来、坊间传开的数儿,具体多少谁也没法核实。她本人最后也没落着好,传说让教廷抓了处决,年份至今说法不一。
法国那边,路易十四当政时闹出一桩震动宫廷的“毒药案”,查出来一张以算命巫婆为核心的大网,一边算命、做法事,一边卖毒药、配“C药”,连国王身边的宠妃都牵扯进去。路易十四气得专门设了个特别法庭来审,前前后后牵连几百号人,判了一批死刑。就在这帮巫婆配的“催情剂”“继承药水”里,常掺着一种从甲虫身上弄来的毒素,叫斑蝥素,就是大名鼎鼎的“西班牙苍蝇”。
斑蝥素是种极猛的细胞毒素,专门腐蚀黏膜,尤其跟人的泌尿生殖系统和肠胃道过不去。它的成人致死量估计在十到八十毫克之间,常说的也就几十毫克,一只甲虫身上才含零点二到零点七毫克,得多少只虫子算算就知道。服下去之后,舌头、咽喉、食道、胃壁的黏膜直接坏死、起泡、一片片往下掉,跟着是呕血、便血;过不了多久腰子开始疼,排尿火烧火燎、跟刀割一样,尿出来的全是血还带血块,泌尿的地方又肿又烂。现代医学文献管这叫肉眼血尿、急性肾小管坏死,重的就是急性肾衰竭、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人就这么在一连十几个钟头的剧痛里,每尿一次都像受一遍刑,最后要么消化道大出血,要么肾彻底废掉,在惨叫里断气。那些贵族拿这玩意儿当“C药”,是蠢还是找死?
不过话说回来,甲虫毒这类生物毒素又稀少又金贵,绝大多数毒杀案挑大梁的还是砒霜这类砷化物。那欧洲人就眼睁睁看着投毒横行?不是不想管,是真查不出来。一直到一八三六年,英国化学家詹姆斯·马什才搞出一套“马氏试砷法”,能把尸体里极其微量的砷都检验出来。他研究这个还有个由头:一八三二年有一桩投毒疑案,用老办法验出了砷,可那沉淀物不稳定,等到开庭坏了,凶手愣是当庭放走。马什憋着这口气发明了新方法,一八三六年正式发表,灵敏度高到能检出毫克以下的砷。在这之前,人死了烂了,砒霜往哪儿找去?根本没招。所以回头看就明白,那些“慢性投毒、多次少量、伪装病死”的宫廷命案为啥那么多,不是毒药有多神,是那年代压根儿没有尸检毒化这一说,投毒几乎是门“查不出来的手艺”。等马氏试砷法一普及,法医毒理学一步步起来,毒杀的“黄金时代”立马到头。
酒唠完了,咱们再掂掂那条白绫。
不少人选白绫图的是“留全尸”,觉得人吊上去腿一蹬,迷糊一会儿就过去。先别急着下结论,作为现代人多少得懂点儿物理。上吊死得痛不痛、快不快,全看具体怎么个吊法,差别大了去了。
古代最常见的,是短距离坠落,或者干脆原地悬吊,要么脚下垫个凳子踹了,要么人往高处一挂、双脚离地,顶多从很低的地方出溜一下。这一下绳套死死勒进脖子,靠两样东西杀人:一是机械性地闷,勒住气管气进不来,二是压住血管,把往脑袋供血的颈动脉、往回回血的颈静脉都掐断。
理论上绳套位置“正”、把颈动脉结结实实压住,脑供血一断,十几秒人就黑过去。可短坠悬吊那绳套不听指挥,未必压得那么准、那么全,而且椎动脉钻在颈椎骨头孔里,绳子根本勒不着。要是绳子位置偏了、滑了,只把气管勒住,椎动脉还往脑子送着一丝丝血,那可就遭老罪了:人意识清醒得很,胸口闷得像压了块磨盘,气管和喉骨让绳子勒得“咯咯”作响、剧痛钻心,俩腿在空中乱蹬,身上肌肉不受控地一阵阵强直、抽搐,旁人看着跟跳舞似的。纯靠闷,两三分钟内人会陷入昏迷,可从悬空到彻底没救,全程能拉到十几分钟。这份“体面”,就是把人吊在半空,清醒着活活闷死。
