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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林某、欧龙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温州福龙汽车有限公司列为被告,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1月9日15时15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张江第十四法庭(B1楼)开庭审理,该案由法院金融审判庭负责承办。本次涉金融借款合同的诉讼事项,将对涉案各方的债权债务关系认定及后续履约安排产生直接影响。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被告/被上诉人林某、欧龙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温州福龙汽车有限公司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09 15:15:00 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庭张江第十四法庭(B1 楼) 案号(2026)沪0115民初111214号 承办部门金融审判庭 主审人王某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公开的开庭信息涉及主体为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欧龙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温州福龙汽车有限公司及自然人林某,对应案件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号为(2026)沪0115民初111214号,目前公告披露的开庭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15时15分,案件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负责审理,截至当前公告暂未披露该金融借款项目涉及的具体金额,后续庭审进展及相关权益认定情况有待司法程序进一步推进明确。

天眼查数据显示,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5年6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胡俊,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大型,参保人数323人,注册资本376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76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211号第31层01-12单元及第34层01-12单元。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福特汽车信贷有限责任公司100%3760002013-11-21

点评分析
本次福特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作为原告提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是其通过司法途径厘清债权债务关系、维护自身合法金融权益的常规合规举措。目前案件尚未开庭,涉案金额暂未披露,后续司法认定结果将直接影响相关履约安排,整体事件暂不会对公司现有正常经营秩序造成明显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