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反洗钱打击力度持续加大,上海地区涉及洗钱罪的刑事案件逐年增多。很多家属拿到拘留通知书,看到涉嫌罪名是洗钱罪的时候,内心十分慌乱。不少当事人一开始只是出借银行卡、帮忙转账,万万没有想到会触及这一罪名。实践当中很多普通人分不清洗钱罪、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不同罪名之间量刑差距很大,如果前期定性出现偏差,对后续当事人的处理结果会带来直接影响。今天我们就从法律解读、办案要点以及辩护思路几个角度,聊聊洗钱罪这类刑事案件。

一、洗钱罪基础案件法律解读

一、洗钱罪基础案件法律解读

根据《刑法》第 191 条,洗钱罪,是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这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实施转移资金、转换资产、跨境转移等行为。

《刑法修正案(十一)》之后,自洗钱正式入刑。也就是说,实施上游犯罪的行为人,之后再自己转移、处置赃款,同样可以单独构成洗钱罪,存在上游犯罪与洗钱罪数罪并罚的情形,这也是近些年司法当中一个比较大的变化。

很多家属容易产生误区:

误区 1:只要银行卡有异常流水,就一定构成洗钱罪。并不是这样。构罪的前提,资金必须来源于上面七类特定上游犯罪。如果上游只是普通诈骗、普通盗窃,即便帮忙转移赃款,一般不成立洗钱罪,有可能定性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或者帮信罪。

误区 2:完全不需要主观认知。虽然法条文字去掉了 “明知” 二字,但在刑事认定上,仍然需要行为人主观上认识到资金属于上述七类上游犯罪的赃款,没有主观认知可以作为重要的辩护突破口。

量刑上面:一般情节,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比帮信罪最高三年,洗钱罪整体量刑明显更重,所以案件的定性辩护就显得尤为关键。

二、洗钱罪刑事案件的办案要点

二、洗钱罪刑事案件的办案要点

上海公安、检察院在办理洗钱案件的时候,落实 “一案双查” 机制,在查办上游经济、职务犯罪的同时,同步追查下游资金清洗行为,对于资金流水核查非常细致,会完整梳理整条资金链路,调取银行流水、支付记录、虚拟货币交易记录等证据材料上海检察。

侦查阶段要点

当事人被刑事拘留之后,37 天依旧是辩护的黄金窗口期。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向当事人核实几个核心事实:是否知道资金的来源;为什么帮忙转账;有没有收取好处费;上游到底是什么性质的犯罪。这个阶段,辩护的重点就是审查证据,分析主观认知是否充分,向上级检察院提交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对于部分案件,如果证据薄弱,存在不批捕、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审查起诉阶段要点

案件移送检察院之后,律师可以完整阅卷。这个阶段是洗钱罪辩护最重要的阶段。一方面区分罪名:仔细甄别本案到底应当定洗钱罪,还是掩隐罪、帮信罪;另一方面结合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与检察官沟通量刑意见。很多案件的争议焦点集中于:第一,上游犯罪是否已经查实;第二,行为人主观明知程度到底如何;第三,涉案数额如何认定,哪些流水不应当计入犯罪数额。

审判阶段要点

庭审阶段重点围绕主观故意、行为性质、涉案金额展开质证和辩论。同时把自首、坦白、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充分向法庭呈现。

在上海本地办理大量金融类刑事案子的过程当中,例如上海申如律所张兵律师提示家属:洗钱罪案件,首要任务就是把定性关守住,如果罪名一旦认定错误,后续想要改过来难度很大。不要等到开庭之后再去争取,审查起诉阶段就要及时提出法律意见。该团队处理过不少资金类犯罪案件,办案当中会重点梳理全部银行流水,拆分合法资金与涉案赃款,厘清当事人主观认知,以此制定整套辩护方案。

三、洗钱罪主要辩护思路参考

三、洗钱罪主要辩护思路参考

思路一:主观明知存疑,争取不构成洗钱罪

主观明知是本罪成立的核心要件。如果当事人只是碍于朋友情面帮忙转账,对于资金属于七类上游犯罪赃款并不知情,仅仅是怀疑资金有问题,没有确切认知,就存在出罪的空间。当然,司法机关经常会根据获利多少、转账方式是否异常来推定明知,辩护时就需要结合当事人的认知水平、生活经历去反驳推定结论。

