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30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常州金融监管分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不到位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审查不尽职,苏州银行常州分行被罚款100万元;相关责任人葛琳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刘海涛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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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信息显示,苏州银行(股票代码002966)是苏州市唯一一家法人上市城商行,下设21家分行(直属支行)、181个网点,实现江苏省经营机构全覆盖,下设苏州金融租赁公司、江苏宿迁东吴村镇银行、苏新基金公司,入股2家农商行。
截至2026年6月末,苏州银行总资产规模8757.26亿元,总存款、总贷款分别超5200亿元、4100亿元。2026年上半年,苏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73.54亿元,同比增长13.08%;归母净利润34.01亿元,同比增长8.51%。
今年以来,苏州银行及分支机构已多次被罚,合计被罚没超1000万元。
今年6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对苏州银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收单管理规定、网络安全管理规定、数据安全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等11项违法行为,苏州银行被警告、通报批评,并被罚没760.97万元。同时,苏州银行越溪支行吴某被警告并罚款6.5万元,苏州银行网络金融部陆某,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今年4月,苏州银行常州分行因贷前调查不到位、项目资本金审核不严而被罚款60万,时任公司业务六部总经理助理李汉民也被警告。
今年9月,因票据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不严、贷后管理不到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安监管分局对苏州银行淮安分行处罚80万元,责任人张宁被警告、罚款13万元。
责编:金怡杉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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