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7日清晨5时10分,重庆一处看守所内,文强被民警叫醒。距离执行死刑还有四个小时,这位曾经熟悉审讯、抓捕和指挥工作的公安干部,面对的却是无法回避的生命终点。
他没有发表长篇感言,也没有接受采访。洗漱、叠被、服药,动作缓慢而机械。记者试图提问,文强只是隔着桌子沉默了十几秒,随后说道:“我没有准备,问题一两句也说不清楚。”
这个细节颇有分量。一个曾经在重庆警界颇具影响力的人,到了人生最后时刻,已经无法再用职务、关系和语言为自己争取什么。此前那些能够调动的力量,此刻都停在了看守所的门外。
文强出生于1955年12月17日,重庆巴县人。家中人口较多,生活并不宽裕。少年时期的他成绩不错,也有组织能力,曾在知青队伍中表现突出。那一代人相信,吃苦和表现,是改变命运的重要途径。
恢复高考后,文强被推荐进入公安学校学习,毕业后成为基层民警。凭借熟悉地方情况、办案果断等特点,他很快在公安系统中崭露头角。1992年,37岁的文强出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分管刑侦工作。
他真正声名大振,与侦破张君团伙案件有关。张君团伙长期流窜作案,造成多人死亡,案件影响极大。2000年前后,重庆警方组织力量展开侦查,文强参与指挥相关行动,张君最终在重庆落网。
那时的文强,确实有过亮眼成绩。刑侦改革、基层警务调整,以及多起重大案件的侦破,都留下过他的工作痕迹。他曾多次受到表彰,也被不少人视为办案能力强、熟悉警务运行的干部。
有意思的是,能力与权力并不是一回事。长期停留在副局长位置,加上看到一些资历较浅的人获得提拔,文强的心态逐渐失衡。他后来在悔过材料中承认,自己因升迁不顺产生不满,继而开始滥用手中权力。
变化并非一夜之间发生。最初,他接受请托,利用职务影响帮助他人调动、晋升,并收受财物。相关判决材料显示,他被认定的多项受贿行为,集中在职务安排和人事事项上。
当收受财物成为惯例,底线便不再清晰。亲属、下属和社会关系逐渐交织在一起,原本用于维护治安的权力,被转化成了替人遮掩、干预案件和谋取利益的工具。曾经打击违法犯罪的人,开始与违法势力发生利益联系。
2009年,重庆打黑除恶行动深入推进,相关案件不断突破。文强接受纪检调查后,案件牵出受贿、包庇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问题。法院认定,他受贿金额达1211万余元,另有1044万元财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判处死刑。
判决作出后,文强提出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2010年7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重庆方面依法执行注射死刑。此前几小时,他还要完成与亲人的告别。
7时40分左右,文强见到了姐姐和儿子文伽昊。面对家人,他流下眼泪,对儿子说:“不要恨社会,要恨就恨老爸。”随后又叮嘱儿子少上网,多做事情,照顾好身体不佳的母亲。
这几句话没有改变判决,也不能抵消他曾经造成的影响,却显示出一个人在生命末端仍然存在的亲情牵挂。只是亲情可以在告别时出现,法律责任却不会因此消失。
9时05分,押解车辆抵达歌乐山附近的执行地点。十分钟后,文强被送入执行车。曾经的警界干部、办案指挥者和所谓“打黑英雄”,就这样走完了自己生命中的最后一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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