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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子昌 李忠艳

整理|佳仁·云丹吉

编辑| 黄耀萱

审核|朱依林 单敏敏

内容提要


缅甸若开族的身份并非单一主体的单向塑造,而是英国殖民者、若开族自身及独立后缅族政权在历史进程中持续互构的产物。1826年殖民若开地区后,英国通过经济规训、政治排斥和族群分化来掠夺资源与巩固统治,在此过程中将若开族塑造为殖民统治的“他者”。这一“他者化”实践不仅催生了若开民族主义,还推动若开族在殖民权力场域中通过文化混杂、制度模仿和认同重构,完成从“他者”到“自我”的身份转变。然而,独立后的缅族政权未能真正实现去殖民化,反而将英帝国对若开族身份的建构逻辑内化于民族国家建构进程中,固化并放大了若开族相对于缅族的“他者”身份,并推动其身份的再塑造。这一过程致使若开族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形成难以调和的结构性张力,使若开邦成为缅甸族群冲突的范式性场域,持续消解着缅甸民族国家构建的基础。

关键词: 英国殖民统治 缅甸 若开族 身份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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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一、引言

在“全球南方”国家中,缅甸是二战结束以来民族问题迟迟尚未得到解决的少数国家之一。1948年独立后,缅甸便陷入持续至今的民族武装冲突,其历时之久、程度之烈,在全球范围内亦属罕见。1948—2024年,缅甸政府军与各武装团体间共发生303次武装冲突,其中258次为民族武装冲突,冲突频次在全球被统计国家中位居前列。2025年至今缅甸冲突指数仍保持高位,未见实质性缓和。这一困局的深层根源在于殖民时期遗留的身份政治框架与后殖民时期民族国家建构目标之间的结构性张力。作为缅甸西部门户若开邦的主要民族,若开族因其聚居地的地缘战略位置与复杂的民族关系,成为理解这一困境的典型案例。2021年缅甸政局变动后,若开族武装若开军(Arakan Army)迅速崛起,实际控制邦内大部分区域,并对部分中方重大项目造成影响。这一态势不仅改变了若开邦的力量格局,还将局势演变嵌入区域乃至大国的地缘政治与安全架构之中。

若开族案例在缅甸众多少数民族中具有显著的特殊性,一是殖民历史的“先行性”,若开族比掸族等民族早近半个世纪开始遭受英国殖民统治,形成独特的民族意识。二是族群关系的“复合性”,若开族既要与缅族展开政治角力,又与罗兴亚人在资源、领土上存在竞争,长期承受双重压力。三是政治地位的“边缘性”,若开族既未被纳入缅族政权中心,也未能像部分山区民族那样较早获得法定的自治地位。共性上,若开族同样受制于殖民遗产与现代民族国家建构之间的张力,因而成为观察殖民遗产、族群身份建构与国家互动关系的典型个案。基于此,本研究将若开族身份建构置于缅甸民族国家建构进程中加以考察,探讨英国对若开族的“他者”建构与若开族自身的“自我”建构如何动态互动,以及这一互动模式如何被后殖民时期的缅族政府承袭与强化,进而影响若开族身份的再塑造。

二、若开族的身份建构问题

若开族的身份建构问题是理解缅甸民族国家建构的重要议题。既有研究视角多元,依据内在叙事立场与价值预设,可归纳为英国殖民者、缅甸民族国家、若开族与学术界四种研究取向。前三类研究立场虽出发点各异,但均以“自我”与“他者”的二元区隔为分析逻辑。第四类研究视角试图超越这一排他性叙事窠臼,采取折中立场,为理解若开族身份的演变逻辑提供更具包容性的分析框架。

一是站在英国殖民统治的立场,将若开族建构为“文明他者”,为英国殖民统治提供正当性。格温·休斯(W.Gwynne Hughes)与查尔斯·帕顿(Charles Paton)等殖民官员,在早期著述中常将若开族群描绘为“野蛮”或“海盗”式的“他者”,以及信仰“异教”的群体。这类叙事依托野蛮与文明的二元分析框架,将若开族塑造为未开化的“他者”,为英国在若开地区的殖民统治提供合法性。后续研究对这类殖民叙事展开批判性解构,如钦貌梭(Khin Maung Saw)认为,英国为发展大米经济从吉大港等地引进数万名穆斯林劳工,改变了若开地区的族群结构,引发了佛教徒与穆斯林之间的矛盾。然而,这类研究虽揭示殖民权力的影响,但普遍将若开族视作殖民权力的被动作用对象,忽视了族群自身的能动回应。

二是站在缅甸民族国家立场,将若开族建构为缅甸民族中的一员,为缅甸政府的相关政策提供正当性。独立后,缅甸官方叙事倾向于象征性吸纳若开族,如缅甸社会主义纲领党组织委员会总部选择性收录若开族的反殖事迹,将其纳入以缅族为中心的国族解放史诗叙事中,借以消解若开族独特的历史记忆与政治诉求。有研究指出缅甸中央政府通过凸显若开族与缅族在语言和文化上的相似性来消解其自治的合法性。中央政府还在制度设计与资源分配中长期边缘化若开地区。这一研究立场的内在逻辑,是中心族群以国家统一为名,对边缘族群进行身份界定与行政规训。然而,此类分析易将若开问题泛化为后殖民国家的普遍难题,相对忽视其由殖民历史塑造的“他者化”政治身份。