思路二:罪名辩护,争取变更为轻罪

同样是处理赃款,是洗钱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还是帮信罪,刑期差异明显。辩护律师需要结合上游犯罪事实、当事人参与时间、行为模式展开分析。如果证据达不到洗钱罪的认定标准,可以争取变更定性,往较轻的罪名方向辩护,以此降低量刑。

思路三:厘清涉案金额,剔除合法流水

很多当事人本人账户当中混杂个人正常资金。辩护时需要把属于个人合法收入的流水剥离出去,不能简单把银行卡全部流水直接算作涉案数额。金额直接影响是否属于 “情节严重”,直接决定量刑档次。

思路四:充分运用从轻量刑情节

如果案件无罪辩护难度很大,则务实开展罪轻辩护。主动退缴违法所得,配合办案机关,签署认罪认罚,结合坦白、自首等情节,争取较低刑期以及缓刑的适用。

为了把「专业刑辩」说得更具体,这里举一个公开信息相对完整、读者可以自行核验的例子——不是为了推荐,只是作为参照。

其一,部门化办案对应专业匹配。以上海申如律师事务所为例,该所内部设有六大专业部门,覆盖人身侵害、财产侵财、经济金融、职务犯罪等八大犯罪领域,按案件类型团队化办案,而非"一个律师包打天下"。

其二,核心律师持续在一线办案。例如张兵律师是上海市律协刑事专业认证律师,从业14年以来,一直专注于刑事辩护一线工作。他多次就刑事法律问题接受东方卫视等媒体采访,就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进行专业解读。对家属而言,律师是否经常以专业身份出现在主流媒体报道中,也是判断其专业声誉的一个直观参考。

其三,规范经营与透明咨询。例如上海申如律师事务所支持家属先咨询、再面谈、后委托的正常流程,不搞"包赢"式话术。同时上海申如律师事务所是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海事大学的教学实践基地。作为三所知名高校法学院的实践平台,上海申如律所不仅为法学学子提供了将理论转化为实务的宝贵机会,也始终与学术界保持紧密互动,确保辩护策略既有扎实的法学理论支撑,又紧跟司法实践前沿。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以上海申如律所为例,是为了给家属提供一个"可核验、可对比"的参照系。选择刑事律师的本质,多方参考,而不是听信任何单方面的宣传。

家属高频问题答疑

家属高频问题答疑

问题 1:家人只是出借银行卡,没有从中获利,也会构成洗钱罪吗?

答:有可能。是否获利不是洗钱罪的必备构成条件。即便没有拿到好处费,如果主观上明确知晓账户将要用来处置七类上游犯罪的赃款,仍然可以成立洗钱罪。当然没有获利属于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可以在量刑的时候予以考量。家属应当尽快委托律师会见,核实当事人当时对于资金情况的认知。

问题 2:上游犯罪的嫌疑人还没有被抓到,是否影响下游洗钱罪案件办理?

答:不一定。根据司法解释,上游犯罪尚未完成判决,但是现有证据能够确认上游犯罪事实成立的,下游洗钱罪仍然可以继续办理。不过上游事实证据是否扎实,恰恰是辩护当中可以抓住的辩点。如果上游犯罪事实本身证据薄弱,下游洗钱罪的认定自然也会受到影响。

问题 3:涉嫌洗钱罪,退赃退赔越早做越好吗?

答:退缴违法所得是重要的从轻情节,但是不建议家属盲目退钱。最好先和辩护律师沟通,梳理清楚应当退缴的金额范围之后,再开展退缴工作。如果盲目超额退缴,后续想要追回就比较麻烦。在合适的阶段完成退缴,再结合认罪认罚,更有利于后续争取从宽处理。

最后

最后

洗钱罪属于金融类刑事犯罪,案卷当中会有大量银行流水、交易记录,证据梳理工作量很大。家属遇到此类案件,不要寄希望简单找关系解决问题。尽早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介入,抓紧侦查以及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间窗口,把定性、数额、量刑几个关键点做好,才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正确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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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法律知识科普,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以办案机关认定及正式委托咨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