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长生生物原董事长高俊芳,四罪并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案受审的还有她丈夫张友奎,判了六年。
原董事张晶、原副总刘景晔等12人,被判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处以15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另有4名员工犯帮助毁灭证据罪,各判2年9个月左右。
从2018年7月飞行检查撕开口子,到终审落定,整整八年。
八年,一家市值逼近300亿的上市公司退市、破产、注销。18人获刑,数十名官员被问责,一部《疫苗管理法》出台。表面上看,该收的都收了,该判的都判了。
但账本翻到最后一页,有一栏是空的。
91.04亿罚没款。没收违法所得18.92亿,处货值金额三倍罚款72.12亿。这个数字当年创下纪录,到现在也没几个案子能比。
问题是,交罚款的那个主体,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6月3日就完成工商注销了。而高俊芳的刑事判决,2026年1月30日才下来。
公司先没了,人后判了。91亿罚单挂在谁头上?没人。这不是法律疏漏,是一个很朴素的时间差问题。
行政罚单开给公司,公司破产注销,罚单变成坏账。刑事追的是自然人,高俊芳个人财产全没收,但她名下那些钱跟91亿比,是零头。
我认为,这才是这桩案子最值得说清楚的地方。
八年追责,人是判了,但钱的事没解决。罚单是空账,赔偿是另一本账。
要理解这91亿为什么收不上来,得先看高俊芳是怎么把公司一步步掏空、又一步步做假的。
高俊芳1954年出生,最早是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的财务干部,一路做到财务处处长。丈夫张友奎在同一个研究所当人事处副处长。两口子都是体制内的人,跟疫苗技术本身没有直接关系。
但她做了一件技术出身的人未必做得成的事:用两轮职工股清理、两次增资、八次股权转让,把一家老牌国企的国有股权一点点挪进自家口袋。
2003年,她以每股2.4元、合计4161.6万元受让长生生物34.68%的股权,完成私有化。
当时有人愿意出每股3元接盘,最终却以更低的价格卖给了她。董事会后来把价格提到2.7元,依然没能消除外界的质疑。
到2010年,她个人持股30%,儿子张洺豪持股25%,母子二人合计控制了超过一半的股权。丈夫张友奎担任副总经理兼销售总监,一家人把这家疫苗企业的核心岗位占了个遍。
2015年借壳上市,一家三口持股33.7%,巅峰时市值逼近300亿。2017年胡润百富榜,家族51亿财富。
一个管账的人,把数字的魔力从账本搬到了股权结构上。这套路径依赖,后来原封不动地搬进了生产车间。
国务院调查组查实的造假手法,翻译成大白话就是一份“成本优化清单”:
不同批次原液勾兑后分装,过期原液直接泵进新批次,生产日期和批号想标哪天标哪天,检验记录整套编造,连买试验小鼠的发票日期都造假。
检查组进场前,他们更换了内部监控录像存储卡,处理了部分计算机硬盘,试图销毁证据。
公安机关后来从被丢弃的垃圾堆里追回了60块电脑硬盘,从里面还原出了实际生产记录和伪造生产记录两套版本。
从2014年1月到2018年7月,长春长生共生产狂犬病疫苗826批次、6400余万支,大部分已销售使用。
为什么要这么干?国务院调查组的结论写得很朴素:为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成功率。按规程生产,原液报废是成本,工艺验证是成本,效价检测是成本。
编造记录,这些成本全部归零。长春长生2017年营收15.53亿,净利润5.66亿,净利率超过36%,销售毛利率高达86%以上。
我觉得,这才是整件事最让人后背发凉的地方。一个财务出身的人,把GMP规范当成了可以优化的成本科目。省下来的每一分钱,都对应着一个孩子胳膊上那一针的风险。
罚单91亿,收不上来。那接种者的赔偿呢?