三是站在若开族立场,将若开族身份建构为历史主体,为本民族的自治斗争提供正当性。在殖民者与缅族的双重“他者化”压力下,若开族逐步形成强烈的“自我”建构立场。如吴觉敏(U Kyaw Min)等人,通过追溯阿拉干王国的辉煌历史、复兴本族语言与佛教文化、强化1785年被缅族征服的集体创伤记忆,建构起拥有连续历史脉络、独特文明特质与明确领土认同的若开政治与文化主体。同时,若开族通过排斥罗兴亚人的族群身份叙事,反向确认自身作为“本土”的身份边界,主张罗兴亚人是殖民时期引入的“孟加拉移民”,否认“罗兴亚”身份的历史合法性。这种强调“本土”与“外来”的对立叙事虽强化了内部凝聚力,但忽视了历史上族群间交流融合的事实。

四是站在相对折中的立场,将若开族身份视为互动建构的产物,为理解若开问题提供富有解释力的分析框架和历史依据。与前三类排他性立场不同,以雅克·莱德(Jacques P.Leider)为代表的学者,认为若开族身份并非固定或自然的民族实体,而是在殖民权力、领土竞争与宗教互动中持续被建构的产物。殖民时期,若开族不仅遭受“懒惰”“衰退”等污名化,还与穆斯林移民在土地与资源竞争中处于结构性劣势。但若开族并未被动接受这一身份设定,而是通过话语建构与武装反抗重塑认同,尤其在1942年至1952年的冲突中“完成自我意识的觉醒”。这一路径突破了排他的身份叙事,将若开族同时呈现为被建构的客体与能动的主体。

综上所述,前三类研究分别从殖民统治、民族国家、本土主体立场出发,形成了对若开族身份的三种不同认知,但都以“自我”与“他者”区隔为基础,服务各自政治主张。这种排他性叙事忽视各方的互动,偏离文明交流互鉴的历史本质,这亦是若开邦民族冲突和缅甸国家整合困境长期存在的重要原因。以雅克·莱德为代表的第四类研究视角,为突破这一困境提供了重要启示,但分析局限于殖民时期或单一事件,未能呈现若开族身份的整体嬗变脉络。笔者从互构视角,将若开族身份建构置于长时段历史中加以考察,分析英国殖民者、若开族和缅族政权三方互动如何推动身份演变。这一路径旨在揭示殖民遗产在身份政治中的作用,并为理解缅甸国家建构困境提供历史纵深的解释框架。

三、英国殖民统治对若开族身份的

“他者”建构

身份(identity)作为社会建构的核心概念,其形成不仅源于行为体“自我”认知,亦在与“他者”的互动中被不断界定。殖民统治作为高度制度化的权力实践,常以经济整合、行政统一与民族分类为名推动治理,实则服务于殖民利益。1826年,英国凭借《扬达波条约》(Treaty of Yandabo)确立对若开的殖民统治后,引入现代经济制度、政治体系、人口普查等以服务于资源掠夺与社会控制,并将若开族塑造为殖民统治中的“他者”。这一“他者化”进程具象化为三个维度,经济规训塑造“物质性他者”、政治排斥固化“制度性他者”与族群分化建构“族群性他者”。三者协同运作,共同推动若开族“他者”身份的动态演变。

(一)

经济规训与

“物质性他者”的塑造

英国在若开实行的殖民经济政策推动当地农业生产向商品化转型。然而,这一过程并未赋予若开族平等的经济地位,反而使若开族的经济自主性持续弱化,并固化为英国殖民经济体系中的从属地位。这种在物质生产与分配关系中被剥夺与边缘化的结构性地位,构成了若开族“物质性他者”的内涵。

一是殖民种植园经济瓦解传统农业结构。殖民前,若开以小农经济为主,自给自足。殖民统治确立后,为攫取殖民经济利益,英国开始出台各种政策来扩大耕地。英国依托1839年《授地法》(Grant Act)等法律将31.11万英亩耕地、56.876万英亩可耕荒地及公共土地收归所有,并强制改造为水稻等种植园。1830年至1852年,若开稻田面积激增450%。1913年至1917年,英国在若开开发42个大型水稻农场,总面积高达9.5万英亩,广泛分布于孟都等多地。英国殖民农业政策逐步瓦解了若开族赖以生存的自耕农业,使其沦为依附殖民种植园的生产者,为后续剥削奠定基础。

二是现代税收制度的建立与阶级分化。1826年,英国将孟加拉“柴明达尔”(Zamindari)制度照搬至若开,将村社头人(Khyaung ouk)作为税收承包人。这一制度虽引入“定额征税”等现代税收管理原则,但因税收权的商品化导致基层治理的异化。税收职位可拍卖交易,如“缪都纪”(Myothugyi)职位出价8000卢比即可就任。任职者不仅擅自划分新区、任命新头人、收取贿赂,还虚报户籍人口扩大征税基数,如在盐税摊派中,约100户非亲信村需承担与500—1000户亲信村庄同等的税负。英国官员亚瑟·费尔(Arthur Phayre)称:“1836年前实施的税收制度堪称史无前例,各行各业都需缴纳不同税种。”

1876年,《下缅甸土地法和土地税法》颁布后,若开税负仍处于高位。常规作物每年每英亩需缴纳2.5缅币的土地税,槟榔园等经济作物种植地每年每0.05英亩需缴纳15缅币。此外,农民还需缴纳地租,如稻谷每100筐需缴纳40筐作为实物地租。土地税与地租的双重压榨,不仅使农民实际所得极为有限,还通过市场机制得到进一步强化。1890年至1904年,水稻种子价格暴涨60%,而同期大米价格仅上涨14%,形成显著的价格剪刀差。为缴纳税赋与维持生存,农民被迫向印度高利贷者齐智人抵押土地借贷。齐智人依托孟加拉银行若开分行等银行获取低成本资金,再向农民高息放贷获利,导致大量的若开农民因无法按期赎回土地而沦为佃农,或涌入城市与印度劳工竞争低端岗位,形成失地农民与城市贫民群体,其贫困属性进一步固化了“物质性他者”特征。

