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山阳县是淮安府的首县,其县域范围远大于今天的淮安市淮安区。但历史上其辖区内也曾发生过多次乡镇撤并、调整、划出。明清两代,山阳县的县城即淮安府城,是府级行政中心所在地。明清时期,土地田亩不仅是经济资源,更是政治权力与社会关系的载体,逐渐成为国家税赋的主要计算依据。人是社会生产、生活的主体,人口增减变化,反映了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一、明代山阳县域与乡镇机构设置

明代淮安府及所属二州九县,从洪武十五年(1382)起,至明灭亡,262年间均未改变,其疆域府志、州县志都有详细记载。明天启六年(1626),《淮安府志.建制志》对山阳县乡镇区域也作了详细记载:

(一)山阳县附郭域范围。“东西广260里,南北袤60里。东至海浜界220里,又10里到海;西至清河县界七里墩30里,又20里到县治;南至宝应县80里;北至安东县界练湖屯30里,又东北60里抵县治;东南至盐城县230里;西南至盱眙县190里;西北抵沭阳县180里。”

(二)山阳县域隅图乡里。城区及周边有:旧城:东南隅 西南隅、东北隅 西北隅。新城:东北隅 西北隅 北辰坊 安东关厢 南锁关厢 柳淮关厢 淮北关厢 满浦坊 安东乡 船户 渔户,共15个隅、坊、厢、乡、户,118个图。淮北乡 淮阴南乡 淮阴北乡 大义乡 辛店南乡 柳怀乡 马逻乡 添差乡 羊寨乡,123个图,但实有118个图。版闸镇 清江浦镇 庙湾镇 马逻镇 北沙镇。汊河集 涧河集 潭头集 南店集 北店集 杨家庙集 陆家集 黄家集 丹城集。柳淮乡 马逻乡 辛店南乡 辛店北乡 大义乡 安乐乡 淮北乡,30个村,1个庙湾盐场。

(三)明“隅图乡里”为不同层级单位。明代山阳县城实行隅、图、坊、厢制。隅‌:指县城内部区域划分,如“东南隅”“西北隅”,用于划分城内管理分区,相当于现代城市街道办辖区。‌‌图‌:城市基层管理单元,以街巷为单位划分,相当于社区或居委会,负责户籍、赋税等事务。坊:指县城内相对集中居住区和商业街区,是城市核心部分。厢:厢与隅类似,成为管理居民区行政单位。坊厢制度体现了城市空间的扩大和管理的精细化,不仅是地理概念,也是赋役征收、治安管理的基本单位。‌‌乡‌:乡级行政单位,管辖多个村里,包括治安、赋税征收,类似现代乡镇,但范围较小。‌‌里‌:为基本单位,通常每110户为一里,相当于现代村级,负责户藉管理、赋役征收、地方治安。

二、明代山阳县田亩与人口变化情况

明天启《淮安府志.贡赋志》对山阳县田亩与人口的记载非常详细,田亩统计总数直至丝、忽。

(一)山阳县田亩情况:全县田地共有10842顷81亩5分3厘6毫6丝1忽,约1084282亩。

(二)山阳县人口情况:自景泰三年(1452)起,每隔10年、20年即有-次人口统计,直至天启四年(1624),山阳县有17次人口统计,可以看出人口增减变化。分别是:景泰三年(1452),16760户,155759口人;天顺六年(1462),16716户,158640口人;成化十九年(1483),15650户,156848口人;弘治五年(1492),22324户,135544口人;正德七年(1512),21115户,142768口人;嘉靖元年(1522),22323户,136087口人;隆庆六年(1572),21573户,123033口人;万历元年(1573),23349户,121522口人;天启四年(1624)23830户,128983口人。

三、清代山阳县坊镇集乡机构设置

清《钦定大清一统志》对淮安府所属山阳县属疆域境界作了记述。清《光绪淮安府志》对淮安府所属山阳县城乡区域的名称记载比较详细,除街、巷、市口外,坊、镇、集、乡、村,与清《同治山阳县志》记载相同。

(一)山阳县域境界范围多次变动。一是清《钦定大清一统志》对淮安府所属山阳属县疆域境界作了记述,“东西距195里,南北距120里。东至阜宁县界70里,西至泗州界125里,南至扬州府宝应县界60里,北至清河县界60里。东南至盐城界70里,西南至泗州盱眙县界140里,东北至阜宁县界80里,西北至清河县界60里。”二是《江南通志.舆地志》记载:山阳县区域调整为“东70里至见(建)仪阜宁县界,南70里至黄浦扬州府宝应县界,北60里至河口清河县界。”三是清《光绪淮安府志》记载:山阳县区域又调整为:“东至盐城县马家荡界50里,西至清河县园通庵界27里,南至宝应县黄浦闸界60里,北至安东(今涟水)县真武庙界60里。东南至盐城县金吾庄界80里,西南至盱眙县周桥界120里,东北至阜宁县苏家嘴界70里,西北至清河县朱家沟界30里。东西广百有7里,南北袤180里。”

