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警示
某单位微信公众号向订阅用户推送一篇新闻报道稿,内容涉及敏感事项,该信息在互联网上被广泛转载传播,造成泄密后果。经查,该公众号主管部门记者沈某到某下属单位采访,受访单位宣传干部岳某在未经保密审查情况下,擅自向沈某提供了涉密稿件。沈某据此撰写新闻稿件,未经脱密处理,经过新闻事业部门业务主管吴某、负责人宋某终审后,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造成泄密。从采访、编辑、终审到发布,有关人员均未核实是否经过保密审查和脱密处理,最终沈某、岳某及相关领导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风险隐患分析
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媒体和个人纷纷注册微信公众号,既是发布方推送文章、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也是用户方掌握信息、办理业务的重要“入口”。常见的微信公众号有政务类、媒体类、企业和社会组织类、个人类等4类,主要存在以下泄密隐患。
(1)首发式泄密。主要是发布文章前单纯追求信息“含金量”,或者为了突出稀缺性、时效性,未经保密审查,或者保密审查流于形式,没有严格脱密处理就发送,导致泄密。
(2)转载式泄密。部分工作人员明知公众号推送的文章涉密,仍然转发至其他微信公众号上,进一步扩大失泄密范围。
(3)关联式泄密。公众号推送的信息单独看属非重大敏感事项或者只是信息片段,但与其他信息综合起来研判或者经过推敲解读,就能形成有重要价值的信息。
(4)交互式泄密。在公众号上处理业务、反馈回复、互动交流、跟帖评论时,违规透露所知悉的涉密事项。
防范应对措施
(1)加强保密教育,增强相关人员保密意识和防范能力,提升其在公众号上发布信息的敏锐性。
(2)严格公众号动态管理。涉密单位开通公众号应当经过审批登记,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健全信息采编、发布、转发等各环节保密管理制度。
(3)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对拟登载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坚持一事一审,全面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同时要综合分析信息关联性,防止因信息汇聚涉及国家秘密。
(4)定期开展检查检测,对机关、单位和个人公众号加强过程监管,跟踪信息公开、阅读、转发等情况,及时排查失泄密隐患问题,严肃纠治违规违纪情况。
来源:西藏日报
编辑:黄星洁
校对:刘睿娟
责编:岳诗蕊
审核:李娅妮
监制:谭荣皓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