三是依附性经济结构的构建。英国通过控制收购价格与开辟国际航线,将若开整合进全球资本主义体系,使其沦为原料来源地与商品倾销地。1836年起,殖民公司通过控制收购价,迫使负债农民低价出售余粮,年均攫取60万卢比的利润。同时,英国开通若开实兑与欧洲、东亚等地区的航运线路,使实兑成为世界上最繁忙的大米出口中心之一。1841年至1855年,缅甸大米出口量从7.45万吨激增至16.2万吨,贸易总额从120万卢比飙升至300万卢比。此外,若开成为英国商品倾销市场。1882年英国实施免税政策后,大量廉价工业品经实兑港涌入若开,挤压当地传统手工业,使若开形成了原料出口与工业品进口的依附性经济结构,经济自主权丧失,从而激发了其以经济独立为目标的抗争诉求。

(二)

政治集权与

“制度性他者”的固化

英国通过引入近代行政与代议制度,将若开族纳入殖民治理体系,但在权力分配上将若开族排斥于权力中心之外,并不断弱化其政治自主性,使其身份被固化为殖民秩序中的“制度性他者”。

一是构建垂直行政体系瓦解若开的自治权。1785年贡榜王朝占领若开后,将若开重新划分为定耶瓦底(Dhanyawadi)等4个区,每个区由缅王任命的1名缪温(Myowun,意为总督)和1名若开传统头人缪都纪共同管理。缪都纪通常由家族内部传承,处理税收等事务,其下有村社头人负责收集户籍等基础数据,由此形成缅王、缪温、缪都纪的统治体系。在这一结构中,缪都纪因能够平衡朝廷税收要求与村民的实际负担,获得双方认可。英国占领若开后,将孟加拉的殖民制度移植到若开,建立首席专员、专员、副专员与缪都纪的“金字塔”型垂直管理体系。1826年,英国将若开划归孟加拉政府管辖,由吉大港专员委派若开专员直接管理。1834年,若开由孟加拉地方政府直辖地区升格为邦,其专员职级与吉大港高级专员相同。同时,英国将若开的4个区重新划分为实兑(Sittwe,即Akyab)、皎漂(Kyaukpyu)、山多威(Sandoway)3个县级行政区。 1865年,英国将若开山区(Arakan Hill Tracts)从实兑分离出去,设立为单独的行政区,赋予其边疆地区的特殊地位,由英国人担任监督员进行管理。在县级,英国人担任副专员,垄断上层权力,统辖税收、司法等。在基层,为拉拢精英并降低治理成本,英国沿用缪都纪一职,但取消其世袭制度,调整行政区划,使其丧失原有统治基础,逐步转变为政府雇员。缪都纪从“平衡者”沦为“共谋者”,民众信任崩塌,传统权威瓦解,若开族“制度性他者”的权力依附属性初步形成。

二是引入议会制但持续边缘化若开族。在第一次英缅战争期间,英国招募1150名若开族士兵组建若开营参与对缅作战。战后,英国将这支队伍纳入殖民军事体系,投入第二次英缅战争及对后续缅族抗英活动的镇压,加深了若开族与缅族之间的隔阂。1885年第3次英缅战争后,为巩固殖民统治,英国以“保护少数民族”为名,将缅甸划分为英属印度政府直接管辖的“缅甸本部”(Burma Proper)与保留部分自治的“边疆地区”(Frontier Area)。英国无视若开族自治历史传统,将其划入前者,与缅族一起接受直接统治,这一归类在法理层面预设了若开族与缅族同质化的政治身份,为独立后的缅族政权拒绝其自治诉求提供了一定依据。

1935年8月出台的《缅甸政府组织法》规定,自1937年4月1日起实行印缅分治,若开转为英属缅甸政府的管辖。同时,该法引入两院制议会的代议制政府架构,设立由总督、内阁及两院制议会组成的英属缅甸政府权力体系。议会分上下两院,下院设有132席,缅族选区占91席,民族选区25席。上院则设有36席,其中18席由总督直接任命,其余由选举产生。然而,若开族在宪政框架中被边缘化,未被纳入缅族选区且无专门代表席位,这种形式上的民主与实质上的代表权缺失形成张力,固化其“制度性他者”的地位。因此,英国虽引入代议制度,但将若开族排除在政治权力之外,激发其对平等权利与自治地位的追求。

(三)

移民扩大与

“族群性他者”的制造

英国在若开推行的族群治理策略,虽引入现代人口统计、民族分类等治理技术,但实质是通过移民管控与资源分配,把若开族塑造为与外来移民相对立的“本土他者”,使其固化为殖民秩序中的边缘族群。若开族在这一过程中被塑造为持续处于身份政治底层的民族,成为“族群性他者”。

