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胡项之争中,胡锡进强调中国立法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这被项立刚说成是以势压人,说胡锡进用搞政治迫害的那一套,给他贴上反对法治社会的标签。
项立刚是不是反对法治社会?不得而知。但是,有一点是确定的,他在质疑中国法律的主权。
最近,项立刚发文说,“法律必须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这话看起来当然没有任何问题,并不能证明项立刚在质疑中国法律的主权,但是他在文章里曲解中芯国际案件,说了这样一句话:
“我们的法律没有站在中国的产业一边。差一点扼杀了中国的芯片制造业。”
这种说法,就铁定是在质疑中国法律的主权了,这和说“中国法律没有掌握在中国手中”没啥两样。
但关于中芯国际案件的真实情况,却并不像项立刚说的那样。项立刚罔顾事实,曲解中芯国际案件,忽悠自己的粉丝,蛊惑人心,误导网友不信任中国法律的主权。
所以,胡锡进说项立刚给中国整个法律界泼脏水,这种说法很有见地。而且项立刚还在继续这样做,虽然被人民日报不点名批评了,但他也没有丝毫收敛,这次居然能通过曲解中芯国际案件的方式,误导粉丝质疑中国法律的主权。
对于项立刚的粉丝,这个群体的智商之低,滑到司马南粉丝智商之下,实在令人惊叹。关于中芯国际案件,网上可以查到完整的信息,是非曲直明明白白,但这帮人愣是相信项立刚的片面说法。
中芯国际本来就是中国的企业,从一开始就是在中国大陆发展,谈不到“中芯国际到大陆发展”的问题,项立刚自称“产业观察”,却说出这样的不合逻辑的话,可见也是浪得虚名。
2000年4月,张汝京牵头在开曼群岛注册创办中芯国际控股母公司,同年12月在上海设立境内运营公司,随即启动上海晶圆工厂建设,2004年在香港上市,是中国大陆规模最大、最核心的晶圆代工企业。
根据公开信息,张汝京创办中芯国际时,大量从台积电挖人。所以,2003年12月台积电在美国加州法院起诉中芯,指控其窃取商业秘密、专利侵权,核心理由就是,离职工程师带走台积电工艺文档、技术资料,中芯用这些资料搭建产线。
2005年双方庭外和解,中芯国际分期支付1.75亿美元给台积电,并接受台积电对其技术进行“托管检查”的条款。但2006年8月台积电再次在美国加州起诉,声称中芯0.13微米工艺违反2005和解协议,继续使用台积电商业秘密。同年9月12日中芯国际在美国反诉台积电违反和解协议和诚信义务,但于2009年败诉。
到这里,关键的点来了。就在2006年的11月,美国那边官司正在进行,中芯国际选择在北京起诉台积电,理由是说台积电商业诋毁,属于不正当竞争。中芯国际表示:台积电在公开报道、投资者沟通中宣称中芯窃取商业秘密,损害中芯名誉、影响上市融资,要求停止诋毁、赔偿。
对于中芯国际的反击,有专业人士指出,中芯国际此举试图利用中美两地审理的时间差,提前迫使台积电披露部分证据,从而为美国官司争取应对空间。但结果未能奏效,此举未能撬动台积电披露证据。而2009年北京高院判定中芯国际败诉。
北京高院判中芯国际败诉,这就是项立刚所说的“我们的法律没有站在中国的产业一边。差一点扼杀了中国的芯片制造业”。看到这里,没脑子的人就会被蛊惑,对中国法律居然不支持中国企业感到困惑和不满,从而不信任中国法律。
但是,正常人一定会问项立刚:法院审判到底是看证据,还是看国籍?难道因为中芯国际是中国企业,就无条件支持吗?
所以很明显,项立刚只把案件结果和爱国捆绑在一起,北京高院判中芯国际败诉,这就是中国法律不支持中国产业,但却只字不提北京高院为什么判中芯国际败诉。
事实上,构成商业诋毁的法定要件,是对方捏造、散布虚假事实。而北京法院审理后认为,台积电的表述不属于“捏造虚假事实”,主要理由如下:
台积电对外宣称“中芯窃取商业秘密”是基于其在美国法院正式提起的诉讼请求,而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相关合理范围内对外陈述自己的诉讼观点,即便后续法院不一定完全采信,也不属于“捏造虚假事实”,存在争议事实,不等于对方“捏造事实”,而中芯无法证明台积电“明知是虚假仍然刻意散布”。
从现有资料看,台积电手里确实捏着员工跳槽带走技术文件等大量证据,并且多次公开表态“握有技术鉴定和证人证词”,说明它至少自认为有事实依据。中芯很难拿出反证去推翻台积电的主观状态。
众所周知,我们国家持续推进依法治国,而司法的原则就是法律面前当事人平等。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因此,不管原告、被告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是中国企业还是境外企业,在法庭上地位一样,法官判案只看三件事:法律条文、案件事实、证据。法院绝不会因为原告是国内企业,被告是境外企业,就天然偏向国内企业。司法裁判的目标是公正,扶持产业那是政府、产业政策的职责。
如此简单的道理,被项立刚捆绑上爱国叙事,许多人就不知东西南北了,不仅看不出项立刚在收割爱国情怀,反而还对项立刚顶礼膜拜,简直不可思议。
项立刚还信口开河,说张汝京听到被北京高院判决败诉的消息,号啕大哭。这纯粹就是文学想象,没有任何新闻报道可以证明张汝京号啕大哭。实际上,业内人士大都认为,中芯国际在北京起诉台积电,只不过是一个博弈策略。也就是说,对于败诉,中芯国际应该是有心理准备的。
项立刚说,“这样的事情不能再发生了,我没有办法相信那些在海外被培养、被洗脑,感情和立场都站在西方一边的搞法律的人”。这显然还是在顽固地否定法律方面的海归人才。
然而,从中芯国际被台积电在美国起诉来看,恰恰说明中国需要精通国际法律法规的人才。中国越来越多的企业成为国际一流企业,越来越多企业要走向世界,这就必须有法律人才保驾护航。而中国法律如果像项立刚说的那样无条件支持本国企业,那么中国的企业也就别想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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