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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月 30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常州监管分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不到位、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审查不尽职,被罚款 100 万元。

监管同步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 —— 葛琳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5 年,刘海涛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1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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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已是苏州银行年内再度领罚。今年 4 月,苏州银行常州分行曾因贷前调查不到位、项目资本金审核不严被罚款 60 万元;6 月,苏州银行又因信贷、反洗钱、内控等 11 项违规,被央行江苏省分行罚没约 761 万元。三张罚单金额合计已近千万元,信贷管理与内控合规短板再度暴露。

分析人士指出,监管持续聚焦 "贷款三查" 环节与员工行为管理,折射出压实银行机构内控主体责任的监管导向。对银行而言,唯有将合规要求嵌入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方能筑牢风险防线,避免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