一是外来移民重塑若开社会人口结构。殖民初期,若开地广人稀,总人口约10万,其中若开族约6万,穆斯林3万,缅族人1万,每平方英里仅有24人,远低于吉大港地区的487人口密度。为满足大米出口经济的发展需求,英国未对来自英属印度地区的移民实施出入境限制,刻意采取不发放身份证件的“无证流动”策略,同时辅以财政补贴激励人口流动。在英国政策的鼓励下,每年约有4万至5万名吉大港的劳工涌入若开。如图1所示,1869年苏伊士运河开通后,若开大米贸易快速发展,吉大港等地区的移民随之大量增加。同时,如图2所示,实兑穆斯林占比从1872年的26%升至1921年的40.18%,与若开族的比例从1∶2.3缩窄至1∶0.9,穆斯林人口增速超过若开族,族群人口结构逐渐失衡。1931年,印度移民(217801人)已占若开总人口(1008538)的22%,其中超过96%集中在实兑,88%为吉大港穆斯林。尤其1935年后,英属印度与缅甸签署《出入境协议》,规定自签约之日起3年内不予执行,此期间涌入若开的吉大港等地区的穆斯林人口数量激增了2至3倍,导致若开族与穆斯林的人口比例进一步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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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1872至1931年若开各地区的人口分布资料来源:Myanmar-Institute of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M-ISIS),Background Paper on Rakhine State,Yangon,2018,p.10。

二是经济资源的倾斜分配加剧族群间的不平等。英国在若开的殖民开发中优先雇佣“勤俭节约”的穆斯林,将若开族抹黑为懒惰、嗜赌、吸食鸦片者。因此,穆斯林移民迅速在多个领域占据主导地位。1888年,穆斯林已占孟都镇当地人口的70%,控制79%的耕地,缴纳84%的土地税。穆斯林商人还控制了大米、木材等主要商品的贸易,并通过航运公司参与实兑至吉大港、仰光等地的运输业务。穆斯林在若开经济中的主导地位,使若开族从资源持有者沦为经济体系的边缘群体,生存空间不断被挤压,双方矛盾随之持续激化。英国以印治缅的政策降低了英国人与缅甸人接触的可能性,导致印度人在缅甸成为“第二殖民主义者”的象征,并为殖民政府的大部分恶行买单。1939年,英国边境调查委员会调查发现,“若开原住民对穆斯林移民普遍怀有抵触情绪”。英国将殖民掠夺导致的生存危机转嫁为若开族与穆斯林之间在资源等领域的竞争,转移了殖民统治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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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1872年至1921年实兑地区民众的三大宗教信仰占比。资料来源:Myanmar-Institute of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M-ISIS),Background Paper on Rakhine State,Yangon,2018,p.10。

三是人口普查与民族分类制度固化族群边界。英国依据自身的想象发明了缅甸(Burma)这一地理实体,划界时混用地理与族群名称,人为框定其行政和族群版图。此后又借人口普查划分族群,在治理中刻意偏袒部分群体,使分类逐渐高度政治化。1872年至1911年间,英国以宗教、语言为分类标准,将原有族群分为“若开族”“缅族”等,同时仅按宗教将吉大港等移民笼统归为穆斯林,忽视其来源地等差异,使若开人口形成“佛教徒”与“穆斯林”的二元对立。1921年的人口普查虽细分出若开与吉大港穆斯林等子类别,但整体仍以宗教和地域划分为主。1931年,英国细化出缅族、其他土著民族、印缅混血等九大类别,若开族被归入“其他土著民族”,而移民到若开的吉大港等地穆斯林被划为“印度穆斯林”,本土若开穆斯林则归入“印缅混血”。英国推行的民族分类制度,将原本民族意识模糊的群体贴上了法定民族身份标签,客观上唤醒了若开族潜藏的民族意识,也强化了若开族与穆斯林的族群边界,加上移民涌入对若开人口结构与生存空间造成挤压,最终若开族被塑造为“族群性他者”。这一进程促使若开族在抗争中强调自身独特的历史与文化,奠定了现代若开族身份认同的基础。

四、“他者”的回应:缅甸若开族身份

的“自我”建构演进

身份是内在“自我”与外在“他者”认知动态互动的结果。英国殖民统治通过经济规训、政治排斥与族群分化的殖民手段,将若开族建构为“物质性他者”“制度性他者”与“族群性他者”。这一“他者化”进程既激发若开族的主体意识,也为其去殖民化进程中的身份回应提供了具体的抗争场域与目标。若开族通过调动历史、文化与政治资源,对殖民统治强加的身份进行解构、转译与重构,推动自身从殖民定义的“他者”身份,逐步演进为自主定义的“自我”主体。

(一)

经济抗争与

“经济自主型”身份的生成

面对被英国殖民者塑造的“物质性他者”,若开族的反抗从早期为求生存的自发抵抗,到将经济自主诉求明确纳入民族政治议程的演进,最终建构起以恢复本民族经济资源与发展主导权为目标的“经济自主型”身份。

殖民初期,英国引入的“柴明达尔”税制造成沉重税负与普遍贫困,激起若开族民众以生存维权为目标的地方抗争。19世纪初,若开族在实兑等城市爆发了数十起抗税起义。1829年,阿勒皎(Alegyaw)村头人貌塔乌(Maung Tha U)率领村民袭击山多威的殖民警察站,造成部分警员伤亡。1831年,实兑等多地的村长、村民联名上书地方政府,控诉税收制度不公,当地村民不仅需缴纳自己的税款,还需为已迁离的村民垫付,甚至因此背上债务。这一阶段的抗争虽多具反应性与地域性,但为后续有组织的民族抗争奠定了基础。

