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专利战”烽烟又起,但这次出招“诡异”。
2026年10月1日,美国薄膜光伏巨头First Solar一纸诉状,把晶澳科技(002459.SZ)连同康宁旗下American Panel Solutions(下称AMPS)一并告上特拉华州联邦法院,围绕TOPCon制造方法专利的博弈再度升级。
这并非又一轮针对中国光伏企业的简单围堵。
一个易被忽略的细节是:一同被诉的AMPS仅为组件组装企业,并不生产TOPCon电池。
这家脱胎于晶澳早年布局的亚利桑那工厂,2025年已被康宁收购,股权层面与晶澳无涉。
但这样一家企业,为何会被First Solar揪住不放?
「太瓦能源」认为,这可能是一次精心设计的取证布局——借助美国本土被告的程序地位,撬开远在海外的电池工厂的工艺黑箱。
过去数年间,光伏海外专利战场烽烟不断,专利争端的逻辑也在悄然迭代。
早在2019年,韩华Q‑Cells掀起的PERC专利337调查,是中国企业遭遇的最具标志性的海外专利战。
彼时,争端大多围绕产品结构专利展开,博弈主战场集中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核心诉求是拿到进口排除令,把涉嫌侵权的产品拦在海关之外。
这一时期,专利战更接近贸易工具,目标在于限制对手产品进入本土市场。
到了TOPCon时代,游戏规则已经彻底改写。
2024年7月开始,First Solar高调亮出手中的TOPCon专利组合。
尽管该专利来自其2013年收购的TetraSun公司,但此后十余年,First Solar转攻碲化镉薄膜路线。直到TOPCon在全球范围成为主流,才启动大规模维权行动。
从2025年2月起诉晶科能源,到2026年2月向ITC提交申请,把晶澳、晶科、阿特斯、天合光能、韩华、一道等数十家海内外企业纳入337调查,再到9月主动撤回申诉,全面转向联邦法院发起民事侵权诉讼,First Solar完成了一次关键的战术转向:
放弃“边境拦截”,转向追索过往销售带来的巨额损害赔偿。一旦被认定为故意侵权,企业还将面临三倍惩罚性赔偿的风险。
337调查只能阻止未来产品进口,无法对已在美国市场销售的产品追溯利润。
而联邦民事诉讼“杀伤力”更直接,或可以追溯过去数年的商业收益。
此次针对晶澳的专利战,正是这套新策略的产物。
案件核心指向US 9130074 B2号制造方法专利——它保护的不是最终成品电池,而是一整套电池生产工艺流程。
方法专利和传统产品专利有着本质区别。前者看最终产出,后者看生产过程。
First Solar的诉讼逻辑是,即使电池全部在越南等海外工厂生产,只要这套生产工艺落入专利权利要求,成品后续进口、销售至美国,就触发侵权嫌疑。
对被诉企业而言,抗辩的核心,是证明自己产线的氧化层制备、薄膜沉积、高温热处理等工艺,并未被全部专利技术特征所覆盖。
但关键是,这些工艺参数、产线日志、研发记录等,大多保存在中国、东南亚的海外工厂内部,属于企业最核心的商业秘密。
而这也正是AMPS作为共同被告的特殊价值。
AMP是注册地在美国本土的诉讼主体,进入联邦法院程序之后,会启动强制证据开示(Discovery)程序。
根据这套程序,美国法院或有权向本土被告AMPS下达证据调取命令,要求提交全套采购台账、电池来料记录、和上游供应商之间的技术往来邮件、来料检测报告。
AMPS作为组件厂,应当并不掌握越南工厂完整工艺,但它需要披露电池供应商、来料来源、交易往来的全部资料。
由此,通过AMPS这个“本土窗口”,原告可以顺藤摸瓜,向晶澳海外实体进一步调取远在越南工厂的生产文档、工艺参数记录。
这可能才是把AMPS拉进来的真实用意——只要把它拉入案件,取证的口子就被撕开。
由此衍生出一个疑问:康宁当年收购亚利桑那工厂的并购协议当中,是否签署知识产权赔偿兜底条款?
一旦法院认定侵权成立,巨额损害赔偿责任,究竟由原建设方晶澳承担,还是落到新股东康宁的AMPS身上?
收购协议属于商业机密,外界无从窥见细节,但这个问题已经横亘在两家企业面前。
AMPS被卷入专利纠纷,也是海外并购当中极易被低估的知识产权遗留风险。
这起案件反映TOPCon时代光伏专利战的全新困境。
中国光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很大一部分恰恰来自产线上制造工艺的Knowhow。
很多企业内部,研发负责提效率,生产部门管控产线良率,知识产权法务部门处于相对后置位置,很少前置介入产线工艺迭代的专利风险评估。
研发、生产、法务三条线信息割裂,在面对方法专利诉讼的时候,会变成致命短板。
在中国,晶科能源已经把该专利的同族专利全部宣告无效,但中美专利审查体系相互独立,中国的无效判决,并不能直接约束美国本土专利的效力,只能作为抗辩的参考论据。
晶澳后续的抗辩,也必然会在专利有效性、工艺是否落入保护范围两方面展开。
过去几年,光伏专利战已经进入“外战未息,内战不止”的复杂局面。
统计显示,2024-2025年海外光伏相关专利诉讼当中,相当一部分来自国内企业之间的互诉。
2024年7月19日,晶澳科技在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慕尼黑地方分庭对正泰新能在欧洲的多家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
2025年初,晶科能源先后在中国内地、日本东京、澳洲等多地起诉隆基绿能专利侵权。隆基也不甘示弱,先后在美国、山东济南反诉晶科。
不久前的9月24日,连城数控全资子公司连城晶体技术公司(Linton)还在美国起诉晶盛机电专利侵权。
尽管晶澳、晶科、天合光能已经联合搭建可以交叉许可的TOPCon专利池,但这套防御体系仅覆盖中国境内专利,在美国几乎起不到保护作用。
面对First Solar发起的专利攻势,国内头部企业在美国市场依旧各自为战。
First Solar执行副总裁、总法律顾问Jason Dymbort对外表态,诉讼目的是追究未经授权使用专利技术的责任,强化在美国运营的TOPCon厂商尊重知识产权框架的必要性。
这套官方表述背后的产业竞争现实是:中国企业主导的TOPCon技术正在持续挤压First Solar薄膜组件在美国市场的生存空间。
案件未来走向存在多重可能性:
和解、漫长拉锯、或者法院出具实质性判决。无论最终结果如何,该案已树立起一个值得全行业警惕的样本。
但更值得追问的是,如果美国法院认可了这套追责逻辑,或将开启一个危险先例:
未来任何企业,只要手握美国方法专利,都可以起诉成品销往美国的第三国工厂。
因此,这场诉讼或许是一面镜子,照出中国光伏从产能竞争走向规则竞争时代,必须直面的现实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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