(二)山阳县坊镇集村情况。县城有坊镇35个,其中:旧城27个坊、联城1个坊、新城7个坊镇。三城周边有坊镇46个。乡下坊镇120个,其中:东乡坊镇44个、西乡坊镇33个、南乡坊镇32个、北乡坊镇11个。集10个、村25个。重点大镇有6个:车家桥镇、板闸镇、清江浦镇、 平河桥镇、汊(岔)河镇、 河北镇 。

(三)清代山阳县区划多次重要调整。在清代,山阳县的行政区划经历了多次重要调整,一是据清《乾隆山阳县志》记载,雍正十年(1732),将东乡-带柳淮、马逻、添差、羊寨、新安乡(40个图)划给阜宁县管辖。二是清雍正十三年(1735),山阳县继续沿用明代的乡坊制,将全县划分为8个大乡,每个大乡下辖若干小乡,每个小乡有的又分上、下或上、中、下乡,小乡之下再设坊,坊领庄,直接管理若干自然村庄,形成层级管理体系。三是清乾隆三年(1738),定为123坊,以乡领坊,以坊领庄。共设立时清、和乐、世美、泰安、人庆、寿宁、年登、丰裕8个大乡、89个小乡。

(四)清江浦‌镇从山阳县划出。康熙年间,清河县城年年屡遭洪水淹没,屡次治水又毁坏,谋求将县城迁至别处均不可。‌乾隆二十六年(1761),经朝廷正式批准,将山阳县的‌清江浦‌及其周边镇坊,划归清河县作为新县城,分地界、计田赋、立寺舍、拨驿马等事宜。据户部《清河移县册》记载,分割后的山阳、清河两县的分界是:“自清江浦西南武家墩显王庙为界划分起,由太平桥至海会寺西运河南岸止,长3270丈(21.8里);自运河北岸圆通庵东为界划分起,由汰黄堤至惠源庵东黄河南岸止,长1950丈(13里);又自黄河北岸山安交界划分起,至清安交界止,长6062丈(20.2里)。”在此界范围内全部土地、人口划归清河县管辖。据《‌乾隆山阳县志》记载,划给清江浦‌坊镇(相当于村、坊)共19个,即:朱家沟坊 仁义洼镇 小河北东坊 小河北西坊 西滩镇 太史庄镇 江宁厂坊 山东厂镇 厂前坊 厂后坊 徐家湖坊 磨盘舟坊 工部前坊 户部前坊 仓北门坊 凤阳厂镇 直隶厂镇 西五牌镇 头二三井镇。同年,‌清江浦‌正式建镇。‌乾隆二十七年(1762),清河县城正式迁往清江浦‌镇。

四、清代山阳县田亩户口变化情况

清顺治元年(1644)、康熙二十四年(1685),《淮安府志》记载淮安府辖所属二州九县的“田亩”和“户口”情况,山阳县有:

(一)山阳县田亩及变化情况。

1. 山阳县田亩情况:原额田亩为10843顷75亩7分8厘7毫1忽。约1084376亩。

2. 山阳县田亩变化情况:一是雍正十年(1732),将东乡一带5个乡(40个图),划给阜宁县管辖,共划田地3855顷2亩3分2厘1毫8丝2忽,合约385502亩。山阳县实存旧额86图,新设5图,共有91图。8个大乡,共有田地7590顷27亩6厘6亳。合约759028亩。二是据《山阳县志》记载,清顺治十七年(1660)与康熙元年(1674),先后清出水荒田地1125顷93亩3分3厘9亳6忽。全县原额续增田地11968顷74亩8分7厘5毫6丝7忽,合约1196875亩。三是康熙十六年(1677)与二十七年(1688),先后清出蒲荡湖淤田地、闭河、筑堤、栽柳及废地等若干亩。四是《乾隆山阳县志》卷八《里图》

记载:划分给清河县有人庆6个乡、寿宁3个乡。《同治山阳县志》卷七还记载,“管业田地358顷80亩7分2厘。又常盈仓基地2顷36亩8分”,合约36117亩5分,太安在白马湖北,湖淤为人庆乡地,大约是沿湖边角地块连带划割。五是《续纂山阳县志》记载,全县共有8个大乡、87个小乡、143坊。与道光元年(1821)公布的土地田亩数仅增加了118顷21亩左右,约11821亩。

(二)山阳县户口人丁变化情况。

清《乾隆山阳县志》《同治山阳县志》,明确统计人口办法,并对顺治、康熙、乾隆、同治期间人丁变化情况作了记载。

1. 山阳县统计人口办法。山阳县人口统计一直廷续到清末。人口是指-个地区所有居民总数,包括所有男女老幼载入户册。人丁是指特定户册、负有赋役义务的男性劳动者,16-60岁成年男子。总人口=人丁数X口丁比,一般为4-5,清乾隆期间确定平均数为4.666%计算。

