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陈某作为原告,将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石家庄立珑贸易有限公司、董某列为共同被告,涉及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1月3日14时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311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件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承办,目前相关诉讼程序正按司法流程有序推进,案件的审理结果将直接关联涉案各方在知识产权权益归属与责任界定上的权责划分。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陈某 被告/被上诉人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石家庄立珑贸易有限公司、董某 案由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03 14:00:00 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法庭3117法庭 案号(2026)沪0105民初22180号 承办部门商事审判庭(互联网案件审判庭) 主审人邵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涉诉案件的主体涵盖平台运营方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贸易经营主体石家庄立珑贸易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董某,争议核心围绕涉案作品的复制权侵害认定展开,目前公告信息暂未披露案件涉及的具体作品标的与诉求金额,案件定于2026年11月3日正式开庭,该案的审理也将为互联网场景下的知识产权权益界定提供相应的司法实践参考,后续相关进展可关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的官方公开信息。
点评分析
本次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主体被诉侵害作品复制权,相关司法审理将明确各方知识产权权责边界。案件聚焦互联网场景下的版权认定,其后续判决既可为涉事主体厘清合规边界,也能为同类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提供实践参考,推动平台及经营主体强化版权合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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