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最近东航航班这件事引发全网热议。航班送餐时,空姐的餐车轻微碰到男乘客手肘,没有破皮、没有红肿。空姐当场道歉,还拿来冰袋,乘务长也赶来安抚。可这名乘客依旧不满意,说道歉太晚,还当众提出,要么让他踹一脚。后续空姐情绪崩溃,在客舱过道下跪道歉,多次下跪,直到安全员介入才平息。乘客之后还要求航司安排专车陪同去医院检查。这件事曝光之后,很多网友都特别心疼这名乘务员。

很多人想问,乘客这种步步紧逼,要求对方下跪道歉的行为,在法律上怎么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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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每个人都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哪怕是服务行业工作人员,也不例外。乘客确实被轻微磕碰,有权利提出合理诉求,但要求他人下跪、或者提出踹人这种要求,已经超出合理维权的范畴,涉嫌侮辱他人。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触及寻衅滋事,面临治安处罚。假设乘客真的动手踹人,造成伤情,还会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而在没有实质人身损害的前提下,直接要求专车陪同就医,这项诉求很难得到法律支持。

其次大家也在思考,为什么空姐宁愿下跪,也不愿把事态升级?很多网友提到航空行业的投诉考核机制。这里要说明:航司可以设置服务考核规则,但任何内部制度,都不能要求员工放弃人格尊严。服务有服务的规范,但尊严没有高低之分。航空公司需要厘清一个边界:区分乘客的合理投诉和客舱恶意闹事,不能简单以投诉结果来追责一线乘务人员,企业同样有义务保护员工的人格尊严与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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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细节,现场目击者原本拍摄视频发声,后续却删除视频,称电话被打爆。如果有人持续骚扰、恐吓目击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同样违反治安管理相关法律。

周兆成律师提醒:维权要守住法律底线。遭受损害可以理性协商、保留证据、依法维权,但不能借着维权名义侮辱、胁迫他人。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提供服务不等于放弃人格尊严。企业在做好服务管理的同时,也应当成为一线员工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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