明朝最后一个皇帝崇祯走的就是这条路。一六四四年李自成大军攻破北京城,崇祯走投无路,逼皇后自尽,砍了公主,最后带着太监王承恩出神武门,跑到后头的煤山,也就是今天的景山,在寿皇亭附近一棵歪脖子槐树上披散头发遮住脸,自缢身亡,王承恩也吊死在旁边的海棠树上。他就是用自个儿体重那么一坠,典型的悬吊绞刑,死前那番窒息苦楚一样少不了。
上吊也有“痛快”的,但那是很晚的事儿。一直到一八七二年,英国刽子手威廉·马伍德才头一回用上“长距离坠落”。他的思路是别让所有人都坠一样距离,得按这人的身高、体重,事先算好给多长绳子、放多高的坠。这套算法还有个更早的源头,是都柏林一位叫霍顿的医生先提出来的,用坠力倒推绳长,目标是让绳子绷紧那一刹那,力道正好够把脖子“折断”。长坠的杀人原理就变了:人从高处坠落,借着重力加速度,绳子猛地一勒,“咔嚓”一下把第二节颈椎折断,把延髓和脊髓的连接生生扯断。中枢一断,呼吸、心跳瞬间停,痛觉信号压根儿来不及往脑子里送,前后也就几秒,人在昏迷中就过去。
可这玩意儿是个精细活儿,纯粹数学问题,差一寸都不行。绳子短了、坠得不够,脖子折不断,就退化成最痛苦的慢勒,人吊在上头迟迟不断气,绳子长了、坠得太猛,力道收不住,能直接把脑袋从脖子上扯下来。英国当年推行长坠时这两种事故都出过,后来不得不一次次修订计算表,把标准坠力往下调,就为了既折断脖子、又不至于身首异处。想靠上吊死得痛快,得先有个懂物理、会算数、还肯量身定制的刽子手——这待遇古代几个人捞得着?
最后再看那把刀。
斩首听着血哧呼啦、最吓人,可从生理上拆开看,恰恰是这几样里最“利索”的。斩首的本质,是用外力在一瞬间把脖子上所有组织——皮肉、血管、气管、食管、颈椎和骨髓——齐齐切断。刀砍下来那一刹那,脖子里骨髓腔和大脑的连接断了,颈动脉、颈静脉同时大开,血“哗”地往外涌。这一瞬的痛觉信号确实强到极点,可大脑根本来不及“享用”这份疼:急性大失血加上颅内血压“唰”地往下掉,脑子的灌注瞬间没了,人在极短时间里陷入深度昏迷。
到底有多短?研究这问题的学者,比如英国神经生物学家哈罗德·希尔曼,看法是意识很可能在两三秒内就丧失,原因就是颅内血液灌注急速崩塌;各种动物断头实验,比如给老鼠接上脑电图再断头,发现跟意识相关的脑电活动大概也就维持几秒,随后是一波神经元集体熄灭的“死亡波”。综合这些证据,稳妥的说法是斩首之后人在几秒之内——撑死也就几秒到十几秒——彻底失去知觉。至于历史上那些“脑袋掉了还眨眼、还脸红、好像还能认人”的传闻,学界判断那是神经系统最后的残存放电、肌肉本能抽动,这时候人已经没有主动感知剧痛、“体验”死亡的认知能力,法国大革命断头台下流传的种种“断头还有知觉”的故事,大半是恐惧催生的想象。后来法国人搞出断头台,初衷恰恰是觉得一刀了事、对谁都平等、少受罪,结果大革命里砍得人头滚滚,反倒成了恐怖的代名词——可那是人的毛病,不是刀的毛病。
话又说回来,斩首这份“痛快”有个大前提:刽子手手艺得过硬。这在过去是专门行当,讲究一刀下去干净利落、嘎嘣脆。可要是碰上手艺潮的、刀钝了的,或者犯人吓得缩脖子、位置没摆正,一刀没砍到位就得补二刀、三刀,这份罪就没法看。所以公平地说,斩首不是“绝对不疼”,是“疼的时间极短”,而且这份短还得押在刽子手手艺和那把刀上。但即便把变数都算上,跟毒酒动辄几个小时、白绫迟迟不咽气比,它依然是断罪最快、清醒受罪最少的。
唠到这儿,最有意思的事儿来了:这么一个生理上最痛快的死法,在古人那儿地位偏偏是反着的,这就得说说中西两套让人哭笑不得的“死亡价值观”。
