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既触犯法律
又存在严重安全风险
直接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期
高安市公安局
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
抓获违法行为人袁某
9月18日,高安市公安局石脑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经查,袁某在没有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和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小型货车装载212件烟花爆竹至高安市石脑镇,后被民警当场查获。
目前,违法行为人袁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并追缴违法所得100元,涉案非法烟花爆竹已全部依法收缴。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
烟花爆竹有哪些危害?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01
非法生产的危害性
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极易引发爆炸和燃烧事故,不仅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还会危害正常的生产秩序,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02
非法经营的危害性
在高额利润驱使下,不法商贩在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不懂如何规避风险的情况下,非法购销烟花爆竹,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稍有不慎,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同时,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03
非法运输的危害性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没有相应资质,不具备运输烟花爆竹条件,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对道路运输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04
非法储存的危害性
储存烟花爆竹窝点一般位于出租房屋、废弃厂房、闲置院落内,没有经过相关部门评估验收,不具备储存烟花爆竹条件,加之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这种狭小空间里,就好比是一颗随时都会爆炸的“定时炸弹”,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对周边的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构成极大威胁。
来 源:高安公安
编 辑:陈方圆
审 核:占向勤
核 发:陈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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