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中院一审宣判,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彭晓春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法院认定,其受贿金额超过2.6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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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显示,彭晓春曾与蓝天立共事。
彭晓春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因受贿罪被佛山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受贿金额超过2.63亿元。
广东佛山中院一审宣判,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彭晓春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法院认定,其受贿金额超过2.63亿元。
素材显示,彭晓春曾与蓝天立共事。
彭晓春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因受贿罪被佛山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受贿金额超过2.6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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