中国古代刑罚等级里,绞刑排在斩首前头,被认为更轻一等,打《唐律》开始法定死刑就分绞、斩两等。绞反而轻,就因为它能留全尸,身子囫囵、脑袋还在脖子上;斩则身首异处、尸首不全,在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讲究完完整整入土的古人看来是了不得的大事,是更重的羞辱。所以对高官、皇族,皇上赐“自尽”,给白绫或者毒酒,让人在自己屋里了断,非但不是折磨,反而是恩典、是体面:既留全尸,又没让人上法场当众受辱,还保全了家族脸面。古人争的、怕的根本不是“疼不疼”,而是“全不全”。
可这层“恩典”经不住细翻。唐《狱官令》本来写得明白,五品以上、不是谋反那种大罪,“听自尽于家”,法律还护着这个规矩,《唐律疏议》甚至讲,该让自尽的你给绞了斩了,办案的得判一年徒刑。听着挺把人当回事?有学者把唐代一百多宗赐死案一桩桩统计完,真正在自家屋里自己了断的,才六例,其余大多是使臣、太监动的手,缢死、鸩死、杖杀、斩首,怎么来的都有。马嵬坡杨贵妃,史书上写“赐自尽”,翻开《资治通鉴》,是唐玄宗命高力士把人领到佛堂,亲手“缢杀之”;宰相元载得罪被赐死,临死只求一件事,“愿得快死”,主事的太监怎么回的?说相公你多少得受点委屈,别见怪,脱下一只臭袜子塞他嘴里,把人杀了。你看,连“快死”都得求、都求不来,这就是史书上那个被夸成“恩典”的赐死,体面主要是写给礼法和后人看的。
比斩更重的,古人就开始在“尸体”上做文章。砍了头还要把脑袋挂起来示众,那叫枭首,尸首扔在闹市不许收殓、任人唾骂,那叫弃市,人死了还不解恨,刨开坟把尸体拖出来鞭打羞辱,那叫戮尸,再往上,就是千刀万剐、让人在极长剧痛里一点点死去的凌迟,顶了天的酷刑。从自尽、绞、斩,一直到枭首、弃市、戮尸、凌迟,古人定刑罚轻重,很大一块竟是看“死后尸首落到什么下场”。
英国那边整个儿拧了个个儿,还拧得特别“讲阶级”。英国人认为砍头是贵族才配享的特权,用快斧、快剑,伦敦塔一带执行,死得快、有尊严、够体面;平民老百姓犯死罪,绝大多数统统吊死。英国最后一个在伦敦塔外塔山上被公开斩首的,是个八十岁的苏格兰老贵族、洛瓦特勋爵,晚到一七四七年,他原本按叛国罪该当绞刑、剖腹、分尸,最后格外开恩减刑为斩首,这也是英国历史上最后一次公开斩首,打那以后连贵族也基本吊死了。
平民清一色绞刑,道理特别朴实:便宜。绞死一个人,一根麻绳、一个木架子就齐活,实在不行找棵歪脖树都能办,成本几乎为零,砍头可不一样,得有专业刽子手、趁手家伙,还得收拾一地血。英国工业革命前后,尤其十七世纪末到十九世纪初那段所谓“血腥法典”,法律里能判死刑的罪名膨胀到两百多项,偷一匹马是死,砍一棵树、入店盗窃超过一点点价值,也可能是死。死刑犯海了去了,对这么庞大一群人,绞刑自然成了最“划算”的处决方式,成批成批地吊。
可别以为吊死、砍头就到顶了,英国刑罚真正的狠招跟中国一样,也藏在“怎么处置尸体”上。
对犯了叛国大罪的男人,法定刑罚是一套极复杂的组合,叫“绞刑、拖刑与分尸”。犯人先被绑在木栅栏上让马一路拖到刑场;然后上吊,但只吊到半死不活、还剩一口气就放下;接着当着面活生生割掉生殖器,剖开肚子,把内脏掏出来当场烧掉;最后才砍下脑袋,把身子剁成四大块。头和四块残尸送到伦敦城门、伦敦桥,或者各地闹事的地方,钉起来、挂起来示众,杀鸡儆猴。一三〇五年反抗英格兰的苏格兰英雄威廉·华莱士,就是已知第一个脑袋挂上伦敦桥的,一六〇六年火药阴谋案里的盖伊·福克斯,临刑时自己从绞架上跳下来、摔断脖子,反倒抢先逃掉了被活活剖腹掏心那一段。