随着殖民经济剥削的深化,若开族的经济抗争频率与范围不断扩大,目标亦趋于明确。英国殖民者曾承认,“统治若开实兑60年,税收冠绝缅甸,但未投入1卢比改善民生”。19世纪中后期,若开地区接连爆发多起武装起义,规模较大的有1867年波貌乌漂(Bo Maung Oo P ru)、1890年至1892年波钦颇(Bo Chun Pho)领导的抗争等。这些行动在反抗具体赋税与劳役的同时,已开始指向殖民经济制度本身,以驱逐殖民者与恢复族群的经济自主性为诉求。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危机导致若开农民大量破产,经济议题被正式纳入若开民族主义组织的政治议程。1939年成立的若开国民大会(ANC)在其早期纲领中明确提出“废除土地税制”等经济改革主张。这意味着,经济自主诉求从针对具体剥削形式的局部反抗,升级为若开族争取政治权利、凝聚民族认同与动员社会力量的政治纲领,进而催生出以经济自主为内核的族群身份认同。

(二)

体制内外的抗争与

“政治自治型”身份的形塑

面对英国殖民统治所塑造的“制度性他者”藩篱,若开族采取“体制内”与“体制外”双轨并行的策略,致力于建构一种以争取平等政治权利、实现本民族事务自主管理为中心的“政治自治型”身份。这一过程始于殖民时期的中后期,并在独立前后因诉求受挫而走向激进化。

体制内,部分若开族精英进入殖民体系任职,如巴吞(Paw Tun)曾出任英属缅甸内政与司法部部长(1937—1938年)、土地与税收部部长(1939—1941年),同时领导若开族民族主义右翼议会团体,为若开族争取平等政治地位。体制外,若开族在文化思想层面通过重构历史记忆来巩固政治诉求的合法性,编纂«若开新史»«若开编年史»等著作,强调阿拉干王国的独立历史与缅族贡榜王朝征服妙乌王朝的集体创伤。1921年,吴吞波(U Tun Paw)等人在实兑创办国民高中,通过本土教育培养新一代的“若开性”认同。此外,若开民族主义者相继成立了一系列政治、宗教团体,如觉醒协会(AA)、爱国者协会(PA)等,参见表1。这些组织通过广泛的社会动员,将若开族的诉求从文化自觉推向明确的政治自治。

殖民时期,若开族的身份建构呈现反殖民优先于族群认同的特征。面对共同的外部敌人,若开族搁置族群分歧加入全缅反殖民斗争阵营,若开佛教领袖吴欧德玛(U Ottama)的跨族群合作及部分精英参与缅族领袖昂山(Aung San)领导的反法西斯人民自由同盟,均是此情景下的合作,但未改变其追求政治自治的目标。二战后,掸族等少数民族相继提出自治甚至独立的主张。同样,1945年,若开族领袖吴盛达(U Shein Da)成立若开人民解放党(APLP)寻求自治。然而,主导建国的缅族精英在很大程度上延续了殖民时期的集权逻辑。英国向昂山提出边疆地区与缅甸本部就独立问题达成共识,方可实现独立,但昂山1947年2月仅与掸族等分歧较小的民族签署《彬龙协定》,而若开族等被归入本部的民族被排除在外,亦未回应其建邦诉求。这导致双方基于反殖民目标形成的合作在自治诉求悬而未决的情况下转向对抗,武装斗争成为若开族寻求自治的重要方式。

1947年初,若开人民解放党武装反抗仰光政府,控制实兑等地多个乡村,并建立平行政府和法庭。同年4月,吴盛达召开若开人民大会,提出“不要昂山,尽快实现自治”。若开族与缅族政权在自治问题上的分歧,使独立后双方长期陷入冲突、停火与再冲突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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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英国殖民时期若开族主要民族主义组织。资料来源:[缅]吴妙登:《若开人争取独立“,仰光:凯耶威出版社,2016年。

(三)

族群互动与

“族群本位型”身份的固化

面对英国殖民统治所制造的“族群性他者”身份,若开族通过强化内部认同与族群边界等方式,在与穆斯林的互动与冲突中,逐渐形成了一种内向、防御性的“族群本位型”身份。

若开族面对穆斯林带来的生存与身份压力,主动以文化凝聚族群内部认同。一是部分激进僧侣常在布道中强化穆斯林对佛教的威胁;二是《太阳报》(Thuriya)等报刊出版一些丑化穆斯林形象的政治漫画;三是若开民族主义组织着重强调若开族的“自我”身份,如1922年若开僧侣协会明确提出民族、语言与宗教的斗争纲领。1937年印缅分治后,族群矛盾公开化,穆斯林争取北若开自治被若开族视为对其历史领土与生存空间的直接威胁,引发1938年孟都镇反印穆斯林骚乱,造成数百人伤亡。为遏制穆斯林扩张并推动民族自决,若开领袖吴盛达等人于1939年广泛吸纳各阶层力量,成立若开国民大会,为后续若开武装的兴起奠定基础。

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及其引发的殖民秩序崩溃,使族群矛盾在权力真空中急剧激化并演变为族群冲突。1942年日本侵略缅甸后,吴达赞拉(U Tha Zan Hla)等若开民族主义者为求自保与自治,与日本达成合作。日本随即武装若开佛教徒,组建“若开防卫军”(AND)。英国则武装穆斯林,组建“孟加拉V支队”(V.Force)。1942年3月,若开武装袭击敏比亚(Minbya)等穆斯林聚居村,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同年6月,穆斯林武装袭击孟都镇和布迪当镇的若开族村庄,导致约2万若开人死亡。1942年的冲突既是殖民时期人为建构的族群边界的暴力爆发,也是战时无序状态下安全困境引发双方相互做最坏意图推定的结果,固化了若开“北穆南佛”的地域格局,并将“受害者”与“加害者”的身份认知嵌入彼此的族群记忆中,压缩未来和解的空间。

