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9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新闻发言人、发展规划司司长陈邦勋说了一句话,迅速在社交媒体上刷屏:
“将指导各地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依法依规盘活利用闲置农房,让农民多一份财产性收入。”
消息传开,评论区最热的几条留言,画风出奇一致:“农村房子终于能变现了?”“城里人能去买吗?”“老家那栋空了几年的老宅,是不是能收租金了?”
问题都问到了点子上。但这些问题背后,有一个共同的前提性误解需要先拆掉。
先把政策的边界划清楚。
陈邦勋在发布会上同时强调了一个词:“严守法律政策底线红线”。这条红线是什么?
翻译一下:农村房屋可以租给城里人,但绝对不能卖给城里人。
“租”和“买”之间的差距,不是一个字的差距。租,最长二十年,到期后房子还是你的;买,意味着宅基地使用权永久转移,这是政策底线,不可能突破。
更具体地说,出租的是“宅基地上房屋的使用权”,不是“宅基地使用权”本身。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资格权归农户,能够流转的只有使用权——这就是“三权分置”的核心框架。承租人可以依法取得一定期限的使用权用于合法经营,但宅基地本身的性质不变,农户的资格权不变。
所以,“宅基地值钱了”这个说法,准确的理解应该是:闲置的农房可以产生租金收入了,但宅基地本身的价值兑现,仍然被严格限制在“租赁”这个通道里。
为什么这个政策会在2026年集中发力?
因为闲置规模已经到了不得不处理的地步。
自然资源部早年调研的数据显示,全国农村至少有7000万套闲置房屋,闲置宅基地面积约3000万亩。
到2025年前后,空置房屋已经超过7500万套,闲置宅基地面积摸到了3800万亩。部分村庄的宅基地空置率超过40%,个别地区甚至接近一半。
这些数字背后,是城镇化推进过程中一个长期存在的结构性矛盾:大量农村人口进城落户,老家的房子空着、烂着,既不能卖,也不能产生收益,成了农户手里“扔不掉又用不上”的资产。
过去这个矛盾之所以无解,是因为政策只允许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而绝大多数村里的年轻人都已经进城了,本村内部的需求根本撑不起这个市场。跨村、跨城乡的流转通道没有打开,这些房子就只能一直锁着。
政策落地之前,一些地方已经摸索出了可行的路子。
从2021年到现在,丹洲乡已经聚集了56个特色小院,陶艺师、画家、雕刻手艺人、民谣歌手陆续成为“新村民”。一位雕刻手艺人签了20年租约,最初只租了一栋老屋,如今带院子共租了4亩地。
村民的收入也实打实涨了。通过房屋入股分红、家门口务工、代销农产品等多种渠道,五年来“艺丹沅”片区的民众年收入增长从2000元到7万元不等,丹砂村、义渡村的村集体经济每年实现2.5万元到7.3万元的增收。
武汉新洲区细李湾村的模式更直接。一家公司将32栋闲置农房统一承租至企业名下,租期均为20年,所有改造成本由公司承担,村民无需掏一分钱。此前当地一栋老房在村里内部转让价格约2万元,通过出租,村民可获得6万元至8万元租金。
北京延庆、平谷等地的农村院子,年租金在4.5万到12万元不等,出租年限普遍为20年。东部地区100平方米农房的年租金已经达到8000到1.2万元。
一个值得注意的数据是:截至2026年1月底,全国宅基地流转案例突破120万宗,返乡创业人员较去年同期增长了18.7%。这个增速说明,市场端对政策的反应比预期要快。
把视角落到具体的人身上,这个政策对不同群体的意义差别很大。
对农民来说,最直接的变化是“闲置资产有了变现通道”。一套空置的老宅,过去既不能卖,又要花钱维护,纯粹是负资产。现在可以通过出租、入股等方式产生持续现金流。对于人均可支配收入两万多元的农村家庭来说,一年几千到几万的租金收入,是实打实的增量。
但有一个细节需要注意: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也就是说,一旦你选择了把房子租出去,就意味着放弃了未来重新申请宅基地的资格。这个代价,在签合同之前必须想清楚。
对城里人来说,可以租,不能买。租来住的,最长20年;租来经营的,同样最长20年。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另行约定续租,但续租的期限自续租之日起也不得超过20年。
这条“20年上限”的规则,不是今年才有的,是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明确规定。它的存在意味着,那些想通过“长租”实现变相“买断”的操作,在法律上行不通。
广西田东县就有一个典型案例:村民以“永久租赁”方式将宅基地出租给他人,法院最终判决租赁协议无效,理由是“以租代卖”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
农业农村部这次表态,最大的意义不在于“突然宣布了一个新政策”,而在于把一条已经探索了多年的路径,从地方试点上升到了全国层面的政策指引。
农村闲置房屋的问题,本质上是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个结构性错配:人在往城里走,房子却留在村里。过去这个错配无解,因为政策不允许跨城乡流转。现在通道打开了,但打开的幅度有明确的边界,只租不卖,最长20年。
这个边界的存在,恰恰说明政策设计者在做一件平衡的事:既要让闲置资产产生价值,又要防止农民失去最后的居住保障。
宅基地是农民的基本居住保障,这个定位从来没有变过。陈邦勋在发布会上用的词是“让农民多一份财产性收入”,关键词是“多一份”——是补充,不是替代。
对于老家有闲置农房的人来说,现在值得做的事是:先搞清楚那套房子的权属状态和当地的具体执行细则,再决定是出租、入股还是继续空着。对于想在乡下租个院子的人来说,20年的期限足够做很多事,但“不能买”这条线,从第一天就要记清楚。
农村房屋的“值钱”,值的是租金,不是地价。这两件事分清楚了,就不会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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