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做买卖,最可怕的事情并不是生意不好赚不到钱,而是合伙人把公司的钱骗走后就跑了,留下一地鸡飞狗跳、官司缠身的局面,所有的债务和诉讼风险都由其他股东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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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就会踩到这个致命的大坑。当年与朋友合伙创业的时候,我们几个一起注册了公司,邻居也是股东之一,另一个合伙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掌握公司的对公账户和财务大权。

大伙儿一开始同心协力做业务,收入流水源源不断地流入公司的账户中。没有人想到,拥有财务权力的人会私自挪用公司的资金,并且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公司的现金流马上就会出现问题了,供应商和债权人会来要钱。公司的银行账号里没有多少钱了,所有的财产都已经被人全部取走了。债务人向法院起诉,并且在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确定了还本付息的时间表。但是公司的财务状况却很糟糕。

债主到法院去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组织各方进行调解,并重新确定还款的时间。但是到了还款的时候,还是没有钱来还债。

法人已经没有了下落,联系不上人,也无法找到他的名下有无可以执行的财产。法院执行庭的工作人员也很无奈:法人失踪失联,找不到人,名下也没有什么财产,很多方法都无法实施。

留下的就是我的邻居了,在这里也要承担起责任,并且要受到债务追讨的压力。他很生气也很委屈:钱并不是我自己拿出来的,逃跑的人也不是我自己干的,我只是个出钱投资的小股东而已,为什么让我来承受这个结果呢?可以对跑了的企业法人进行拘留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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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人员道出现实:即使对于逃债的企业进行司法拘留,也最多只能达到十五天的程度,并且还需要有具体的对象才行。没有抓住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就无法继续调查了。如果查明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公私财产混淆的情况,则其他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在此过程中个人名下的所有资金和财富都会被强制划拨出来用以偿还公司欠款。

该事件一被传播出去,就立刻引起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舆论,网友们的意见也分成了两派。

很多网友都为受损害的股东感到不平:

股东老老实实地把钱投出去了,没有被挪用过一分,而法人却把钱卷走了,逍遥在外,到最后股东还要为别人犯下的错误埋单,这也太憋屈了

普通的中小股东无法控制公司的财务,公章、对公账户都在法人的手中,信息不对等,等到事情发生的时候才发现钱已经被转走了

“坏人跑掉了,但是责任却落在了留守股东头上,维权取证非常困难,普通人都无法承受。”

也有网友认为股东本身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既然入股成了股东,就有责任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不能做甩手掌柜,只等分红,对公司的资金流动置之不理。”

入股之前就要确定好财务监管制度,不能把公章、账户交给一个人单独管理,如果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出现问题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不会因为你是个受害者就免除股东应该承担的责任,连带责任写在法律规定中,在入股的时候风险就已经存在了。”

各种各样的扎心吐槽刷爆了朋友圈:

赚钱的人把钱揣进自己的口袋里,出了问题就让股东来买单

“认为入股成为老板,其实是为别人贪婪的行为打掩护。”

“法人直接销声匿迹了,找不到人,即使打赢官司也无法要回被卷走的钱财,受苦的是留下的股东。”

这里要厘清的是,法人卷款跑路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承担刑事和民事双方面的责任。但是实际困难就是人失踪、资金被转移隐藏,追查要耗费时间成本。

而其他股东如果存在认缴不实缴、财产混同等情形的话,则会承担连带责任。即使你不参与卷钱,你的个人资产也会被用来偿还公司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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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给所有的合伙创业者上了一课:

和人一起创办企业的时候一定不能当一个甩手掌子的人。财务、对公账号以及公章都不能让一个人单独掌握所有的权力。在入股前要把权利义务、监督约束和退出方式都写到纸上,并且要顾及风险最大的问题。

可以问一下大家:

有没有听说过法人卷走资金逃跑,股东无辜受罚的事情呢?

在这种情况下,你认为应该如何来维护小股东的利益呢?目前的法律法规是否可以起到应有的作用?

欢迎各位在评论区理性讨论,发表自己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