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雅居乐集团(03383.HK)披露境外债务重组重大进展。
公告称,过去一年,雅居乐与若干境外债权人(包括现有银团贷款的一组主要境外贷款人)保持建设性对话,以期待制定一项在财务上可行的长期全面境外债务重组方案。过去数月,公司与由现有银团贷款持有人组成的协调委员会就重组进行磋商。
根据可得资料,于公告日期,协调委员会共持有现有银团贷款未偿还本金总额约61.5%。在并无不可预见情况下,公司目前预期重组支持协议将于公告日期起计六周内推出。
雅居乐集团称,重组涉及解决公司本金总额约51.83亿美元的金融债务,包括现有银团贷款未偿还本金9.75亿美元、优先票据17.47亿美元、永久证券19亿美元、可交换债券3.08亿美元,以及其他负债2.52亿美元。
雅居乐可选择将上述任何债务排除于范围内债务之外,或将总额最多10亿美元的额外债务纳入为范围内债务;未经协调委员会成员事先批准,不得将针对香港担保人的任何额外债务纳入。
实施方面,拟通过一项或多项互为条件的重组程序落实重组,包括根据英国《2006年公司法》第26A部建议的重组计划,以及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670、673及674条建议的上市公司香港计划及担保人香港计划。
重组将涉及解除及清偿范围内债务,以换取合计约91.99亿股新普通股及缴足股份,占紧随重组完成时发行新公司股份后公司股本约64.6%,形式为新公司股份或新可交换债券。
其中,各可交换债券持有人将按比例应占约7.22亿股新公司股份,相当于重组后股本约5.1%;各永久证券及私人债务A持有人将应占约14.88亿股,约10.4%。
现有银团贷款及优先票据债权人方面,各香港上市公司计划债权人将按比例应占约20.17亿股,约14.2%;各担保人香港计划债权人应占约49.73亿股,约34.9%。
新可交换债券将由一家新的孤儿特殊目的公司发行,为原发行金额最高约356.49亿港元、期限364日的零息可交换债券,到期日将按最低交换价强制交换为新公司股份。
同意费用方面,将于六周内考虑向于重组支持协议推出后28日内订立协议并支持重组的债权人,提供相当于相关债务未偿还本金金额0.2%的现金同意费用;于28日后但42日内订立的,比例为0.1%。
根据重组支持协议条款,将于六周内及香港担保人须于协议日期后六个月内向香港法院提交原诉传票,以申请召开相关债权人会议。该期限可由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延长额外三个月,前提为协调委员会相关成员于公司发出通知后五个营业日内并无书面反对该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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