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从政策条文来梳理现行的职级并行制度,在主任科员这一层一共设置了四个职级,也就是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主任科员。职级待遇上,一级、二级主任科员对应正科级待遇,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对应副科级待遇,这是很多基层干部首先要分清的关键点。

从职数比例的硬性规定来看,省市机关和县乡基层单位,主任科员这一档的配比规则是统一的。一至四级主任科员总的职数,不能超过本机关综合管理类岗位总数的60%;而在这60%的名额里面,一级、二级主任科员的名额,又不能超过一至四级主任科员总名额的50%。简单做个测算,全部综合管理类人员里面,理论上最多有30%的人能够晋升到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

单看纸面数字,30%这个比例,很多人刚接触政策的时候,会觉得机会不算少。可在县直机关、乡镇、街道这类基层单位,现实情况完全不一样,从三级主任科员往二级主任科员晋升,算得上基层干部职业生涯里最难跨的一道坎。

这里面的难点,主要有两层。

第一层,这一步不单单是职级数字的变动,本质上是从副科级待遇跨越到正科级待遇。对于绝大多数基层干部来说,正科级就是职业生涯很难突破的天花板。不少在乡镇干了一辈子的老同志,二十多岁参加工作,当过多年的股室负责人、业务骨干,常年扎根乡村,忙征地、迎考核、处理群众纠纷,年年考核合格甚至多次获评优秀,但是直到临近退休,最后也只能以三级或者四级主任科员身份办理退休,享受副科级待遇。

身边经常能见到这样的例子:一位92年参加工作的乡镇干部,先后在3个乡镇任职,担任过副镇长,退出实职之后套转为三级主任科员,之后连续多年,单位二级主任科员的职数一直没有空缺,等到快退休也没能再往上走一步。像这样以副科职级退休,在基层属于常态,能拿到正科职级待遇的,始终是少数人。

第二层,就是职数的刚性约束。前面提到,一二级主任科员只占主任科员职级总名额的一半,也就是说,副科级职级(三、四级主任科员)的名额本身就比正科级职级(一、二级主任科员)多很多。基层单位本身机构级别低,行政编制总量不大,拿一个普通县直局举例,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一共30人,按照60%来算,一至四级主任科员最多18个名额;这18个里面,一二主任科员最多只能占9个,剩下9个名额留给三四主任科员。可以明显看到,越往高一级的职级走,名额就越紧张,竞争自然激烈很多。

现在回过头看,县乡基层单位里面,现有的二级主任科员,人员构成相对固定,主要分为三类。

第一类,就是2019年新职级并行政策落地之前,本身就是实职正科的人员,比如乡镇党委书记、镇长,县直各局的局长。政策套改的时候,直接套转为二级主任科员,这部分人是基层二级主任科员队伍里最主要的群体。

第二类,是享受老版县以下职级并行红利的干部,在旧政策下副科级满15年,就可以直接享受正科级待遇,新制度落地之后,统一套进二级主任科员。

第三类,是改革之前,就已经是非领导职务主任科员,本身就是正科级待遇,套改之后直接定为二级主任科员。

这三批人,在政策落地之初就直接占用了大部分二级主任科员的职数,一下子把基层本就不多的正科职级名额占满了。职数一旦饱和,后面新晋升的通道就收窄了。这么多年下来,真正是新政策实施之后,从三级主任科员一步步晋升上来的人非常少。日常看各地公示的职级晋升名单,这类干部大多都是临近退休,单位刚好腾出空缺,才抓住最后的机会晋升到二级主任科员,属于“退休前最后一班车”。

对比基层,省市机关的情况宽松不少。省市机关本身机构规格高、编制基数大,二级主任科员职数存量多,人员流动也更快,岗位调动、干部交流频繁,职数空出来的机会多。很多干部只要满足两年的最低任职年限,考核没有问题,基本就可以顺利从三级主任科员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很少会像基层这样,长期卡在三级主任科员原地不动。

这里很多老基层干部,会不由自主和2015版的县以下职级并行政策做对比。早年老政策只覆盖县乡,虽然晋升年限长,需要熬8年、12年、15年,但是没有像现在这样严格的分层职数限制,只要年限达标、考核合格,基层干部大多都能拿到正科级职级待遇,很多人当时对这条政策评价很高。

当然,我们也要客观看待,新的职级并行制度,整体上拓宽了全体公务员的晋升通道,不只是县乡,省市机关也纳入进来,从长远看是更加公平的制度设计。只是放到基层,受单位编制、机构规格、历史套改占用职数这些现实因素影响,三级主任科员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就显得格外艰难。很多基层干部辛苦扎根一线多年,明明年限、考核条件都达标,却苦于没有空缺职数,迟迟无法晋升,这也是目前基层干部普遍讨论比较多的一个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