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调解职能,成功调处一起涉农农资买卖货款拖欠纠纷,以柔性司法化解陈年矛盾,切实维护涉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优化辖区涉农营商环境。
据了解,2017年,吴某经营的农资经销处为付某供应农资产品,双方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交易结束后,付某尚有11万元货款没有结清。2022年,付某就该笔欠款出具借据,约定还款期限及利息。到期后付某未能履约,后续微信中再次承诺还款,却依旧逾期未付。几经协商讨要无果,吴某向永吉法院提起诉讼,索要拖欠货款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梳理案卷材料,该案虽无书面买卖合同,但供货记录、借据、微信催款记录等证据完整,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考虑到双方系乡里相识,直接开庭审理既会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也容易激化邻里矛盾,不利于乡村和谐,法官决定优先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法官分别与双方沟通,向欠款方付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讲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充分听取其现实难处,并向原告转达对方的还款想法,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换位思考。经过法官居中释法明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付某分期偿还货款及利息,于2026年底全部清偿完毕,这起历时多年的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涉农经营者,农资交易即便没有签订正式书面合同,送货单据、欠条、微信聊天记录等均可作为维权证据。开展交易往来时要注意完整留存交易凭证,交易双方恪守诚信,发生纠纷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吉报江城发布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荟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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