2018年10月,国家药监局、国家卫健委、银保监会和吉林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了赔偿方案。专项赔偿金由长春长生设立,委托中国人寿管理。
赔偿标准写得很清楚:造成一般残疾的,一次性赔20万;重度残疾或瘫痪,50万;导致死亡,65万。
这个标准放在2018年,不能说低。但放到2026年来看,一个问题绕不过去:八年了,标准没动过。
物价变了,医疗成本变了,那些当年接种了问题疫苗的孩子长大了,后续的康复费用、家庭承受的长期压力,跟65万之间的距离,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
更关键的是,赔偿金是从哪里出的?长春长生设立的专项赔偿金。公司已经注销了,专项赔偿金的来源是什么,覆盖了多少人,赔付了多少笔,公开信息里查不到完整的数据。
那65万支问题百白破疫苗,其中25.26万支全部销往山东,已接种247359支,涉及儿童215184人。21.5万个孩子,21.5万个家庭。
后续补种和赔偿扯了好几年,至今没有一个让受害者满意的答案。
我认为,这不是要挑刺。是说一个很现实的逻辑:罚单91亿收不上来,赔偿的最高线停在65万,中间那个巨大的缺口,实际上被悄悄地消化掉了。
消化在时间里,消化在“结案”两个字里,消化在公众注意力的转移里。
还有一个细节,很多人可能没注意到。
2018年7月疫苗事件爆发,监管进场。但在此之前,高俊芳家族的资金链已经开始渗水。儿子张洺豪把持有的95.87%个人股份质押给兴业证券,融入本金6.3亿元。
案发后股价连续32个跌停,从近300亿跌到7.5亿,质押的股票变成废纸。
2021年法院裁定将全部质押股权作价6407.52万元交付券商抵债,2024年又将其持有的三家产业基金合伙份额作价608.10万元交付。
这些资产,在刑事案件判决之前,就已经通过民事执行程序划给了质权人。罚没的池子里,什么都没有。
但高俊芳本人在出事前,套现了6.3亿。这笔钱去了哪,跟91亿罚单是什么关系,公开信息里没有完整的交代。
刑事判决没收的是“个人全部财产”,但一个人如果在案发前几年就把资产做了安排,没收的边界在哪里,执行起来有多难,做过执行的人心里都清楚。
还有一层,就算资产还在,清偿顺序也轮不到罚金。按照破产债权清偿规则,人身损害赔偿优先于财产性债权、私法债权优先于公法债权、补偿性债权优先于惩罚性债权。
91亿罚没属于惩罚性刑事债权,必须等破产费用、职工工资、社保税款、全部普通民事债权都清偿完毕之后,如果还有剩余,才轮得到它。
长春长生2019年进入破产清算时早已资不抵债,破产管理人2020年拍卖其持有的北京祥瑞生物7.20%股权,起拍价仅1708万余元。
一家曾经市值近300亿的公司,核心资产处置到了这个量级,剩余资产能覆盖91亿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这就造成了一个局面:高俊芳在牢里,91亿罚单挂在一家不存在的公司名下,接种者的赔偿标准停在2018年,而当初质押套现的那6.3亿,去向不明。法律程序走完了,钱的事没走完。
你可能没打过长生生物的疫苗,也觉得这件事离自己很远。但这里面有一个逻辑,跟每个人的生活都有关系。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一家公司出了事,罚了款,老板判了刑,新闻热了几天,然后慢慢没人提了。
过一阵子你突然想起来,那笔罚款交了吗?受害的人拿到赔偿了吗?好像没有人再回答这个问题。
长生生物案就是一个放大了的版本。罚单91亿,数字大到你觉得“肯定有人管”。赔偿标准65万,白纸黑字发过公告。
但八年之后回头看,罚单是空账,赔偿的覆盖面是个问号,套现的钱去向不明。这不是说法律没用。
高俊芳无期徒刑,没收全部财产,18人获刑,这本身就是追责。但追责和救济是两件事。把人关进去,不等于把钱找回来。把公司注销掉,不等于把账结清。
还有一个角度值得想一想。当年那些半夜翻接种本、对批号的家长,他们现在最关心的是什么?不是高俊芳判了多少年。
是她孩子打的那些批号,到底有没有问题,后续如果身体出现状况,找谁,拿什么赔。这些问题,终审判决书里没写。
但这件案子倒逼出了一部法律。2019年《疫苗管理法》正式实施,确立“最严格监管”原则,全流程追溯,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全生命周期责任。
一部法律背后,是一个家庭的贪婪和无数人的恐惧。法律的进步是真实的,但法律进步跟个体获救之间,还隔着漫长的落地过程。
写这篇的时候,我一直在想高俊芳那个“财务处长”的身份。她这辈子最擅长的,是算账。算股权怎么转,算成本怎么降,算记录怎么编。
她把一家做疫苗的公司,当成了一张可以随时调整的报表。
但她算漏了一件事。报表可以重做,记录可以销毁,硬盘可以砸掉,那些打进孩子身体里的原液,撤不回来。
八年过去了。她进了监狱,公司注销了,91亿罚单挂在空气里,赔偿标准停在65万。
我觉得,这件事真正该被记住的不是“无期徒刑”四个字。是那句调查结论:为降低成本、提高生产成功率。十个字,把几十万孩子的健康,写成了一行成本节约的注脚。
人判了,账没清。这可能是比“疫苗女王凉凉”更值得追问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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