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刘磊因涉及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违法行为,被南京海事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严格依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所有处罚流程均符合海事行政执法规范要求。
该处罚决定的作出将对涉事当事人的水上航行合规记录产生相应影响,督促相关航行主体严格遵守内河航行规则,维护辖区水上通航秩序稳定。
项目详情 被处罚人名称刘磊 违法案由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6012010446-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3426*******6496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10-07 作出处罚机关南京海事局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完整信息如下:被处罚人为自然人刘磊,涉及的违法事由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12010446-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26*******6496,本次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10月7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南京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刘磊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8日,法定代表人刘磊,所属行业为零售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靖江市靖西村江平路398-197号(有效期至2020年12月27日)。
事件点评
本次南京海事局对自然人刘磊作出的航行违规处罚,属于针对个体航行行为的常规监管处置,不涉及任何企业主体的经营资质、核心业务或财务状况变动,未对相关航运类市场主体的正常运营产生关联影响,也未触及行业合规层面的系统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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