2.清顺治、康熙人口数。清顺治元年(1644),山阳县有人丁147340丁,约687488口人;顺治二年(1645),有人丁147550丁,约688463口人;顺治五年(1648),有人丁159865丁,约749865口人。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山阳县原有人丁163698丁,内除优免人丁30930丁,实有人丁132795丁,约763815口人。

3.划入阜宁县、清河县人口数。《乾隆山阳县志》记载,雍正十年(1732),从山阳县东乡分划5个乡(40图)给阜宁县,编额当差人丁49114丁,约229166口人。乾隆二十六年(1761),从山阳县清江浦‌镇及其周边镇坊,划入清河县当差人丁5438丁,约25374口人(不含优、免、缺额人口,以及官员、驻军、外地流入)。

4.清乾隆、宣统人口数。乾隆二十六年(1761),清江浦‌镇及其周边镇坊划出后,山阳县尚有编户人丁104821丁,约489095口人。

清末宣统三年(1911),淮安府进行户口调查,山阳县人口总数约690370口人。山阳县的人口规模在当时全国范围内属于巨型县,在全国一千五百多个县级政区稳居前15%区间。

五、明清时期山阳县田亩数量总体稳定 

‌(一)田亩数量稳定,位居淮安府各州县前列‌。在明代,山阳县田地面积约为108.43万亩,而到清代山阳县田地面积仍保持约为108.44万亩。从明景泰三年(1452)至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尽管先后共有233年,但两个朝代田亩面积基本相同。这期间经历过明末的战乱,清代多次大规模的洪水。如:1808年黄河决口,1824年洪泽湖决堤等,造成严重水灾,溺死无数,大量饥荒、人口外逃等,以及发生在1550年代,倭寇3次大的侵扰山阳县很多不利因素。很多年后才得到人口回流,复垦土地的过程,但山阳县田亩面积在淮安府下辖州县中仍处于中等水平,显示出山阳县其作为府治所,有其足够基本农田作保障,农业的基础优势,成为淮安府城社会发展、经济繁荣的根本保证。‌

(二)田亩丈量与计量单位‌。明清时期,田亩的计量单位沿用“亩”制,但地方上可能存在“官亩”与“民亩”的差异,或因丈量标准不一而导致实际面积有别。淮安作为府城、漕运公署所在地,其田亩数据常与漕粮征收直接挂钩,官方对田亩的核查尤为重视。‌清代田亩计量单位主要以“亩”和“顷”为标准,其中:1顷=100亩。用步或步弓(固定5尺间距)丈量土地,5尺为一步,240步为1亩,大约540平方米,是朝廷为统一税赋征收而推行的法定纳税单位。

(三)田地类型多样,以“熟田”为主‌。明清时期,山阳县的耕地结构比较稳定,土地开垦并长期耕种农田。东(南)乡、西乡等田地,普遍以“熟田”种植水稻、麦子为主体,北乡因黄河改道而地势较高,主要种植旱谷类植物为主体,土地田亩已成为稳定缴纳赋税的来源。作为淮安府城所在地,拥有大量的“熟田”,反映了山阳县农业开发的成熟度。并还有相当数量的池塘、滩涂和芦荡,主要分布在东(南)乡里下河绿草荡、马家荡等地区,西乡的白马湖等地势低洼、水网地带,均适合养鱼虾、种植莲藕等水生植物,利用芦荡沼泽地,采割芦苇编织制品,捕鱼、养鸭也有重要经济价值。

(四)明代发生战乱与饥荒,赋役繁重。明代正德年间,发生刘六、刘七起义尽管很快失败,但使淮安境内人口遭受重创。嘉靖年间,也多次发生倭寇多次侵扰淮安府境地‌。三十四年(1555),倭寇从山东登陆,流窜至清河县码头镇,并侵扰山阳、安东等地。三十六年(1557),另一路倭寇沿运河突犯淮安,掠夺民船后离去。三十八年(1559),盘踞庙湾的倭寇数千人西犯淮安城,被巡抚李遂率领的官兵及山阳县民练(由状元沈坤组织的“状元兵”)在姚家荡一带打败,倭患自此基本平息。‌明末农民起义与政权更迭的动荡‌,崇祯十七年(1644),明室南逃,兵匪肆虐,明总兵刘泽清驻守淮安期间,为修建府城城墙、各类衙门、河道整治,大量征召劳役,增设赋税名目繁多、征收苛刻、负担极重,其部下更是肆意掠夺,民怨沸腾。‌由于战乱人口外逃,导致大量土地荒芜,无人耕种。

