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孔庆飞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宁波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处罚的具体内容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相关公示信息完整载明了违法事实、处罚依据等核心要素,保障了海事行政执法的公开透明。该处罚记录将同步纳入对应行政相对人的海事信用档案,对其后续相关海事业务办理的信用评估产生相应影响。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孔庆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09*******0018 违法案由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7012020133-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04 作出处罚机关宁波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孔庆飞,涉及的违法情形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7012020133-1-1,执行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3309*******0018,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10月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是宁波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孔庆飞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1日,法定代表人孔庆飞,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建水县甸尾乡高楼寨哨冲村20号。

事件点评
本次公示的海事处罚针对自然人孔庆飞,系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未依规报告的轻微违规,仅处500元小额罚款,适用法定从轻条款。该事件不涉及相关航运经营主体,对对应关联企业的日常运营、资质信誉及业务开展均无实质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