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性犯罪目的绑架并杀害16岁女高中生而被判无期徒刑的张润起案,已经进入二审程序。
2026年10月3日,韩国法律界透露,光州地方公诉厅已于10月2日向光州地方法院刑事13部提交上诉状,认为一审量刑过轻。公诉方此前曾要求法院判处张润起死刑,但一审最终判处无期徒刑,因此决定继续上诉。
2026年9月30日,光州地方法院以《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相关特例法》中的强奸杀人等罪名,判处23岁的张润起无期徒刑,并命令其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同时限制其10年内在儿童、青少年及残疾人相关机构就业。
案件发生在2026年5月5日凌晨0时10分左右。张润起被认定在光州光山区月溪洞一带,用车辆将正在回家的高中二年级女生李彩媛绑走,并试图实施性侵。因未能得逞,他随后将受害者杀害。
案发过程中,一名听到尖叫声赶来查看的高中男生也遭到张润起持凶器攻击。法院还认定,张润起在案发前两天,也就是2026年5月3日前后,曾跟踪并性侵一名兼职同事;此外,他在担任社会服务人员期间还曾偷拍未成年女性身体,涉及多起性犯罪。
2026年9月30日的一审宣判中,法院没有接受公诉方提出的死刑请求。
审判庭认为,张润起的犯罪事实全部成立,其危险性和犯罪严重程度也足以支持将其长期隔离于社会。但法院同时指出,韩国自1997年以来已经近30年没有执行死刑,事实上被视为“实质性废除死刑国家”,而现行法律中又不存在完全禁止假释的“绝对终身监禁”制度。
法院因此最终选择判处无期徒刑,同时强调,这并不意味着为张润起未来减刑或假释留下空间。审判庭表示,判处无期徒刑的目的,是让其在监狱中终身反省,并认为其应当被永久隔离于社会。
同样是在2026年9月30日一审宣判后,受害者家属对判决表达了强烈不满。家属担心韩国现行无期徒刑制度理论上仍存在假释可能,因此一直要求判处死刑,或者至少建立不得假释的无期徒刑制度。
2026年10月2日,随着韩国检察厅被撤销、起诉职能转由新成立的公诉厅承担,这起案件的后续诉讼也由公诉厅继续推进。
随后在10月2日,光州地方公诉厅正式提出上诉。这样一来,这起案件接下来的争议重点将继续集中在量刑问题上,也就是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是否足以与案件严重程度相匹配。
从时间线上看,这起案件从2026年5月5日案发,到9月30日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再到10月2日公诉厅提出上诉,案件已经正式进入二审阶段。接下来二审法院是否维持原判,仍将是这起案件最受关注的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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