六、山阳县明中后期人口停滞,清中后期增长幅度大

明清时期,山阳县的人口增减变化较大,整体趋势为明代前中期人口较多,明代后期至清初人口下降明显、停滞不前,与战乱、洪水、灾荒有关,清中后期出现人口大幅回升的格局。

(一)强行迁涉苏南人口移至苏北。明朝建立后,为了使人口稀疏的苏北地区(包括大量沿海滩涂)尽快得到开发,淮安府各州县也是大量的移入地之一。至今苏北各地还自称自已的先祖由苏州阊门及苏南一带迁涉过来的。洪武年间,因长期战乱、人口锐减、土地荒芜,朱元璋为巩固政权、平衡人口、恢复经济,而强行采取大规模的移民政策,移民过程中常常由官兵“头扎红头巾,手持红缨枪”押送,历史上故称“红蝇赶散”“红君赶散” 的说法,到清代以后被广泛流传。据山阳、安东、盐城、海州等州县,不少史料和大户家谱记载,均承认自已是苏州阊门、苏南一带移民后裔,但山阳县移入人数比其它州县要少一些。

(二)驻扎机构众多带来人口聚增。人口变化与朝廷在府城设立机构有关,山阳县城除淮安府、县署外,还有总督漕运公署、淮安卫守备署、大河卫守备署等衙门,多时高达20多个,不仅驻扎在城内外,还不断向河下、板闸延伸,有几个机构还向清江浦转移,城区范围不断扩大,设立规模宏大的淮安清江船厂,也增加了二三万外来人口。随之人口不断增加,从明中后期12万多人口,到清后期69万多人口,尽管清雍正年间划出阜宁县5个乡,清乾隆年间划出清江浦镇,人口仍增长了5.8倍。明清时期淮安成了全国漕运指挥中心、河道治理中心、漕船制造中心、漕粮转输中心、淮北食盐集散中心,是名副其实的“运河之都”。经济繁荣吸引了大量官员及家属、驻扎兵丁、商贾名人和造船工匠、劳工脚夫等外来人口,呈现人口持续增长、高度密集,流动人口增加,成为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地居民共同构成复杂的人口结构。

(三)人口数据统计具有连续性‌。天启《淮安府志.贡赋志》对淮安府所属州县户口记载非常详细,从明代自景泰三年(1452)至天启四年(1624),先后共172年,户口数据每隔10年或20年即进行一次统计,山阳县共记录了17次,是淮安府内统计最频繁、最完整的地区之一。这种持续性的记录,为现代人研究明清时期的土地与人口关系,经济增长与衰退,提供了珍贵的史料。‌直至现代,国家仍借鉴历史做法,实行每隔10年进行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制度。

(四)明代战乱、饥荒导致人口下降停滞。 在明代前期,山阳县作为淮安府治所,漕运总督公署等朝廷机构在府城设立众多,经济繁荣,社会发展迅速,人口增长较快。据《山阳县志》记载,明景泰三年(1452),山阳县总人口‌15.58万口人‌,显示出较高的集聚水平。但明代中后期人口逐步下降‌,从嘉靖一年(1522),总人口13.61万口人,到嘉靖三十一年(1552),共20年,降至12.30万口人,至天启四年(1624),先后共72年,人口降至‌12.9万口‌人。总人口一直排徊、停滞在12万多口人左右不前。这一下降可能与晚明社会动荡、战乱不停、赋役繁重、局部地区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土地荒芜、经济衰退,以及人口外逃等有密切关系。

(五)清代人口恢复‌较快与经济繁荣有关。清初,山阳县人口恢复‌较快,顺治初年(1644),总人口从明末12万多人,增加到68.75万口人;顺治五年(1648),总人口达74.99万口人。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总人口高达76.38万口人。表明社会经济逐步恢复,人口也逐步增长,尽管清前期,雍正十年(1732),分划阜宁县5个乡(40个图),约229166口人。清中期,乾隆二十六年(1761),清江浦镇及邻坊镇被划入清河县约25374口人后,清末人口仍持续增‌长,至清宣统三年(1911),总人口仍高达69.04万口人。反映了山阳县人口的自然增长与外来人口大量输入,商业繁荣的吸引等息息相关。

民国《淮安县志稿》和《淮安文史资料》云:民国三年(1914年),内务部令,改山阳县为淮安县。民国三年(1914年)三月十三日,山阳县正式开始更名为淮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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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淮安府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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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淮安府城山阳县域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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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淮安府(山阳县)三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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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淮安府(山阳县)三城及周周边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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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山阳县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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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在淮安市淮安区(旧称山阳县)萧湖公园内,清朝乾隆帝御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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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淮安府(山阳县)城内,街道车水马龙、人头攒动,热闹非凡的远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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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启《淮安府志》中的淮安府(山阳县)城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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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万历年间淮安府(山阳县)城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