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招了个新人,干了两个月觉得不合适,想让他走人——这时候能不能说开就开?答案可能和不少老板想的不一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佛山很多工厂老板把试用期当“随便辞退期”,看不顺眼就让人走。真到了仲裁和法院,拿不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解除就是违法,要赔双倍。

举个最常见的场景:老板口头说一句“你不符合我们要求”,员工当场反驳,公司第二天直接不让进门。这种操作,法院一看就没有书面录用条件,也没有送达凭证,基本判违法解除。法院审理这类案子,逻辑其实很直接:你说他不行,请拿出纸面证据;你开了他,请拿出通知和送达。两样都拿不出,违法解除的帽子就扣实了。

这两年佛山两级法院判下来的案子方向很一致:公司说开就开,最后赔的比工资多。三水区法院有判赔三千多的,也有判赔九千多的;佛山中院二审维持违法解除的也不少。反过来,南海区法院有一起公司把考勤、规章、告知凭证全备齐,法院认合法解除,公司一分不用赔。

差别就在证据链。开人之前,先过四道自检。

自检一:你留了书面录用条件吗

录用条件必须事先写下来,放进录用通知、岗位说明书或合同附件,而不是出事后才补。不少老板吃亏就吃在“条件在心里”,法院只认白纸黑字。一份写清楚的岗位职责加上录用标准,比事后争辩有力得多。

自检二:你留了考核记录吗

员工哪次、哪项不达标,要有考核、沟通、预警通知,让他确认过。口头说“不行”没有任何效力,公司主张不了。用邮件或系统留痕,让员工签字或回复确认,才算落到了纸面。

自检三:你书面通知了吗

解除前必须把理由书面通知员工。这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环,少了它,前两步的努力可能全白费。很多老板觉得“当面说过了”,可没有书面件,法院一律不认。

自检四:你证明送达了吗

通知发了不算,还得保留员工收到的凭证。邮件回执、签收记录都算,没凭证等于没通知。这一步常被省掉,却往往成为输掉官司的最后一根稻草。

四道里但凡有一道答不上来,就先别急着开人。把录用条件写清楚、考核留痕做扎实,比事后补救便宜得多——这是佛山这些真实判赔给老板最实在的提醒。与其赌员工“不敢仲裁”,不如把证据做在前面:敢维权的人,手里往往正好有你拿不出来的东西。

很多老板还有一个念头:试用期工资低,赔也就赔一点,无所谓。可违法解除一旦认定,公司搭上的不只是赔偿,还有仲裁和诉讼的时间,本地制造业圈子小,口碑比罚款更难修。与其事后补救,不如把这三步做成入职的固定动作:签书面录用条件、留每一次考核确认、解除前书面通知并送达。

相关问题解答

问:试用期开除要不要提前 30 天通知? 答:按“不符合录用条件”合法解除不用提前 30 天,也不用多付一个月工资,但必须书面说明理由。用错依据反而会触发提前通知或代通知金。

问:没给过考核表能直接开吗? 答:不能。佛山这些案例已经说明——没书面录用条件、没考核记录,开除就是违法解除,赔双倍。

问:员工能力真差怎么留证据? 答:入职签书面录用条件;过程用邮件或系统留考核记录并让员工确认;解除前书面通知并送达,证据链完整才站得住。

问:违法解除赔多少? 答: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不满半年补半个月工资,试用期违法解除通常赔一个月工资左右,具体看工龄和工资基数。

佛山用工合规 · 试用期解除 · 制造业老板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