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日,广东广州一处斑马线附近,一名女骑手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

她没有配合停车,而是加速离开,随后在行驶过程中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自己摔倒受伤。

看视频,交警在拦停过程中没有采取拖拽、强行拦截等危险动作。

您可能好奇,这位女骑手,为何那么害怕要在交警拦停的现场逃离?

看视频,这车疑似没挂牌,如果确实没有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行驶。处罚会是依法扣留车辆,罚款 200元,有证的情况下是记 9分。

如果是无证驾驶,就是未取得D/E/F类摩托车驾驶证。车一样扣下来,罚款 10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不排除这类的街车会涉及非法改装,那将被责令恢复原状,并处以警告或 500元以下 罚款;拒不整改的,依法扣留车辆。

我们再看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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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不是谁受伤谁有理,也不是谁被拦停谁就有豁免权。

责任要看谁的行为直接导致事故。她强行离开、突然变向、挤入正常车道,后方车辆如果确实正常行驶、没有明显过错,那认定她全责,是有依据的。

再看冲卡行为本身。

再看冲卡本身。注意,交通违法和阻碍执法,是两码事。

配合检查,顶多罚款、警告;拒绝检查、强行冲卡,性质就变了 —— 这是阻碍依法执行职务。

按现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一条,轻则警告罚款,重则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阻碍民警执法还要从重。

要是冲卡时再撞伤执勤人员?

那就不是治安问题了,是刑事风险 —— 而且撞辅警和撞民警,罪名还不一样。

撞辅警?是妨害公务罪,三年以下。撞民警?袭警罪,三年以下;要是用车撞这类手段、严重危及人身安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听听您的看法。

#女骑手遇交警拦停强行逃离被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