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以实践为导向法治人才培养的十二条措施》,从人才双向交流、协同育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深化法治实务部门与高等学校合作,推进法学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度融合。

实施人才双向交流互聘。措施明确,在符合党政领导干部兼职政策基础上,实施法治实务部门与高等学校人员互聘计划。加大法学专家到法治实务部门挂职力度,参与法治工作一线业务;同时聘请法治实务部门业务骨干到高校法学院(系)担任兼职教师、实务导师。

构建“教、学、研、练、战”一体化模式。探索建立“校内理论导师+校外实务导师”的“双导师”制度,推动法治实务部门与高校在人才培养、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就业指导等环节深度衔接。根据边疆民族地区实际需求,联合培养既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又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法治人才。

实务教学纳入学分管理。建立“法治实务专家进高校”和“法学院校名师进机关”长效合作机制,省级政法单位原则上每年到高校开展实务讲座不低于2次。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将实务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并计入学分。

联动实习实训机制落地。完善法治工作部门常态化接收法学专业学生实习实训制度,按照“师傅带徒弟”方式安排指导老师,帮助学生深度参与法治实务。实习实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个月。

打造高端法治智库。依托省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等平台,建立以法学专家为主体、涵盖多领域的智库队伍。围绕金融法治、数字法治、涉外法治、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领域,建立专家学者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研讨的常态化渠道。

深化理论研究与成果转化。紧扣云南“3815”战略发展目标,制定理论攻坚项目清单,鼓励联合争取省部级以上重点课题。建立理论研究成果专报机制,通过咨政报告、白皮书等形式加强成果转化运用。

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委依法治省办、省教育厅将统筹协调全省法治实务部门与高校合作工作,省纪委监委、省财政厅、省法学会等部门协同做好人员挂职、教学管理、经费保障等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记者 谢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