犯叛国罪、弑夫罪或者异端罪的女人,按英国法律传统,在大庭广众下剥光、开膛、大卸八块“太不成体统”,于是改用火刑,绑柱子上烧死。理由居然是“体面”,荒唐不荒唐。
国王觉得还不够解恨,还有后手。犯人的脑袋先涂上焦油防腐,再用长矛一穿,高高挂在伦敦桥、威斯敏斯特这些最扎眼的地方,任凭乌鸦、海鸟一口口啄食,直到烂得挂不住自己掉下来。还有一种“悬尸”:人处死后塞进特制的铁制人形容器、铁镣里,锁挂在十字路口、海岸边或高岗上,不许下葬,风吹雨淋、日头暴晒,尸体一点点腐烂、风干,最后露天变成一具白骨,挂给南来北往的人看。
一七五二年英国还专门通过《谋杀法案》,规定被处决的谋杀犯一律不许留全尸、不许下葬,尸体必须送外科医生行会当众解剖。那个年代,被开膛破肚、剥皮拆骨,让一群人围着看、死无葬身之地,被认为是比死本身还可怕的惩罚。
这种“解剖示众”后来甚至变成暴利生意,公开卖票。最出名的女犯叫玛丽·贝特曼,人称“约克郡女巫”,靠投毒和装神弄鬼害人,一八〇九年三月在约克处绞,尸体送利兹的医院连续三天解剖、展出,老百姓买票进场,一张票三便士,前前后后约两万四千人来看,光这一具尸体就给医院筹了约三十英镑,那会儿可不是小数目。更瘆人的是,她死后有人从她身上取走一块皮装帧书籍,舌尖也被取走收藏,那副骨架长期摆在医学院,如今收在利兹大学。
读到这儿可能有人纳闷,不就是一具尸体吗,埋了也罢、剖了也罢,人都死了还较啥真?这恰恰是古今观念最根本的分野,也是“尸体刑罚”真正歹毒之处。在当时欧洲普遍的基督教信仰里,人只要尸首完整,由家属收敛、缝合,葬进教堂墓地,等到末日审判那天,就还有复活、得救的指望;可要是被分了尸、烧成灰、吊铁笼里化成白骨,或者让医生当众拆成零碎、连个坟都没有,那连最后一丝灵魂得救的指望都被一并剥夺。所以官府才把“怎么处置尸体”看得那么重——那是在人死后,再对灵魂补一遍死刑。中国这边“留全尸”“入土为安”的执念根子上一个道理:死无全尸、死无葬身之地,是比死更让人恐惧的诅咒。
扯回开头那道题。
托盘上三样东西,白绫、毒酒、刀,现在该知道每一样背后藏着什么了。
毒酒,不管鹤顶红、牵机药还是别的什么,本质都是让人意识清醒着,被剧痛、吐泻、脱水或者惊厥、窒息一点点击溃,短则几小时,长则几天,连光绪都熬了十七个半小时,白绫,在没有精确计算的古代,多半让人悬空吊着,在清醒的窒息和抽搐里挣扎,迟迟不得解脱,所谓“体面”全是给活人看的;唯有斩首,一刀断颈,颅内灌注瞬间崩塌,几秒内意识全无,它唯一的缺点是尸首不全、看着吓人,以及得赌刽子手的手艺。
古人把毒酒、白绫当恩典,是因为他们那套价值观里,“全尸”“体面”“死后归宿”比“少受点儿罪”重要得多,愿意为留个囫囵尸首、为那张脸去承受漫长剧痛。这是他们的选择,我尊重,但我不伺候。
咱是现代人,懂化学也懂物理,更明白人临了最该图啥。要我选,才不管全不全尸、体不体面——那些都是身后给别人看、给别人议论的,自个儿半分知觉都没有。我只认一条:少遭罪,走得快。所以我胡铁瓜肯定会“啪”地把酒壶推开,把白绫扒拉到一边,果断的撂下一句:别整那些磨磨唧唧的幺蛾子,痛快点,斩首吧。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