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欣红
因上学期教学成绩排名靠后,就被通知参加全县统一组织的培训,交通、食宿自理,还要挤占上课时间?近日,广西南丹县小学教师谢武(化名)向媒体反映的遭遇,让不少人为基层教师捏了把汗。据报道,当地通知称,培训对象为“全县小学3—6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中教学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的教师”,培训安排在每周五下午,持续一个学期。
9月27日晚,南丹县调查组再发情况通报,几处关键事实得到“实锤”:县教育局要求参训人员往返交通及食宿等相关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的做法“不符合规定”,已督促整改,参训教师差旅按有关规定执行;部分学校调课不及时、不科学的现象确实存在;培训遴选方式“不够细致周全”,对部分参训教师造成了心理压力。当地直面问题、立行立改,这份态度值得肯定。
不过,通读通报,一个最核心的疑问依然悬而未决:参训教师究竟是按什么标准遴选出来的?通报的解释是,参训对象为“教学综合能力需进一步提升的在岗教师”,由县教育局教研室联合各学校,结合“教学质量综合研判、教师专业发展实际情况”确定。什么是“教学质量综合研判”?成绩排名与“教学能力需提升”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此前,县教育局工作人员言之凿凿,选人“没有按照教课成绩”,而当事教师的说法恰恰相反——名单就是依据上学期成绩排名确定,排名后三名的教师都要参加。面对如此明显的出入,通报仅以“遴选方式不够细致周全”轻轻带过,无异于继续“打太极”。遴选标准不公开、名单产生机制不透明,公众的疑虑就无法真正消除。
众所周知,学生成绩是生源基础、家庭监护、语言环境、办学条件、课时保障等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不能把责任简单归咎于老师。《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明确要求,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2026年3月教育部发布的《基础教育规范管理负面清单(2026版)》,第九条明确:严禁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考核排名,对教师进行排名奖惩。
然而,从2022年云南大关县8名教师因成绩排名倒数被镇政府“黑榜”警告,到今年8月四川雷波县让低分班级教师站上主席台与“耻辱”二字合影,再到此次南丹教师“被强制”自费培训……这些风波背后,不同程度地暴露了“以分数论英雄”的应试功利痼疾。政策三令五申,同类操作却屡禁不止,足见在一些地方评价的“指挥棒”仍牢牢被功利政绩裹挟。毫不夸张地说,把学生的分数简单等同于教师的功过,动辄以排名“敲打”教师,几乎成了部分地区教育治理的路径依赖。
此外,必须重申一个基本常识:培训是赋能教师的成长途径,绝非惩罚教师的手段。教师继续教育本是为教师“充电”提供专业支持,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要求教师必须参加的培训,理应纳入整体培训规划、由财政保障经费,岂能让教师自掏腰包?2025年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除依法依规组织的必要培训外,原则上不得要求教师参加非教育教学培训,各类培训时间安排应避开教学高峰期。乡镇教师离县城本来就远,有参加培训的教师到县城甚至要100多公里,调课补课、疲于奔命,这样的“培训”究竟是在赋能还是在折腾?是“充电”还是惩罚?
强制教师自费“回炉”、挤占教学时间,既违背教师减负政策,也寒了基层教师的心。尊师重教不只是一句口号,更要落到实处,调查不能止步于一句“不符合规定”。对已经实锤的违规做法,该整改的整改,该追责的追责,不能以“工作方式有待改进”轻轻带过;对遮遮掩掩含糊其辞的遴选标准,更须给出经得起检验的答案。是谁拍板安排了这次培训?此类做法是偶发还是惯例?这一系列问号都亟待回应。唯有对违规决策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让制度长出牙齿,方能以儆效尤,真正为教师减负、还教育以本真。
来源:荔枝锐评工作室
作者:胡欣红(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
编辑:苏伊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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