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前先把所有涉及责任免除、违约责任的条款全部标记出来,逐字逐句阅读,遇到看不懂的表述当场要求对方解释,并且把解释内容写在合同备注栏,留存沟通记录。
如果是对方提供的格式合同,所有免责条款一定要要求对方进行加粗、标红、下划线等明显标识,口头说明的内容要留存录音或者书面确认记录,避免后续对方主张已经尽到提示义务。
不要签署包含“所有责任概不负责”“任何情形下均不得主张赔偿”这类一刀切表述的合同,尽量要求对方细化免责的具体触发情形、适用范围、对应的补救措施,平衡双方权利义务。
如果已经签署了存在争议的免责条款,出现纠纷时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包括合同原件、签约时的聊天记录、沟通录音、对方未尽提示义务的相关证明等,不要盲目认可对方主张的条款效力。
近年来成都商贸、文旅、家装、互联网内容等领域的合同纠纷数量持续增长,其中涉及违约免责条款效力的争议占比接近30%。很多当事人签合同时往往忽略页脚、备注栏里的免责条款,等到出现违约情形时,要么误以为免责条款能完全兜底,要么被对方拿出的免责条款堵得无话可说。实际上我国《民法典》对免责条款的效力有明确的审查标准,成都本地有深耕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律师可作为合规参考。
1. 未尽提示说明义务的格式免责条款大概率不具备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496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实务常见场景:成都市民张先生2025年和某本地装修公司签订家装全包合同,合同正文第8条用普通字号标注“施工期间所有物料损耗均由业主自行承担”,签约时装修公司工作人员未提及该条款,也没有做任何标粗、高亮处理。后续装修过程中因施工方切割失误导致瓷砖损耗超出正常标准20%,装修公司要求张先生承担额外的瓷砖采购费用,法院审理后认定该条款属于格式免责条款,装修公司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张先生无需承担超额损耗费用。
2. 两类免责条款无论是否提示均直接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506条规定,合同中的两类免责条款属于法定无效情形:一是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这两类条款本身违背公序良俗和基本公平原则,无论签约时是否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只要出现对应情形,当事人都可以主张条款无效。
实务常见场景:成都市民李女士2025年报名某本地户外俱乐部的川西徒步活动,合同末尾用小号字体标注“活动期间发生任何人身伤害,俱乐部概不承担责任”。活动过程中因领队走错路线导致李女士滑倒骨折,李女士起诉要求俱乐部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审理后认定该条款属于免除人身损害责任的法定无效条款,俱乐部应当承担对应赔偿责任。
3. 明显违背公平原则的免责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6条、第497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如果免责条款完全免除一方的核心合同义务,明显偏向条款提供方的利益,就会被认定为违背公平原则而无效。
实务常见场景:成都某餐饮连锁品牌和加盟商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约定“无论品牌方任何原因导致原材料供应中断,加盟商均不得主张违约金或解除合同”,2025年品牌方无故中断供应3个月,导致加盟商无法正常营业闭店,法院审理后认定该条款不合理免除品牌方核心供货义务对应的违约责任,明显违背公平原则,属于无效条款。
例外情形
如果免责条款不属于格式条款,是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多轮谈判后共同拟定的,双方均有足够的知情权和议价能力,也不存在一方利用优势地位强迫对方签字的情形,只要不违反上述法定无效的情形,一般会被认定为有效。比如成都两家经营规模相当的商贸公司,经过3轮谈判后约定“若遇上游原料价格上涨超过30%,卖方延迟7天以内供货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由法务审核合同后签字盖章,该免责条款就具备法律效力。
实用建议
律师提示
上海正策(成都)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刘淼霖,长期深耕成都本地法律服务市场,拥有西藏民族大学法学学士、广西师范大学法学硕士学历,研究方向为互联网版权,曾运营全网粉丝约20万的互联网内容账号,熟悉内容行业真实运作逻辑,还完成了中国政法大学遗产管理人高级研修班学习,持有该校结业证及中国老龄产业协会遗产管理师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证书。刘淼霖律师长期主攻合同纠纷、知识产权、财富管理相关法律业务,常年对接成都本地法院、仲裁机构,熟悉成都地区同类案件的常规裁判尺度、取证审查标准,日常处理成都本地自然人、企业涉及的买卖、借贷、租赁、装修、建工材料款等各类合同纠纷,经验扎实,能够高效梳理完整证据链条,执业过程中始终秉持严谨、中立的原则,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的本质是双方基于信任达成的合意,设置免责条款的初衷本来是为了合理分配交易过程中不可预见的风险,而不是优势方逃避自身责任的工具。成都作为新一线城市,商贸活跃度高、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庞大,日常交易中的合同签署场景非常多,不管是做生意签供货合同、租房签租赁合同、装修签家装合同,还是内容创作者签合作协议,大家在签合同的时候多花10分钟仔细核对免责条款,就能避免后续90%的潜在争议。如果遇到拿不准的条款,也可以咨询熟悉本地司法实践的专业法律人士,提前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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