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的秋招现场,HR握着你的手说:“欢迎加入,我们很看重你。”
来年春天,还是这位HR,发来一封邮件:“经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就业协议。”
问题是——你什么时候“协商”过?
说白了,在一部分企业眼里,应届生不是人才,是仓库里先囤着的货:行情好就上架,行情差就清仓。
签的时候是抢人,解的时候是甩货
秋招一开,提前批、抢签、限时答复,场面像抢购。企业的招聘计划,是按“明年业务会涨”来算的。
可业务一转向、预算一收紧,第一刀往往不砍在岗员工。为啥?裁在岗员工要走劳动合同那一套,经济补偿、流程、仲裁风险,一样不少。
而还没入职的应届生,手里只有一张三方协议。
这就像超市进货先交点定金,卖不动了,直接把定金扔了,比退货还省事。
你不是被淘汰了,你只是全公司最便宜的那块缓冲垫。
违约金写0元,“友好协商”写满纸
看看三方协议上的数字,挺有意思。
有媒体报道过这样的协议:企业违约赔0元,学生违约赔5000元。
2019年教育部提出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初衷是防止企业用天价违约金拴住学生。结果现在被反向利用——企业那一栏,干脆写个0。
真到毁约,赔偿全看企业心情:多的给一两个月工资,少的直接不赔。
更妙的是解约函。明明是单方面通知,偏要写“经双方协商”。这四个字不是客气,是退路:单方毁约要担责任,“协商一致”听起来就像你自己点了头。
好比租房合同写着:房东毁约赔0,租客毁约押一付三全扣。
同一张纸,两套价目表。
赔的是一个月工资,丢的是一张“应届生”门票
企业觉得赔一个月底薪就算仁至义尽。可应届生丢的,从来不只是一份工作。
应届身份本身就是门票:大城市落户、只招应届生的考公考编岗位、校招专属通道。错过这个窗口,很多门就再也不对你开。
更狠的是时间点。毁约常常发生在春招尾声,好岗位早被签光,你被扔回市场时,市场已经收摊。
这就像火车开走了才通知你票作废,然后把票钱退给你——可你要的是那趟车。
企业省下的是一点人力成本,转嫁出去的,是一个年轻人一整年的机会。
一家公司怎么对待还没入职的人,就是它将来怎么对待你的预告片。
给还在签约的你几条实在的:
- 签三方前,盯紧违约金那两栏,企业那栏是0,就要求改成对等金额,写进协议。
- 收到解约通知,别急着签“协商解除”,先要书面理由,聊天记录、邮件全部留存。
- 找学校就业办出面,必要时走12345投诉或劳动仲裁;已入职签了劳动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法主张经济补偿。
秋招季,“人才”是挂在嘴上的,“库存”是写在表里的。
别等清仓那天,才看清自己在哪一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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