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北京把8·28销售新政的过渡安排说清楚了,在途项目该怎么走,划出了一道线。这道线卡在8月28日,之前和之后拿的地,执行口径不一样。
已经拿到规划许可证、但预售手续还没办的项目,按老政策执行。这条省事,材料都报上去了,中途换规则不合适,也容易引发纠纷。
已经拿地、规划许可证还没到手的项目,原则上按新项目走。不过留了一道口子,区政府出面确保按时交付,报市级备案之后,2027年底前仍然可以按原来的预售条件申请。等于给这类项目留了两年多的缓冲期。
历史遗留项目另外算,由区政府评估完风险之后,参照在途项目的办法执行。老
项目牵扯的环节多,一刀切反而容易出事,交给区里逐个判断更稳当。
资金监管这块跟着收紧。新政推行主办银行制度,8月28日之后签开发贷合同的项目,放贷的那家银行就是主办银行,账户和资金流向都归它盯。以前一个项目几家银行各管一段,钱怎么走的说不清;现在一家银行从头盯到尾,挪用没那么容易。
还有一条更实在。8月28日之后拿到预售证的项目,要等到竣工备案之后才发放按揭贷款。这等于把预售回款和工程进度绑在了一起,房子没盖完,银行那头的钱进不来。开发商想拿购房人的贷款去填别的坑,路子被堵上了。
过渡安排里把时间点和责任主体都写明了,这点挺关键。政策切换的时候,常见
的麻烦是项目卡在中间,两头都不认,审批就这么拖着。这次直接给定了路径,哪类项目走哪条路,哪个部门出面担保,备案报到哪一级,都写得清楚。
对开发商来说,2027年底这个期限其实是一道硬约束。想按老条件预售,就得在这两年多里把工程推到能交付的程度,区政府那边才敢出担保函。工程进度跟不上,担保没人出,这条路就走不通。
买房人想查也不难。看项目的规划许可证日期,再看它拿地的时间,两个点对一下,属于哪一类基本清楚了。销售不愿意说,就去住建委网站翻公示,证号和日期都挂着。
对买房人来说,定金那条要记牢。500万元的房子,定金不超过5万元,算下来就是1%的上限。以前动辄几十万元锁客的玩法,往后行不通。交钱之前多想几天,反悔的代价是可控的。
我的看法是,过渡安排给的是时间,不是豁免。2027年底这个点看着远,其实一
晃就到。项目方真想把预售按老条件走完,得把工程节奏提上去,光排队等号没用。买房人看盘的时候多问一句,这个项目属于哪种情况,心里就有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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