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榆社发布)

尊敬的各位用户: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报县政府同意,现就水资源税征收标准暂调整如下:

自2026年10月1日起,执行以下水资源税征收标准:

1.居民生活用水:0.5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用水:1元/立方米;

3.特种行业用水:5元/立方米。

特此通知!

1.《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明确我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4〕9号)

2.榆社县自来水公司水费价格标准

榆社县自来水公司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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