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一商用车网
9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管理的通知。该通知是对2026年6月工信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应用机动车出厂合格证信息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6〕278号)要求的细化落地,核心是通过全流程闭环管理强化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全生命周期监管,为后续机动车注册登记联网核查、生产一致性监管筑牢数据基础。
原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出厂合格证管理的通知
各机动车生产企业:
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应用机动车出厂合格证信息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6〕278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产业良好发展环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合格证上传时限管理
企业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在道路机动车辆产品检验合格准予出厂后,按相关规定随车配发合格证,并在配发合格证后48小时内传送合格证电子信息。超过48小时未上传的,视为超期上传。发生超期上传的,企业应在线提交超期上传申请及说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于3日内完成合格证上传。
二、规范合格证信息变更管理
合格证电子信息应与合格证载明的信息、车辆产品实际技术参数及《公告》技术参数保持一致。为进一步规范合格证信息变更(含修改和撤销)管理,按照工作部署,自2027年1月1日起,对企业合格证信息修改实行年度额度管理。年度修改额度根据企业上一年度合格证上传量等因素设定,并根据运行情况适时调整,初始额度暂定为企业上一年度合格证上传量的0.5%。企业申请修改合格证信息超出年度修改额度的,应在线提交合格证信息修改申请及说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自审核通过之日起3日内完成合格证信息变更。企业申请撤销合格证的,应在线提交撤销申请及说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自审核通过之日起3日内完成合格证撤销。
三、加强合格证上传监测
我中心将按照工作要求,强化企业合格证上传情况监测。对频繁发生超期上传、合格证信息变更,或超期上传、信息变更数量较大的企业,纳入运行异常监测范围;情节严重的,列为重点监测对象,视情下调其下一年度合格证修改额度。我中心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主管部门,并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协助开展企业通报、约谈或责令整改等。
四、其他事项
为落实相关工作部署,做好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准备工作,合格证系统拟新增储能装置单体、总成信息等填报模块。待系统改造升级后,对配备储能装置的道路机动车辆,企业在上传合格证电子信息时,可同步填报储能装置单体及总成相关信息,并确保填报信息与产品《公告》技术参数和车辆实际配置一致,建议企业做好相关准备。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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