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起济州岛的恶性案件,看得无数人后背发凉。两名二十多岁的中国女游客赴当地旅游,9 月 21 号居然被五名嫌疑人直接闯入民宿,遭遇非法囚禁、暴力侵害,还被胁迫操作手机转账,被劫走的金额折合人民币高达 10 万元,随身的手机、平板电脑等私人物品也被洗劫一空。整整被控制了两天之后,其中一名受害者拼尽全力挣脱逃跑,向民宿工作人员求助才终于得以报警。
韩国警方接警后当场抓获两名嫌疑人,又在济州机场截获了一名准备逃回国内的涉案人员,可仍有两名嫌疑人已经提前离境,目前韩国警方已经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开展跨国追查。更让人膈应的是,目前落网的三名嫌疑人全都是中国籍,面对韩国警方提出的特殊强盗、共同监禁的罪名指控,三人居然全部否认相关犯罪事实。
这事一出来全网都在问,施暴者受害者全是中国人,只是案发地在韩国,这个案子到底归韩国管还是归中国管?很多人第一反应都是 “在国外犯事,中国法律就管不到了”,这完全是错的。首先刑事案件发生在哪国领土,当地就有优先属地管辖权,所以落网的三名嫌疑人肯定会按照韩国当地的刑事法律接受审理,这一点没有任何争议。
但别以为犯罪发生在境外,中国的法律就管不着中国籍的犯罪分子,依据我国刑法的属人管辖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领域外触犯刑法,我国司法机关照样有权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哪怕犯罪发生在国外,只要作案的是中国人,我们的法律就有管辖权,这次潜逃回国的两名嫌疑人,就算韩国那边已经立案,国内司法机关依旧可以依照我国刑法对他们立案侦查、追责处罚,哪怕他们已经在外国接受过刑事处罚,国内也只是可以根据情况免除或减轻处罚,绝对不会直接放任不管,不是跑到国外作案就能逃脱本国法律的制裁。
第二是立刻联系我国驻外使领馆寻求领事保护,这里一定要纠正一个普遍误区:领事馆没有执法权,不能直接抓捕嫌疑人,不能代替当地法院审理案件,也没有义务帮受害者垫付医药费、赔偿款,按照领事保护相关规定,驻外使领馆能做的是向当地主管部门核实案件情况,敦促当地警方公正处理,为受害人推荐当地律师、翻译资源,协助联系国内家属、补办护照等证件,只能提供维权渠道支持和人道主义帮助,绝对不能直接替代当地的司法程序。第三是分情况启动追责,如果嫌疑人被关押在案发国,受害人可以在当地委托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赔偿,如果有嫌疑人已经逃回国内,受害者回国之后也可以向国内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属人管辖机制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同时在国内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索要医疗费、财产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
还有一个所有报团出行游客最关心的问题,在境外被第三人暴力伤害,旅行社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这里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旅游法以及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区分情况判断,如果伤害来自第三方刑事犯罪,比如本案这种游客在自由活动、私下约见他人期间遭遇侵害,只要旅行社出行前已经做过安全风险提示,出事之后也提供了必要协助,那么旅行社不需要对第三方的犯罪行为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是旅行社安排的住宿、行程项目本身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直接诱发伤害事件,或者事故发生之后旅行社明明有条件却拒绝提供救助,不作为导致受害人损失进一步扩大,这种情况下旅行社就要承担对应的补充赔偿责任。简单来说旅行社不是游客在海外的万能保险,不会为所有意外全部兜底,但安全提示、紧急救助的义务,是法律硬性要求必须履行到位的。
结合这起案件也给所有计划出境旅游的朋友提个醒,中国驻济州总领馆也多次发布过相关旅游安全提醒,出境在外不要轻易和网上认识、并不完全知根知底的人单独相约境外见面,入住民宿酒店务必锁好房门扣好安全链,尽量避免深夜单独前往偏僻地点,异国他乡人身安全永远排在第一位,一旦察觉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优先保全自身,第一时间寻找机会报警求助。
最后也想问问大家,如果在国外遭遇人身伤害,你第一时间会优先选择联系当地警方,还是联系我国驻外使领馆?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多学法律常识,遇事才能不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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