二战结束后,穆斯林继续推进分离主义运动。1946年,扎法尔·卡瓦尔(Jafar Kawal)在孟都成立穆斯林解放组织(MLO)争取自治。1947年,伊斯兰教士协会(JUIA)主席苏丹·艾哈迈德(Sultan Ahmed)向英国要求在孟都、布迪当与拉代当(Rathaedaung)西部设立穆斯林自治区,并会见巴基斯坦领导人真纳(Jinnah)寻求并入巴基斯坦,OIR但遭英国和真纳拒绝。1948年,穆斯林解放组织改组为“穆夹黑党”(Mujahid Party),试图通过武力实现自治。这一系列举动被若开族视为穆斯林试图“分割”若开领土,从而加剧其反穆斯林的情绪与排他行动。穆斯林分离主义运动的态势,既加深了若开族在殖民时期已形成的“族群性他者”焦虑,又反向强化了其原住民身份认同,为其独立后与穆斯林之间的周期性民族冲突埋下了伏笔。

若开族对英国殖民者所塑造的“他者化”的回应并非被动接受,而是在经济、政治与族群3个对应场域中,分别建构了以经济自主、政治自治和族群本位为核心的身份。若开族的身份建构过程表明,英国殖民者所引入的统治框架,既成为若开族抗争的资源,亦被缅族政权所承袭,还为穆斯林提供政治博弈的空间,使殖民时期形成的身份张力延续至后殖民时期。

五、后殖民时期缅甸若开族身份的

再塑造

独立后的缅甸并未真正实现去殖民化,反而将殖民时期的族群分类与治理逻辑内化于缅甸民族国家的建构框架中。殖民时期由英国定义的“他者”身份被缅族政权继承并制度化,若开族从殖民统治的“他者”转变为相对于缅族的“他者”,其身份抗争也从反殖民转向反缅族中央。这一逻辑的延续进一步固化了若开族的结构性边缘地位,其族群身份在与中央的长期博弈、同罗兴亚人的资源竞争中被再度塑造。这种以区隔为导向的身份政治,不仅使若开邦陷入长期动荡,还制约缅甸民族国家建构的整体进程。

(一)

若开邦的建立:

地方与中央的长期博弈

若开邦的建立过程集中体现了若开族追求自治与缅族中央维护集权之间的持续张力。独立期间,缅族领袖吴努(U Nu)宣称“掸族、克伦族、克耶族和若开族,从摇篮到坟墓,生活在同一块土地上,彼此是一间房子里的亲人”,试图将若开等族纳入统一的国族框架。1947年开国宪法未赋予若开族、孟族等自治地位,导致独立后若开族等自治运动此起彼伏。为安抚若开等族情绪,吴努政府于1948年3月成立地区自治调查委员会(RACE),负责解决少数民族建邦问题。但当时若开北部“穆夹黑”武装在巴基斯坦地方势力支持下分离活动频发,委员会工作重心随之转向边境安全,若开建邦诉求被搁置。10月,政府改组了委员会以进一步调查若开等族的自治意愿,但至1952年提交报告时仍未回应若开族的建邦诉求。

面对中央政府的消极应对,部分若开人力图通过武装斗争争取自治。若开人民解放党在若开地区迅速扩张,至20世纪50年代中期已控制安镇(Ann)等战略要冲。1958年,政府军发起大规模打击,若开人民解放党受挫后接受“武器换民主”倡议停火。与此同时,另一部分若开人尝试通过非暴力民主方式争取自治。早在1953年,吴巴棉(U Ba Myain)等人便组建若开民族联合组织(ANUO),试图将建邦诉求纳入选举政治轨道。1954年,政府军发动“季风行动”重创“穆夹黑”武装,边境局势趋于稳定。此后,因吴努政府在自治议题上与若开族存在分歧,并希望在若开地区争夺选票,转而拉拢罗兴亚人,赋予其选举权等政治权利。1956年大选中,5名若开穆斯林代表当选民族院议员;若开民族联合组织则有2人当选人民院议员、7人当选为民族院议员。当选后,吴巴棉等若开议员随即向议会提交1956年宪法修正案,要求建立若开邦。然而,缅族政权以“若开领袖曾与昂山将军约定优先解决穆斯林问题、自愿放弃建邦”为由驳回提案。

1960年大选期间,吴努面临军方支持政治对手以及佛教国教化引发的社会争议等多重压力。为争取若开人的政治支持,他承诺在两年内建立若开邦。胜选后,吴努原则上同意设邦,但提出需通过民众投票等4种方式检验民意。1961年5月,应罗兴亚人的要求,吴努政府设立马尤边境管理局(MFA),管辖范围包括孟都、布迪当以及拉代当西部,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此举不仅削弱了若开建邦的领土基础,还被若开族解读为中央承认罗兴亚人的身份、刻意保护穆斯林群体的信号。同年11月底,吴巴棉提交建邦法案,明确要求将北若开排除在若开邦之外。1962年初,掸族要求扩大自治权,并威胁“若联邦政府再不应允,就要脱离联邦”。吴努遂以“新问题出现”为由,撤回了此前承诺的若开建邦法案。若开族的反抗情绪再度高涨。

1962年3月,奈温发动政变上台,随后废除联邦宪法、解散民族议会、逮捕民族领袖,彻底关闭了制度性协商渠道。这一系列举措中断了若开族通过民主方式争取自治的可能性,迫使其全面转向武装斗争。同月,吴觉赞米(U Kyaw Zan Rhee)等人脱离缅共(红旗),成立若开共产党(CPA),提出“独立建邦”纲领。1963年,吴伞坡乌(U San Phaw Oo)等人成立若开民族解放组织(ANLO),以“争取若开人民自决权”为目标,在农村地区展开活动。这些武装组织一度给中央政府造成较大麻烦。

