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这边骑车的人,平时不太关心汽车在洞子里能不能变道的事。但最近南充那边滨江隧道画了虚线开始抓拍,一堆川R车主因为变道吃了罚单,消息传到骑友群里,大家突然发现一个问题:洞子里画虚线就能变,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明明写着:行经隧道等没有超车条件的路段,不得超车。一边是地方试点放开,另一边是全国性法规禁止,这个口子到底怎么走?

南充交警去年12月14日发公告,说滨江中路下穿隧道启用电警抓拍,专门盯着压实线变道的车。公告里反复强调隧道内白色实线严禁跨越,全程禁止变道、禁止超车。但问题在于,四川今年开始在具备条件的隧道段落试点施划虚线,允许车辆在虚线路段变道。这个试点的逻辑是:洞子够长、通风照明达标、视距足够的情况下,画成虚线可以提高通行效率。可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等没有超车条件的路段,不得超车。这是一条适用所有道路的规定,并不只针对高速公路。超车必然涉及变道,不让超车就意味着不该鼓励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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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矛盾不是技术问题,是规矩和试点之间的节奏差。试点走在前面,法规还没跟上。四川这边的试点方案里,划虚线的隧道必须先过安全评估,通风系统、照明强度、车道宽度、纵坡坡度都有具体指标。比如隧道长度至少要超过1公里,否则没必要划虚线;照明均匀度不能低于0.4,不然明暗交替容易出事;视距不够的弯道段、出入口200米范围内,一律不许划虚线。这些标准都是为了把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但问题在于,哪怕这些条件全达标了,法律里"没有超车条件的路段不得超车"这条还在,没废止也没修订。

交警现场执法的时候,怎么认定这个事?如果你在划了虚线的隧道里变道,按地方试点规则你没违规,可按全国性法规你又涉嫌违反禁令标志。万一出了事故,责任怎么划分?保险公司赔不赔?这些问题现在都没有明确答案。南充那边抓拍的案例,处罚依据是"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因为滨江隧道内还是实线,所以执法逻辑站得住。但如果换成四川其他已经划了虚线的试点隧道,同样的变道行为会不会被处罚,目前没有公开的执法案例可以参考。

骑摩托车的人不受这个影响,因为摩托车本来就不让上大多数封闭式高速,能上的路段也要求走最右侧车道,限速80,不得载人。但走洞子里确实更憋闷,通风再好也比不上开阔路段。两轮车的问题不在能不能变道,而在洞子里那种压迫感和噪音反射,骑久了人会很疲劳。汽车可以开空调关窗户,摩托车就只能硬扛。所以骑友们对这个虚线试点的态度很实际:你们汽车自己去折腾,我们不掺和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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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要把这个事说清楚,正规矩得修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修订流程要走公开征求意见、部门会审、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这一整套程序。快的话一年,慢的话三五年都有可能。在法规修订完成之前,试点和全国性规定之间的缝隙会一直存在。四川这边的试点可以先行先试,但它只是地方探索,法律位阶低于全国性法律。如果出现争议,法院判案还是要以上位法为准。

划线的设计本身有依据,现行《公路隧道交通工程设计规范》等技术标准里,对标线设置有详细技术要求。虚线间隔、线宽、反光系数都有标准。但设计规范只是技术文件,不能对抗法律条文。就像你可以在图纸上画出一条很科学的虚线,但如果法规按"没有超车条件"认定这里不许超车,那这条虚线的实际操作空间就存疑。四川试点的做法是先把技术标准落实到位,把能做的风险管控措施全做了,然后等法规修订跟上来。这个思路没错,但时间差就是时间差,中间这段空档期驾驶人会很困惑。

先挑几座洞子来试,这是试点的基本逻辑。不可能一开始就全省铺开,必须选条件最成熟的隧道先做,看运行数据,看事故率有没有上升,看通行效率提升了多少。如果数据证明可行,再逐步扩大范围。但试点期间的执法标准必须明确,不能让驾驶人自己去猜。现在的情况是,四川省内哪些隧道已经划了虚线、哪些还是实线,普通驾驶人根本不清楚。导航软件也没有同步更新这类信息。你开到洞口才发现里面是虚线,这时候能不能变道?变了会不会被罚?这些不确定性才是真正让人头疼的地方。

骑友们也盼着把这事说清楚。不是盼着自己能在洞子里变道,而是盼着路上的规矩别再打架。骑车的人最怕的就是规则不明确,因为两轮车在路上本来就处于弱势。如果汽车驾驶人都不知道该怎么走,那路上的秩序就更乱。洞子里划线不难,难的是让执法、理赔和法条口径同时点头。试点走在前面不是问题,问题是规矩得跟上,别让人在路上开盲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