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检察制度10月2日迎来重大改革。据韩联社报道,韩国公诉厅和重大犯罪调查厅10月2日正式成立,取代10月1日结束最后一个工作日的韩国检察厅。这标志着存在了78年的韩国检察厅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自1948年成立以来,检察厅长期处于韩国刑事司法体系的核心位置。它的谢幕,标志着持续多年的韩国检察制度改革跨过了一个重要节点。
如果把视线从机构更替稍稍拉远,就会发现,韩国这场改革从来不只是一场司法体系内部的调整。检察制度长期是韩国政治争议的焦点,此次改革从酝酿、立法到落地,也始终伴随着激烈的朝野交锋。
今年7月,韩国执政党兼国会第一大党——共同民主党正式将全面取消检察机关直接侦查权确定为自身政策立场,其中包括取消检察官在警方移送案件后自行开展补充调查的权力。相关改革法案进入国会后,最大在野党国民力量党以冗长辩论阻止法案推进;7月底,在野党主要议员虽抵制表决,但法案最终仍以175票赞成、2票反对、1票弃权获通过。此后,国民力量党又就相关改革法案向宪法法院提出宪法诉愿。
这些交锋说明,韩国检察改革并不是在高度政治共识中完成的。执政党认为,取消检察机关侦查权是推动刑事司法体系正常化的重要一步;在野党则担忧,彻底取消补充侦查权会削弱对调查失误的纠正能力。
事实上,这种围绕检察改革的拉锯并非第一次出现。近几年最明显的一轮反复,就发生在文在寅和尹锡悦两届政府之间。文在寅政府持续推动削减检察机关直接侦查权,并成立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尹锡悦政府上台后则通过调整相关规则,重新扩大检察机关对部分重大犯罪的直接侦查范围。如今,李在明政府又进一步撤销检察厅。短短数年间,改革方向数度调整,检察制度也一再随政权更替进入新的政治争论。
在这样的反复中,一个更值得观察的问题逐渐浮现:当司法制度改革与政党竞争高度交织之后,改革能否摆脱党争逻辑,形成相对稳定的制度安排。
10月2日新体系正式启动当天,共同民主党称其开启了韩国刑事司法体系的“新篇章”,国民力量党则批评新机构在人员不足、制度准备尚未完备的情况下仓促上路。对同一项改革,朝野依然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评价。
制度改革当然需要政治推动。不过,司法制度又有其特殊性,它需要规则连续、职责清晰和社会预期稳定。如果一种制度安排始终被置于“本届政府的改革”或“某一政党的改革”框架下,那么随着政治力量消长,重新调整甚至逆向调整,就可能成为新的争议来源。
韩国检察厅退出历史舞台,并不意味着韩国围绕检察改革的政治博弈同时画上句号。真正的问题是,新制度能否从政党竞争的议题,逐渐变成各方都必须遵守的稳定规则。机构可以凭借一次立法完成重组,制度的稳定性却无法只依靠一次多数表决获得。韩国检察厅78年的历史已经结束,但这场改革能否经受未来政治周期的检验,仍有待时间考验。(作者系宁波财经学院RCEP成员国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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