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遭遇陈年旧案的当事人,心里都有一个心结:案子过去十几年、几十年,判决早已生效,是不是就再也翻不过来了?不少人默默咽下委屈,放弃维权。但司法制度设置审判监督程序,就是给确有错误的案件,留下一条迟到正义的救济通道。
很多人存在重大认知误区,以为时间一久,生效判决就板上钉钉,无论对错都不能再动。事实上,时间不能掩盖裁判本身的错误。最高法明确,对于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不能因为年代久远就拒绝纠错。现实中大量沉寂十余年的案件,凭借新证据最终启动再审,实现改判。
但民事、刑事案件申诉再审,法律期限规则并不一样,很多普通人分不清,白白错失机会。
一、刑事案件:特殊情形不受两年申诉期限约束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52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诉不停止原判决执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作出明确:刑事案件一般应当在刑罚执行完毕两年内申诉;超过两年,但属于可能宣告无罪、此前申诉未被受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受两年时间限制,依然可以申诉申请再审 。
《刑事诉讼法》第253条,具备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认定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
2.定罪量刑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主要证据互相矛盾;
3.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4.诉讼程序严重违法,影响公正审判;
5.审理该案审判人员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二、民事案件:常规再审六个月,部分情形重新起算
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一般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之内提出,规定出自《民事诉讼法》第216条。
但是,如果是发现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定案主要证据系伪造;据以裁判的法律文书被撤销变更;审判人员枉法裁判,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实之日起算六个月,并不是从判决生效开始算时间。
即便已经超过当事人申请再审期限,还有两条兜底救济:一是法院依职权,发现本院生效判决确有错误,院长提交审委会可以启动再审;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确有错误裁判,有权提审、指令再审。二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由检察院依法抗诉,抗诉案件法院应当再审。
很多陈年旧案当事人,自己觉得“年代太久,没人管”,主动放弃。正义不会自动上门,但法律没有关上纠错大门。关键是收集固定客观证据,梳理原审存在事实错误、证据瑕疵、法律适用错误、程序违法的材料,按照法定程序逐级申诉,不要被“时间太久不能翻案”的错误说法误导。
同时也要客观认清:不是只要不服判决就可以再审,必须要有实实在在证据,证明原判存在法定错误情形,才能推动再审启动。法律尊重终审权威,但绝不包庇错误裁判。
附:刑事/民事申诉(再审申请)简易提纲(可直接照着填写)
提示:刑事叫《申诉书》;民事叫《民事再审申请书》,书面材料建议打印,本人签字按手印,优先EMS邮寄,留存快递底单、邮寄记录。
▶第一部分:当事人基础信息
1.申诉/再审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联系电话;如果是亲属代为申诉,写明与原审当事人关系。
2.被申诉人/被申请人:按判决书列明对方当事人信息。
3.原审信息:写明一审、二审法院全称、裁判案号、判决生效时间。
▶第二部分:明确申诉、再审请求(写清楚想要什么结果)
刑事示例:
1.请求撤销××号刑事判决、裁定;
2.请求对本案立案再审,依法改判宣告无罪/减轻刑罚;
3.本案诉讼费及相关问题依法处理。
民事示例:
1.请求撤销一、二审××号民事判决;
2.请求对本案再审,改判支持本人原审全部/部分诉讼请求;
3.诉讼费用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第三部分:事实与理由(核心,对照法条写,不要只写情绪)
分三块简明写:
1.简述案件经过:简明复述案件关键事实,不要大段摘抄卷宗。
2.指出原审错误(择实际存在的写)
①事实认定错误:哪些事实无证据支撑、证据相互矛盾;有无新证据;主要证据是否伪造。
②法律适用错误:原审适用哪条法律用错。
③程序违法:是否存在应当回避没有回避、剥夺辩论权利、未经质证、审判人员枉法等情形。
3.法律依据:直接引用对应法条,例如《刑事诉讼法》253条;《民事诉讼法》217条对应款项。
▶第四部分:证据材料目录(随文书一并提交)
1.申诉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的附授权委托书;
2.一审、二审判决书、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曾经被驳回申诉的,一并提交驳回文书;
3.新证据:证据复印件,每一份写清楚证据名称、证明目的;没有完整证据,写明证据线索;
4.文书末尾:申请人签名按手印,填写日期。
▶投递部门提示
1.刑事:作出生效判决法院、上一级人民法院;同级、上级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渠道可线上提交) 。
2.民事再审:向原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也可向同级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
3.邮寄注意:EMS特快专递,信封表面标注:“刑事申诉材料”或“民事再审申请材料”,保存快递底单、物流签收截图。
免责声明:本文仅为法律知识科普,不构成个案诉讼代理意见,具体案件维权请结合自身证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依法依规走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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