面对经济停滞、民族冲突频发等压力,奈温政府颁布1974年宪法,其中第30条将“若开省”(Arakan division)正式定名为“若开邦”(Arakan state),并将马尤边境管理局并入若开孟都、若开百力瓦镇划归钦邦。然而,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结构实行中央领导下的地方自治制度”,使得“邦”与“省”在权力配置上趋于同质化,二者的差别仅在于“邦”以少数民族为主、“省”以缅族为主。这一规定事实上弱化了“邦”作为民族自治单位的政治特殊性,也为后续«公民法»的出台奠定了宪法基础。

(二)

1982年《公民法》与

若开族身份的双重性

缅甸独立后的族群身份治理,承袭了英国殖民者对若开族建构的逻辑,仅更新话语与制度形式。殖民话语中对“土著”(indigenous)的界定,逐步演变为缅甸官方所称的“原住民”(Taingyintha)概念,指世代定居缅甸的“土著公民”。1982年,奈温政府颁布新的《公民法》,依据血统原则,将公民身份划分为“土著公民”与“合法公民”两类。其中,土著公民指自1823年以来定居在缅境内的缅族、若开族等民族及其后裔;合法公民包括依据1948年《公民法》入籍的“准公民”(associate)与独立前从国外移居缅甸并能提供证明的“归化公民”(naturalized)。此后,“原住民”演变为具有排斥性的民族主义词汇,将“非土著”族群排斥在缅甸的公民群体之外。

这一法律安排对若开族身份产生了双重效应。一方面,法律以若开取代阿拉干,在官方民族分类中完成了对若开族身份的法律重塑。1982年《公民法》以成文法形式确立若开族为缅甸八大民族之一,形式上赋予其与缅族平等的公民地位,实则将若开族纳入以缅族为中心的“国族”叙事中。这反映了奈温政府试图以《公民法》淡化缅甸自殖民以来普遍存在的民族和宗教差异。正因如此,即便获得原住民身份,若开族依旧抵触缅族主导的身份界定。有若开学者指出,“所谓的‘原住民’是根据缅人的法律进行区分的,若开人并不完全认同这一身份设定,这也是目前若开军/若开民族联盟(AA/ULA)为若开邦内人民作战的原因之一。”1984年,奈温政府正式将阿拉干邦(Arakan State)更名为若开邦(Rakhine State),这被若开民族主义者视为削弱其历史独立性的文化同化举措。

另一方面,法律对罗兴亚人的排斥在回应若开族部分诉求的同时,也制造了持续至今的冲突。奈温上台后,缅甸各界普遍将罗兴亚人视作非法移民,“宾格利人”成为缅族对其的主流称谓,一系列排斥行动随之展开。1982年《公民法》以1823年为定居门槛,将绝大多数罗兴亚人排除在“原住民”范畴之外,使其沦为“客籍公民”“归化公民”或“无国籍”群体。此后,若开邦地区多次爆发与罗兴亚人相关的大规模难民潮或冲突,如1992年、2012年及2017年的冲突。然而,国际话语权的失衡使若开族陷入新的困境。罗兴亚人凭借“受害者”叙事赢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与同情,而若开族长期遭受的政治与经济等领域的边缘化却被国际社会忽视。事实上,若开族既要承受罗兴亚武装袭扰,又要长期面对军方的高压管控,叠加经济贫困、政治边缘化等多重困境,致使若开邦长期位列缅甸经济社会最落后的省邦之一,也直接助推了若开军的崛起与壮大。

(三)

若开军的崛起:

从身份抗争到事实自治

殖民时期塑造的“他者”身份被独立后的缅族政权延续与固化,深刻影响了21世纪若开族抗争的路径。若开军的兴起与发展,既是历史矛盾的延续,也是现实民族矛盾的反应,并使若开邦局势更趋复杂。2009年4月,通米能(Twan Mrat Naing)等26名若开族青年在克钦独立军(KIA)总部拉咱成立若开军,目标是“恢复历史悠久的阿拉干国”(Arakan nation)。2011年,若开军首次参战,支援克钦独立军对抗缅军。2014年起,若开军开始向若开邦发展,重点布防于若开邦北部及缅、印、孟交界地带。2015年,若开军成立若开民族联盟(ULA),试图通过外交和政治手段争取国际支持。同年3月,若开军与缅军在钦邦百力瓦镇(曾隶属若开)爆发首次直接冲突。

尽管若开军始终寻求以政治渠道解决若开问题,但屡遭缅族政权的排斥。2013年,若开军加入全国停火协调小组,以期与政府达成停火协议,但因“成立于若开邦之外”被拒绝。2016年,首届21世纪彬龙会议召开,若开军仍被排除在外。此后,若开军转向联合其他武装力量寻求突破。同年11月,若开军与德昂民族解放军(TNLA)、果敢同盟军(MNDAA)、克钦独立军组建北方联盟,并对掸邦发动袭击。在中国斡旋下,若开军得以出席第2次彬龙会议,但谈判收效甚微,此后未能参与第3次和第4次会议。在此期间,若开军与缅军的冲突持续升级。2019年初,若开军袭击布迪当的4个军事哨所。此次袭击正值若开军成立10周年,成为推动“阿拉干梦”(Arakan Dream)的重要节点。为实现这一目标,同年6月,若开军与德昂民族解放军、果敢同盟军组建“三兄弟联盟”;12月,成立若开人民政权(RAP)。随着若开邦局势升级,2020年3月,民盟政府宣布若开军为“恐怖组织”。至2021年前,若开军虽未获得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但其势力范围已覆盖若开邦的多个地区。

