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知识产权信息显示,近日,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了“Xiaomi MiMo”作品著作权,作品类别为美术。这是继多枚“XIAOMI MIMO”商标之后,小米在MiMo这个名字上的又一次动作。

商标先行,著作权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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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小米已注册多枚“XIAOMI MIMO”商标,国际分类涉及健身器材、厨房洁具等。从商标到著作权,小米对“MiMo”这一名称的保护动作在持续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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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息显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雷军,注册资本约14.8亿人民币,由雷军、刘德共同持股。经营范围包括通讯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等。

一个名字的多重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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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商标的国际分类来看,健身器材、厨房洁具等品类与小米传统的手机、IoT产品线并不完全重合。而此次登记的作品著作权类别为美术,意味着小米可能在对“MiMo”进行视觉层面的资产固化。

对于一家注册资本约14.8亿、由雷军亲自持股的公司而言,围绕一个名称同时推进商标与著作权登记,属于常规的知识产权防御动作。至于“MiMo”后续会以什么形态落地,目前没有更多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