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很多农村都存在一个民生问题——大量本村常住村民户口一直在村里,完全满足宅基地申请条件,却一直拿不到建房的宅基地。长期没有自建房的村民,大多只能寄居亲友家中,或是常年在外租房居住,始终没有固定的居住场所。
这个问题困扰农村多年,根源就是基层宅基地审批流程不规范,各种乱象层出不穷,导致很多合规农户的建房安居需求,长期得不到解决。

针对这一普遍难题,中央已经部署全国专项清查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农村“有户无宅”问题,专门保障普通农民合法建房居住的权益。
大部分农村村民对宅基地相关法律和政策并不熟悉,存在普遍的认知偏差。多数村民都认为,宅基地能不能审批、什么时候审批,全部由村里说了算,个人没有话语权。即便自己符合条件却申请无果,也只能被动接受,不会主动争取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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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宅基地不是村里自主分配的福利,是国家法律明确赋予本村合规村民的合法权益。只要村民满足当地宅基地申请的全部硬性条件,就拥有申请建房用地的合法权利,村里和基层部门没有资格无故拖延、拒绝,更不能私自克扣宅基地名额。本次全国专项整治,核心就是整改各地宅基地审批的违规问题,落实国家惠农安居政策,保障农民基本的住房权益。
此次整治行动明确了硬性执法标准,所有农户都可以了解清楚。只要是本村户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正常提交建房申请后,村委会或基层主管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受理后拖延不办,或是直接驳回合规申请,这些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针对这类审批乱象,本次清查会逐一核查,对违规人员严肃追责处理,杜绝随意侵害农民权益的情况。
现实中,不少村民遇到宅基地申请被拒、被拖延的情况,都会自认吃亏,不清楚自己可以依法维权,最终白白错失建房机会。其实农民遇到宅基地审批不公、遭遇推诿扯皮的情况,不用默默忍让,有正规合法的维权渠道。
村民可以提前准备好户口本、分户证明、无宅基地证明等相关材料,向乡镇上级主管部门提交行政复议,如实反馈宅基地审批不合理、无故被拒的问题。如果乡镇复议后,问题依然没有解决,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居住权益,法律会依法保障农民的正当权利。
目前农村还有不少村民深陷“有户无宅”的困境,因为不懂政策、不会维权,多年无法自建房屋。

农民朋友可以主动了解宅基地新政,遇到违规审批问题及时维权。也可以把相关政策告知身边亲友邻里,让更多农村村民知晓自身合法权益,不再因为信息差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