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自然人杨某某诉义乌市绿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案,将于2026年11月10日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次涉诉事由为肖像权相关争议,由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承办,该案件的审理结果将直接明确涉事电商主体相关行为的合规边界,对网络环境下自然人肖像权益的司法保护具备参考意义。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杨某某 被告/被上诉人义乌市绿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案由肖像权纠纷 开庭时间2026-11-10 09:00:00 法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法庭分部第十九法庭(康定路1111号) 案号(2026)沪0106民初32524号 承办部门民事审判庭 主审人刘某某 开庭类型开庭
本次公开的开庭信息涉及的主体为自然人杨某某与义乌市绿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案件属于人格权纠纷范畴下的肖像权争议,目前已确定于2026年11月10日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分部第十九法庭正式开庭,案号为(2026)沪0106民初32524号,现阶段暂未披露相关涉案金额细节,后续庭审进展将由受理法院依法依规公开推进。
天眼查数据显示,义乌市绿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2年7月6日,法定代表人为朱洪玉,所属行业为互联网零售,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人,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后宅街道遗安二区37幢5单元6楼(自主申报)。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朱洪玉100%1002042-12-31
点评分析
本次义乌市绿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及的肖像权纠纷开庭,将直接厘清其相关经营行为的合规边界。作为微型自然人独资电商企业,该案件结果将为其后续开展网络零售业务划定肖像使用的合法范围,督促其完善经营合规体系,规避人格权侵权类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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