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啪”一声,不是床响,是“爆胎”了。
杭州一位49岁的季先生,凌晨被妻子半扶半架着进了急诊。他弓着腰,满头冷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护士问哪不舒服,他憋了半天只挤出一句:“下面突然很痛,肿了。”妻子红着脸,替他把话补完。
几小时前,孩子住校,家里难得清静。夫妻俩亲热,情到浓时动作大了些。季先生忽然觉得姿势不对,还没来得及调整,就听见“啪”一声轻响,像橡皮筋弹了一下。紧接着,一阵撕裂般的剧痛从下体炸开,他整个人僵住,蜷成一团,冷汗瞬间湿透。
开灯一看,已经肿了,而且颜色越来越深,像被掐紫的皮肤。两人又羞又怕:这种事怎么好意思半夜去医院?万一碰到熟人呢?于是决定先扛一扛。冰毛巾敷上,盼着能消下去。
可几个小时后,肿胀不但没退,反而更凶。整个部位偏向一侧,颜色从红转紫,形状活像一根紫茄子。疼痛也从锐痛变成持续胀痛,连走路都迈不开腿。妻子急了:“不行,必须去医院,再拖要出大事。”
超声一查,右侧海绵体白膜撕了个口子,皮下全是血肿。医生说得直白:不是骨头断,像轮胎“爆胎”。好在没有尿道断裂,也没有大血管破裂,医院紧急手术,清理血肿、缝合裂口,总算保住了功能。医生叮嘱:禁欲几个月,好好养,恢复正常基本没问题。
有网友说,隔着屏幕都觉得疼,这位大哥还能忍几个小时,真是能扛。也有人感叹,羞耻感一上来,真会压过疼痛。医生那句“爆胎”太传神了,平时根本不会把这种事和急诊联系起来。
那法律上怎么算?季先生受伤,算“自甘风险”吗?能怪妻子吗?《民法典》里的自甘风险,针对的是踢球、攀岩这类文体活动,夫妻同房属于私密生活,不适用。一般过错责任讲究谁有错谁赔,妻子没有伤害故意,也没有重大过失,动作幅度本身带有私密性和不可预见性,很难把责任单独推给某一方。除非有证据证明是故意伤害,否则不能认定妻子过错。相反,季先生作为成年人,自愿参与,对风险有基本认知,自身对损害扩大应当负责。
说到底,这是一场让人后怕的意外。死要面子活受罪,这话搁这儿一点不假。身体发出警报,别硬扛,别拿“不好意思”当挡箭牌。医生眼里,这只是一个急诊病例;可在你身上,拖久了可能就是一辈子的事。面子值几个钱?健康没了,那才叫真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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