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尼泊尔遭遇极端山体滑坡与山洪灾害,灾后重建资金预计约占到该国GDP的10%。在第81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现场,尼泊尔总理发言称,“这个危机不是我们导致的,但我们却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在全球气候变化持续加剧的背景下,不少排放基数低、生态脆弱的发展中国家呼吁落实气候补偿、厘清治理责任,各国围绕相关议题争论不休,暴露当前全球气候治理存在的突出矛盾。
全球气候风险持续上升,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严峻挑战,而权责失衡,一直是全球气候治理的突出症结。自工业革命以来,占全球人口不到1/4的发达国家,累计排放了全球约80%的温室气体,长期历史排放积累,是造成当前气候危机的主要根源。
基于这一客观历史事实,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确立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这是全球气候治理的法理根基,也是中方一贯坚持的核心立场。应对气候变化是全人类的共同事业,但承担责任、落实减排义务、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必须充分考虑历史排放责任、发展阶段、国情差异,不能搞“一刀切”,也不能模糊历史权责、向发展中国家转嫁治理成本。
然而,面对越来越急迫的全球气候治理进程,西方一些国家背离客观事实与国际公约精神,鼓吹片面“气候正义”叙事。这套话语刻意回避发达国家庞大的历史排放旧账,借“人人有责”的模糊表述淡化自身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与公约义务,试图“甩锅”。广大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气候脆弱国家被迫在发展民生和强制减排之间二选一,既缺少抵御灾害的资金、技术,在发展上也长期被限制在价值链中低端。这样的“正义”只是发达国家的“正义”,而世界需要的是“气候公平”。
真正的气候公平,是权责匹配、言行一致,推动发达国家履行与其历史排放、发展能力相匹配的责任和补偿义务。按照《巴黎协定》,发达国家应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气候资金,但这一承诺长期未能足额兑现;专门面向脆弱国家的“损失与损害基金”审批流程繁复,真正能送到受灾国家、用于灾后重建和风险防控的资源杯水车薪。
更令人遗憾的是,部分发达国家一边高调宣扬“气候正义”,支持受灾国家加强韧性建设,一边却大搞绿色保护主义,依托碳边境调节机制等贸易壁垒抬高绿色转型门槛。承诺多、兑现少;口号多、实效少。这种口惠而实不至的做法持续侵蚀全球气候治理互信。
气候变化没有国界,任何国家都无法独善其身。面对跨境冰川消融、区域性极端灾害多发的挑战,中国坚持守望相助;周边国家遭遇重大气候灾害时,中方及时提供人道主义援助,支持当地开展救灾重建。在绿色转型方面,中国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稳居世界前列。而在全球层面,中国持续推进气候南南合作,依托“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等平台,帮助广大发展中国家开展气候适应、灾害防控项目,通过共享监测数据、完善预警体系等务实举措提升发展中国家气候抵御能力,以实际行动推动全球气候治理朝着公平合理、合作共赢方向前进。
全球极端天气愈发频繁,气候治理刻不容缓。哪国有担当,不是看谁的口号喊得最响,1.5℃的升温红线不会等人。国际社会应抵制片面叙事和双重标准,坚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核心原则,督促发达国家补齐资金、技术、补偿方面的履约短板。只有坚持多边合作、摒弃利己算计,才能共同应对气候危机,守护人类共同家园。(作者是哈尔滨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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