2021年军方接管政权后,缅甸民族冲突全面升级。新兴抵抗力量与老牌民族武装纷纷对抗军方,这为若开军的扩张创造了有利条件。为缓解多线作战压力,军方于2021年3月初将若开军移出“恐怖组织”名单,若开军对此表示欢迎,双方还就排雷问题开展谈判。这一互动体现了若开军倾向于政治解决问题的立场:初期若开军未谴责军方,反而主动约束邦内反军方运动,试图避免若开邦陷入战火。然而,随着若开民众反军方浪潮的高涨,若开军的态度发生转向。2021年3月23日,若开军发表声明谴责军方夺权,但未爆发正面冲突,并在一段时间内与军方维持有限合作。2022年,缅军率先攻击若开军控制区,打破了此前的停火默契,双方战火重燃并持续升级。2023年10月27日,“三兄弟联盟”在掸北发起代号“1027行动”的协同攻势。45天内,若开军攻占缅军在若开邦控制的15个镇区以及钦邦百力瓦的142个营地。此次行动为若开军赢得了当地民众的广泛支持,也引发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2024年1月,经中方斡旋,军方与“三兄弟联盟”在云南昆明达成停火协议,但局部冲突仍未停止。

值得注意的是,通米能于2025年9月赴孟都镇会见罗兴亚代表,重启关闭13年的贾梅(Jame)清真寺;11月释放80余名在押穆斯林人员。这一系列举措被外界视为双方关系缓和的信号。不过,目前若开军尚未就罗兴亚人核心议题出台相关政策,这些缓和姿态更多是争取国际认可,而非根本立场的转变。至2026年初,若开军实际控制邦内14个镇区,成为缅甸实力最强的少数民族地方武装之一。

军事上的胜利,为若开军从武装力量向事实治理实体的转型奠定了基础。若开军通过“若开人民政权”在控制区开展事实治理,并在相当程度上获得当地民众的认可。此外,若开军不仅支持邦外武装团体,还积极拓展与外部国家的关系,逐步在若开邦构建了事实上的自治政权。通米能曾在2019年明确表示:“我们更倾向于像佤邦那样,根据宪法拥有更大的权力份额。”结合若开军对和谈的一贯立场,可以看出其目标并非推动若开邦从缅甸分裂出去,而是希望在联邦框架内获得高度自治乃至邦联地位,建设一个和平稳定、自主发展的若开。然而,这一诉求超出了缅族政权所能接受的最低底线。未来,若开军能否与政府达成持久停火、实现其政治愿景,取决于双方在权力分享等核心议题上的博弈与妥协。

六、结语

20世纪以来,随着众多新兴多民族国家的建立,民族关系逐渐成为困扰各国的普遍性难题。

缅甸的民族问题因其持久性与复杂性,成为理解多族群国家建构困境的典型案例。自独立以来,缅甸长期面临多民族武装冲突,这一局面的形成与殖民时期遗留问题及后殖民时期的国家建构逻辑密切相关。相较于印度尼西亚等同样经历殖民统治的多民族国家,缅甸未能完成真正的去殖民化转型,反而延续并内化殖民时期的治理逻辑。纵观若开族身份的建构历程,其身份认同并非单一权力单向塑造的静态结果,而是殖民者、若开族及独立后的缅族政权在历史进程中持续互动建构的产物。

英国通过经济规训、政治排斥与族群分化的复合策略,将若开族建构为相对于殖民统治的“物质性”“制度性”与“族群性”的“他者”。这一过程既激发了若开民族主义的萌芽,亦推动其在抗争中重构自身认同,逐步实现从被定义的“他者”向自我定义的“自我”的身份转变。然而,独立后的缅族政权未能完成去殖民化的历史任务,反而在族群身份的划分上沿袭了英国殖民者对若开族建构的逻辑,只不过使用了新的词汇和治理手段,将若开族再塑造为相对于国族建构的“他者”,将其边缘地位内化于国家建构进程中。这一过程使若开族在与缅族政权的对抗中不断强化自我认同,与缅甸国族认同形成持续的张力与竞争,最终演变为难以调和的结构性矛盾。

这一矛盾在当代集中表现为若开军的快速崛起。若开军以“阿拉干梦”为政治愿景,试图通过军事博弈实现若开族的高度自治。与之相对,若开民族党等虽试图通过参与大选等民主方式争取本族权益,但未能改善被边缘化的处境。和平路径的受阻,反过来又强化了武装抗争的吸引力,如果若开军通过武力逐步实现自治目标,很可能刺激其他民族武装效仿,转而以武力抗争谋求本族利益,进一步加剧国内族群冲突。这不仅持续消耗国家资源、阻碍社会发展,也凸显了缅甸民族自治诉求与国族整合目标之间的深层矛盾。未来,缅甸实现民族和解的关键,在于改变现有的排他性的族群治理逻辑,倡导互鉴包容的族群文化理念,并以此为依托推行实质性的族群融合政策。

作者简介:

王子昌,男,暨南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华侨华人研究院教授,法学博士;

李忠艳,女,暨南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华侨华人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本文选自《南洋问题研究》2026年第2期,原标题为《缅甸若开族身份的建构与嬗变》。

本期编辑:黄耀萱

本期审核:朱依林 单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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