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公安局控告诈骗罪,能不能立案、能不能起诉,公安看的是证据。证据围绕什么举?围绕诈骗罪的三个构成要件。
先说清楚:我们被骗了去报案,不可能把所有证据都备齐,这也不现实——公安才是取证机关。我们能做的是,把手上现有的证据、连同证据线索,尽量充分地提供给公安,让公安顺着线索去取证、去认定该不该立案。
那么,公安认定诈骗的完整证据,是三块。
第一块:非法占有的目的
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嫌疑人的心理活动,最直接的是他自己的供述——承认拿钱就没想还。但多数人不会认,这时就靠客观行为来判,主要看五个方面:
1. 钱的用途。借钱时承诺的用途,和实际用途对不对得上,钱到底流向哪了。
2. 是否用于非法活动。拿去赌博、干其他违法的事,就是非法占有的铁证。
3. 当时的资产状况。借钱时已经负债、已经是失信被执行人、已经资不抵债,又没有其他收入来源,还大量借钱、拉人投资,目的不言自明。
4. 事后的态度。拿到钱就拉黑、跑路、回避还钱。
5. 是否转移隐匿财产。嘴上说还,背地里低价变卖、把财产转走。
第二块:欺骗行为
诈骗的手段,是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对方拿你钱的时候,到底编了什么、瞒了什么,才让你把钱交出去——这就是这块证据。
比如:拿假房产证给你做抵押;谎称认识某个人,能办孩子上学、能办廉租房公租房、能安排工作,其实压根不认识;在朋友圈发和某些人的合影、聊天记录,伪装关系,结果图都是P的。这些,都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证据,一样要给公安提供。
第三块:你基于错误认识交了钱,并且损失
诈骗罪要求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主动交出财产。所以要证明:你是因为信了他的话,才把钱给出去的。如果他不是说要给孩子看病、给父母治病,你根本不会借。
这里有两点要注意:
一是被害人必须是自然人。单位、机关、机器是没法"被骗"的——拿伪造的信用卡去自动取款机取钱,不构成诈骗罪。
二是损失只看本金,不算利息。骗子给你付过高息,账要两笔相抵:你总共转出多少本金,对方又转回多少。抵完确实有损失,诈骗才谈得上。反过来,本金都拿回还赚了利息的,诈骗罪就立不住。
一句话收尾
公安要的,就是这三块凑成的完整证据链:非法占有的目的、欺骗的手段、被害人有实际损失。报案之前,先把这三样在脑子里过一遍,该补的线索先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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