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嘉定农村的朋友,今年大概率已经被这些消息刷过屏:徐行村城中村二期集中签约、南翔红翔村发出全区首张房票、马陆仓场村329户公布安置方案……嘉定这一轮城中村改造,全区共布局14个整体改造项目,覆盖马陆、安亭、南翔、娄塘(嘉定工业区)、徐行、江桥、新成路街道7个街镇,明确2026年底前完成项目认定、2027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造。累计签约已超4800户,房票核发金额超过65亿元。
一、先搞清楚:嘉定这些动迁基地,分别是怎么动的
嘉定目前的宅基地更新,已经不是过去单一的大拆大建,而是分化成了两条路径。签字前,您首先要弄明白自己家走的是哪一条。
第一条路径:城中村法定改造(协议置换为主)。本轮14个整体改造项目包括:
第二条路径:保留保护村平移归并。代表是外冈镇葛隆村。葛隆是市级保留古村,老街文保限制多、老房年久失修,原址翻建难落地,因此采取保护性迁建:零散宅基地集中归并,统一建两层、三层联体住宅。9月2日葛隆村新一批46户集中居住新居开工,累计已有251户完成搬迁入住。要注意,平移归并不是征收拆迁,没有大额动迁货币补偿——土地仍是集体土地,农户保留宅基地资格权,政府配套一部分补贴、农户自担一部分建房费用,且全程自愿。本轮纳入的只是老街片区和高压线沿线农户,并非全村平移。
安置方式上,嘉定保留现房安置、期房安置、货币补偿,同时也是上海少数试点房票安置的区域。这里提醒两点:房票仅限嘉定区内使用、有使用期限,逾期未使用对应的奖励作废;另外,项目认定立项不等于立刻启动入户评估和签约,后续到底是协议置换还是正式征收,要看每个地块的审批落地情况。
二、协议置换方案里最常见的六类问题,以及对应的解决思路
结合我们在嘉定各基地处理的案件,把农户问得最多的问题和应对思路罗列如下。
(一)房屋类型搞不清楚,补偿口径完全不同
同一块地里,可能同时存在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房屋、"进镇组建房"、国有土地上的私房甚至公房。类型不同,适用的补偿规则、面积认定口径、可选择的安置方式差别极大。徐行二期中,国有土地居住房屋按"房屋类型乘以换算系数得出建筑面积,再乘评估单价"计算,而集体土地组建房则参照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则执行。
解决思路:签约前先确认土地性质和房屋类型——翻出宅基地证、建房批准文件、老的地契或房改材料,对照方案里"参照的政策"(通常是沪府规〔2021〕13号《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和嘉府规〔2022〕7号实施意见)逐条核对自家适用哪一套口径。类型被定错的,要在评估、复估阶段书面提出,不要拖到签字之后。
(二)面积认定不合标准,有证面积和实际面积对不上
宅基地房屋普遍存在"批建面积小、实际建造大"的情况,还有可建未建、无证附属用房等历史问题。有的方案只认有证面积,多余部分只给很少的建安补偿甚至不给补偿;也有农户反映认定面积明显低于批文记载。
解决思路:面积认定是整个补偿的基数,值得逐平方米抠。核对不动产权证书、历次建房批准文件;对确因历史原因未登记的部分,收集当年的审批材料、缴费凭证、航拍图等证据主张合法性;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在入户调查和复估环节书面提出并留痕。实践中,面积认定阶段的争议空间远大于签约之后。
(三)评估价过低,装修、附属物被漏评、少评
评估公司给出的建安重置结合成新价往往不高,二次装修、附属设施、设备搬迁、停产停业损失等容易被漏项。拿到评估总价觉得"不对劲"的农户非常多,但多数人不知道怎么提异议。
解决思路:评估报告送达后,注意异议期限,及时书面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不服的,可以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异议要具体到"哪一项、差多少、依据是什么",笼统地说"评低了"基本没有效果。这一步建议有专业人士把关。
(四)货币补偿选择权被变相压缩
这一点在徐行二期方案上体现得比较典型:方案虽写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但放弃产权调换的,仅按约6000元/㎡给予补贴。对比同区域新建商品房价格和正规征收的补偿标准,差距非常明显,相当于变相引导、压缩完整的货币补偿权益。
解决思路:把三条路的账都算一遍——纯货币(含补贴)、现房/期房安置、"现房+房票"组合,再叠加期房36个月过渡期的租房成本、房票的使用限制(限嘉定区内、有期限、额度使用不足80%余额退款不带奖励)综合比较。协议置换是协商模式,方案是参照征收政策执行而非当然执行,对明显不合理的项目,在签约前通过协商、书面异议去争取,是有空间的。
(五)安置人口不核定,家庭内部怎么分说不清
不少地块的动迁协议只核定房屋合法面积和补偿总额,并不写明谁是安置人口、谁有资格分房。等到分房时,户口迁出的子女、出嫁的女儿、常年不在村里居住的立基人之间,往往产生激烈争议。很多人以为"户口迁出就没了",其实不然——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宅基地动迁分割案件时,更看重房屋的历史来源和原始立基贡献:只要您是当年建房审批表上的原始立基人,即使户口迁出、是非农户口、常年不居住,对房屋仍享有产权份额,可以主张对应的安置房权益。
举个例子:某案中地上物补偿总额40万元,原告系原始立基人,法院酌定其享有25%份额即10万元;该10万元占整户补偿总额约25%,对应安置房总面积300㎡×25%=75㎡的权益面积;最后按市场价折现,或由拿房的一方给付折价款。
解决思路:签约前,家庭内部先开个会,把立基人、户籍在册人员、实际居住人员的名单和各自的主张理清楚,必要时签订家庭内部协议;对份额争议较大或对方拒不承认权利的,及时通过确权、分家析产诉讼明确份额,避免安置房登记在自己拿不到的名下。
(六)奖励看着诱人,但全部绑定期限
评估奖、签约奖、搬迁奖、特别奖,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评估、签约、搬离才能拿到,逾期清零;期房安置要等长达36个月,虽有临时安置补助费和超期上浮,但漫长的等待期里居住不确定性和生活成本是实实在在的。
解决思路:奖励要算,但不能只盯着奖励签。建议把"纸面奖励总额"和"期房等待成本、房票限制、货币补贴缺口"放在同一张表里算总账。口头承诺的一律要求写入协议或补充协议——协议置换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救济路径,白纸黑字是您唯一的保障。
三、上海动迁律师陈博扬给嘉定动迁户的几点建议
1.先弄清路径再谈补偿:平移归并和协议置换是两回事,别拿邻居的补偿方案套自己家。
2.面积和评估是根,奖励是叶:基数上差一平方米,后面全链路都差。
3.签之前的每一步都算数:入户调查、复估、异议,都是权利,过期不候。
4.家庭内部先理顺,再对外签:安置人口不写进协议的地块,法院是最终的裁判者,而法院看的是立基贡献。
5.拿不准的,签约前找专业律师把一次关,成本远低于签完字再"翻烧饼"。
如果您家正好在徐行、南翔红翔、马陆彭赵或仓场、江桥、安亭黄渡、朱桥、新成村等基地范围内,对面积认定、评估结果、货币补偿口径或者家庭成员之间的安置房份额有疑问,欢迎与陈博扬律师联系交流。
陈博扬律师长期专注上海郊区宅基地动迁、协议置换与分家析产领域,代理过多起宅基地立基人权益确认案件,可以把政策和维权思路讲给您听——让您心里有一本明白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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