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中院一审宣判,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彭晓春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法院认定,其受贿金额超过2.63亿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素材显示,彭晓春曾与蓝天立共事。

彭晓春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因受贿罪被佛山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受贿金额超过2.6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